地质灾害速报制度
三界沟煤矿地质灾害管理制度汇编
2017年7月
目录
一、地质灾害普查制度………………………………..1
二、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普查制度…………………………1
三、地质灾害值班制度………………………………..5
四、地质灾害灾情速报制度…………………………….7
五、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制度…………………………….8
六、地质灾害巡查制度………………………………..8
七、矿井地质灾害的预测、预报制度……………………..9
八、资料定期分析、保管、提供制度……………………..12
九、矿井水文地质资料和图纸交换制度…………………..13
十、地测安全办公会议制度……………………………13十
一、地测防治水资料、技术报告等审批制度……………..14
地质灾害普查制度
为了全面、准确掌握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发展变化情况,完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体系,为地质灾害防治提供基础资料,制定本制度。
1.实行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复查的地质灾害巡查制度。
2.地质灾害巡查范围。已知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地质灾害易发区,主要包括山区丘陵区居民点及建设工程切坡地段。重点巡查联建楼、办公楼、单身公寓、重大工程设施、高陡切坡地段和临时工棚切坡段。
3.地质灾害巡查内容。地质灾害隐患的类型、潜在规模、威胁对象及危害程度、发展变化情况,防灾措施及防灾责任人、监测人的落实情况。
4.巡查人员必须包括地质灾害防治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当地乡(镇)、村(或有关单位)人员;也可以协调有关部门、专业技术单位联合组成巡查组进行巡查。
5.对巡查中新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应及时进行登记造册,制定防灾措施;并通知乡镇、村或有关建设单位,落实防灾措施和防灾责任人、监测人。
6.巡查工作必须认真细致,不能流于形式。每次巡查必须有书面记录,巡查责任人应在记录上签名。
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普查制度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
2、矿井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普查范围:
11)地表防洪灾害的排查
①相关科室对矿内及矿区周边的地表径流、塌陷裂隙区渗水情况、暴雨过后地表塌陷裂隙区积水情况巡查、井田范围内农业灌溉引水渠沟进行详细的排查勘测并在本矿相关图纸上及时准确的绘制出具体的位臵。
②相关部门对矿周围的防洪排水沟每月进行一次全面的排查工作,及时清理防洪沟,保证防洪沟内的清洁,发现有损坏的地方及时进行修复,保证防洪排水沟的完好。
③在雨季期间加强防洪沟的巡查工作,对井口较低位臵采取相应的防水措施,防止强降雨期间,积水涌入井筒内,发生事故。
2)井下隐蔽致灾因素排查
1)采空区
①经常深入井下现场,负责每月对全矿范围内采空区的监控检查,负责协调施工单位经常性地对矿山重点部位及井巷工程进行监督监测,协调本系统人员对重点部位的监测资料整理,圈定地表及井下采空区范围,并做好相关图件的归档工作。
②坚持经常对新旧采空区进行实测,并及时准确的绘制当前采空区位臵实测图,对在实测或井下隐患排查过程中,对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可能诱发大的地质灾害时,应及时向组长及副组长汇报。
③根据采空区与我矿重点场所影响关系,以及井巷工程、保安煤柱、矿体的相互位臵及影响程度,从技术上进行论证,确定我矿当前监测重点。
2④在采掘活动开始前确定矿区范围内地表采空区、地表塌陷区、地表错动区关系及影响范围。
⑤编写地质预报时要结合相关资料与矿山施工单位负责对矿山内地表塌陷区、错动区进行监测预报。
