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卫生服务规划实施意见
为规范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合理利用和整合卫生资源,建立布局合理、规模适度、功能完善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网络,进一步推进我县社区卫生服务工作,更好地为广大群众提供融健康教育、预防、保健、康复、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和基本医疗“六位一体”的社区卫生服务,满足广大群众不断增长的卫生服务需求,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城乡社区卫生服务的意见》(浙政发〔200*〕35号)、《*省城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管理办法(试行)》(浙卫发[200*]188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意见》(嘉政发〔200*〕98号)和《*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城乡社区卫生服务的实施意见》(盐政发[200*]59号),参照《*县区域卫生发展规划(20*-2010年)》、《*县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2010年)》,结合本县实际,在原《*县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规划》基础上修改制订本设置规划。
一、主要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主要目标
以“户户拥有家庭医生,人人享有卫生保健”为长远目标,到2010年,全县基本建立机构设置合理、服务功能齐全、人员素质优良、运行机制科学、监督管理规范、保障措施有力的城乡社区卫生服务体系。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以区域卫生规划为指导,立足于调整现有卫生资源,辅以改扩建和新建,避免重复建设,健全社区卫生服务网络。
2、坚持公益性质,注重公平、合理、效率和可及性设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规模、数量,保障广大群众享有社区卫生服务。
3、坚持政府主导,强化政府责任,部门协同,鼓励社会参与,多渠道发展社区卫生服务。
4、坚持资源共享、因地制宜、探索创新,实现城乡协调发展,整体推进社区卫生服务工作。
二、机构设置
(一)布局要求
根据《*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城乡社区卫生服务的实施意见》(盐政发[200*]59号)的精神,结合我县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积极调整现有卫生资源,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已经基本建成的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站组成的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原则上每个镇办好一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农村一个行政村设立一个社区卫生服务站或以20分钟到达社区卫生服务站的要求设置。武原镇城镇社区卫生服务站原则上每个社区居委会或者按服务人口1万人左右设一个。中心对站实行一体化管理。
(二)机构设置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分中心)、站的选址和建设,按照本规划要求,遵循“积极推进,严格准入”的原则,结合实际,由乡镇卫生院提出具体的实施意见,经镇政府批准后,按规定程序报批。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床位、科室设置、人员、房屋、设备等应根据社区卫生服务的功能、居民需求配置并达到《*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基本标准》,由县卫生局进行设置审批和执业登记。
到2010年,全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站设置数量与目前基本保持不变,武原镇城镇社区卫生服务站增加至8家。城乡居民均可享受到“便捷、经济、安全、有效、连续”,集“预防、保健、康复、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指导、基本医疗”为一体的综合社区卫生服务。
在本规划期间,发生镇村行政区域调整或其他特殊情况的,经镇政府及相关部门同意后,可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作出相应调整。
三、功能定位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主要提供公共卫生与基本医疗服务,具有公益性质,不以营利为目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主要职能:
(一)公共卫生服务:
1、信息管理。根据规定收集、整理、统计和上报辖区有关卫生信息,建立和管理健康档案,开展社区诊断,提出辖区内公共卫生工作改进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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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三)加强培训,提高素质。大力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技术人才和管理人员的培养,鼓励和引导社区医生向全科医师方向发展,提高社区卫生队伍素质。加强对社区现有医务人员的岗位培训、在职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调整和提高在岗医务人员的知识结构和业务水平。建立健全县级医疗机构高、中级卫技人员定期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服务的制度和双向转诊制度,全面提高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综合服务能力。
(四)严格准入,改进管理。严格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人员准入制度。未经批准擅自挂牌执业的,依法予以取缔。依据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功能和要求,制定各项工作、管理规章制度,规范社区卫生服务管理,改善服务条件和服务态度,提高社区服务质量。
五、本《规划》由县卫生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