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局普法教育工作总结
国土资源局深入贯彻“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公务员之家版权所有,全国公务员共同的天地。结合国土资源管理的特点,2006年度国土系统资源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四五”普法领导小组的领导作用。为了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队伍的建设,2002年我局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法规监察科,办公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四五”普法领导小组,下设“四五”普法办公室,作为“四五”普法工作的领导机构。2006年度,在普法小组的领导下,我局各科室制定相应的学习和宣传计划,从而保障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重点在国土资源系统干部内部结合对“两法”(《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修改的研究讨论加强宪法及相关专业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教育,进一步提高和加强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
1、结合“两法”修改和集体土地征用中出现的热点问题举办法制研讨会,分析形式学习理论。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发展和完善,土地和矿产资源作为生产要素,在经济发展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原有的管理体制已不适合经济发展的新要求,我局围绕两法修改和土地征用出现的问题,举办了两期为期四天的我县国土资源系统理论研讨会,对集体土地征用补偿、失地农民生活保障、矿产资源违法开采的处罚等问题进行了研讨,与会代表积极发言,讨论热烈,收到了良好的学习效果。
2、积极组织人员参加我县和省厅我县组织的法制培训。7月份,组织我局12名同志参加县法制办举办的行政执法培训,学习了行政管理中的相关程序法,如《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等科目,其中11人通过考试和考核,取得行政执法许可证。12月份,法规科和监察大队又派员参加了浙江省国土资源厅举办的国土资源法律更新培训,学习和掌握了国家国土资源管理的新的政策法规。通过学习和培训,提高了我局干部职工的法律和业务知识,增强了依法行政的意识,提高了依法行政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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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四、法规部门及相关科室组织矿山企业负责人进行国土资源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学习活动。矿山企业负责人在经营管理企业的同时,对矿产资源合理利用负有重要责任,对其进行国土资源相关法律、法规教育使其依法经营管理企业,对保护矿产资源,实现资源“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宗旨具有重要意义。
2006年我局共举办矿山企业负责人国土资源法规培训班两次。考虑到企业负责人工作较忙的情况,培训利用周日进行。主要学习了《矿产资源法》及其实施细则,《违反矿产资源法规行政处罚办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等相关矿产资源法律,法规和规章,使其树立了在保护中开发利用矿产资源和依法维护其自身权益的意识,达到合法,安全,有效开采利用矿产资源的目的。
总之,通过2006年一年时间的努力,我局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不到位的地方,力争在今后的宣传教育工作中更加努力,使宣教活动在形式更加丰富多彩,内容更加充实,使群众喜闻乐见,以收到更好的宣传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