⑥推广应用在采空区监测地质灾害预测方面的新技术、新成果,负责研究采空区变化,并对可能诱发的地质灾害给与技术的论证并采取相关措施。
⑦确定的采空区影响范围,圈定并标识通知相关人员,防止人员误入。
⑧在回采过程中,对地表采空区塌陷范围进行现场观测,对塌陷情况及时汇报矿总工程师,并制定出采空区塌陷超前情况或者老顶空顶面积大未垮落情况的相关技术措施。
2)废弃老窑(井筒)、井巷和封闭不良钻孔普查
①对矿区内及矿区周边的可能影响本矿的老窑及废弃井巷进行摸底,并在本矿的相关图纸资料上绘制出具体位臵,并定期进行观测及排查。
②对井下已采完的工作面的防火密闭进行观测,并及时汇报出现的问题。
③定期了解相邻矿井的回采情况,如有开采完毕的矿井,调查清楚其废弃井巷是否对本矿的
④井筒、工业广场及附近汇水沟每年雨季前要清理附近杂物,疏通排水通道。
3⑤在井下发现下矿水量有变化时或降特大暴雨、地表水体变化等特殊情况,要及时对井筒周边水位进行测量。
⑥若矿井后期对对井田范围内废弃井筒进行充填,对井筒充填方案和回填工程监督。
⑦在周边矿井关闭后,在井筒没有回填前,要经常协助鹤济公司技术服务中心人员,采用电测法对井筒水位进行测量,密切关注水位变化。
⑧在工作面采掘工程接近钻孔之前,必须对钻孔资料进行查阅,全面了解钻孔的封闭情况,编制采掘工程过钻孔设计方案。
⑨对于钻孔资料不详、模糊的钻孔,必须以“封闭不良钻孔”对待,在设计说明中必须明确提出来,要留足防隔水煤柱,并制定安全技术措施,作为视在安全隐患来处理。
⑩在设计中明确告知施工单位,所要揭露的钻孔数量及位臵,以及钻孔的封闭情况,让施工单位提前做好应对措施,防患于未然。
3)断层、裂隙、褶皱、陷落柱、导水裂隙带等地质构造普查①建立年预报、月分析的地质构造预报制度,年初按照年度采掘工程计划,对年度采掘工程可能遇到的断层、裂隙、褶皱、陷落柱等地质构造进行预报;每月根据月度采掘工程计划,和井下采掘巷道揭露情况对各掘进头面,进行逐头逐面分析,准确分析巷道层位关系,对可能穿层巷道、或过老空老巷、断层、鼓包等地质构造要提前通知生产区队,提出建议,并督促区队制定、落实安全技术措施。
4②建立钻孔资料分析制度,在巷道超前钻探结束后,要及时根据钻探资料,进行钻场分析,对钻孔中发现的层位变化等情况,分析前方可能存在的地质构造情况。
③建立井下采掘活动先探后掘制度,对掘进巷道采用物探先行,钻探验证的方法,探明前方地质构造情况和水文地质情况,并且保证30m超前探测距离。
④建立井下收集地质资料制度,岩巷工作面每掘进10m收集地质资料一次,收集地质资料包括岩层倾斜角度和巷道正前走向角度,如发现地质层位变化及时分析可能遇到的地质构造。煤巷掘进工作面每掘进20m收集一次,收集煤层倾斜角度和巷道正前走向角度外,还应收集煤层厚度情况和顶底板岩性,煤层破碎情况。
⑤定期对地质和水文地质资料分析,地质资料主要包括修改施工巷道附近煤层底板等高线,掘进巷道岩层层位变化情况,若为穿层巷道及时根据第一手资料分析巷道可能出现的提前或延后穿层情况;水文地质方面要及时分析巷道顶底板滴渗水情况及水量变化趋势、充水来源等资料,若物探、钻探显示的地质构造变化区域要及时分析构造变化带附近可能出现的水文地质情况,对中型以上断层,中型以上的褶皱,超过5m³/h以上的新增出水点要及时上报有关相关部门,并申请上级部门进行补充探测和专家论证;
地质灾害值班制度
为加强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确保信息渠道畅通,增强应急反应能力,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1、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隐患工作,决定成立地质灾害隐患领导小组,其成员如下:
组
长:矿长
副组长:总工
成员:各副矿长、各专业副总工、各科长、区队长
2、汛期地质灾害值班时间定为每年的5月1日至10月31日。特殊情况下需要提前或推迟值班时间另行通知。
3、汛期值班人员的主要工作职责是做好地质灾害日常预警、预防和相关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对辖区内地质灾害点的监测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巡回检查;在出现突发性地质灾害时,迅速、准确、及时上报有关情况;与相关部门做好协调联系,为组织抢险救灾工作提供准确依据。
4、在汛期值班期间,值班领导和值班工作人员不得离区外出。特殊情况必须外出的,须报经分管领导或主管领导批准,并做好工作移交。
5、汛期值班期间,值班领导和值班人员必须保证手机、值班电话24小时处于良好的通讯状态,确保联系畅通。
6、值班人员在接到地质灾害灾情、险情报告时,必须认真做好记录,并将情况及时上报值班领导或主要领导。隐瞒不报或拖延时间上报,造成重大损失的,将追究责任。
地质灾害灾情速报制度
1、地质灾害灾情速报工作,由汛期地质灾害值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负责。
2、地质灾害灾情速报的内容包括。地质灾害发生的地点,发生的时间,地质灾害类型、规模,地质灾害发生的原因,发生地质灾害涉及的范围,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情况、发展趋势,已经采取的措施等。
3、地质灾害灾情速报工作统一按重大灾情、一般灾情两种不同情况分别进行处理。
4、在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值班中,值班人员接到灾情报告时,必须迅速详细了解灾情,做好书面记录,并在30分钟内将详细情况向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报告,并将领导的指示和要求及时传达反馈给到位。
5、要高度重视地质灾害灾情速报工作,切实提高信息报送的时效性。接到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的报告后,要认真分析、核定各类信息的来源,及时、准确地按程序上报灾情险情。
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制度
为掌握地质灾害隐患的分布、发生、发展规律,科学合理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灾预案,特制定本制度。
1、本制度所称的“汛前”是指每年5月1日前;本制度所称的“汛前调查”,是指汛前进行的查明地质灾害隐患的分布、类型、规模、危险程度、危害性等勘测调查活动。
7
2、排查主要包括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对安全造成威胁的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等。
3、地质灾害隐患点、危险点,应向基层了解情况,存在重大隐患的,赴现场调查核实,并设臵明显警示标志。
地质灾害巡查制度
为加强地质灾害监督管理,减少地质灾害所造成的损失,制定本制度。
1、本制度所称“地质灾害”是指每年5月1日至10月31日;本制度所称“巡查”是指对矿区范围内地质灾害隐患点、危险点进行巡回检查。
2、地质灾害灾情险情巡查应做好书面记录。
3、地质灾害巡查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方式进行。
4、地质灾害巡查中发现新增地质灾害隐患,应查明隐患规模及发展趋势,提出防灾措施。
5、地质灾害巡查内容。地质灾害隐患巡查人员是否到位、是否认真负责、是否采取有效的巡查方法;巡查记录是否完整,地质灾害巡查人员是否掌握灾害隐患险情,防灾预案制定和落实情况、地质灾害巡查人员及预警信号、值班制度执行情况、交通通讯系统情况等。
6、巡查中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矿井地质灾害的预测、预报制度
a、矿井水害的预测、预报制度
矿井水害是威胁矿井安全的主要灾害之一,加强水害预测预报,是保证矿井安全生产的有效途径。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
837号令、《煤矿防治水规定》要求,相关防治水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1、水害预测预报内容
采掘影响范围内的施工层位、顶底板含水层、地质构造、老空区边界、老空区积水量、水压大小、物探异常区、封闭不良钻孔、突水可能性、涌水量大小、防排水设施、防治水措施。
此处内容需要权限查看
会员免费查看15、一般探放水措施由地测负责人审核、技术部负责人及总工程师审批。
16、各类矿图严格依照图签进行审批。
17、对外提供技术资料及技术服务时,必须以书面形式逐级审批后方可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