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四项措施经验交流材料

法院四项监督经验交流材料

区法院结合法院工作实际,采取多项措施,认真学习“四项监督制度”,并提出“抓牢关键环节、做好结合工作、强化内外监督”的执行方法,进一步规范了干部的选拔任用制度和监督制约机制,为法院各项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一、抓牢关键环节,切实增强贯彻四项监督制度的责任意识和能力水平。深入查找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强化措施,着力抓好学习、测评、执行三个关键环节,确保“四项监督制度”落到实处。

一是抓好学习培训环节。区法院将“四项监督制度”作为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干部教育培训和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的重要内容,通过开展专题辅导讲座、发放学习读本等形式,进一步增强了干警学习的自觉性和坚定性。首先,成立学习活动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成员,学习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的宣传工作。其次,制定学习实施方案,将《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等文件纳入学习范畴,并定期组织组织干警集体学习,通过剖析典型案例、交流学习心得,提高干警学习水平。再次,做好宣传动员工作,积极与电视台、晚报等新闻媒体协调工作,开辟宣传专栏;利用网络平台,就四项监督制度设置专题,保证广大群众、干警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高法院选人、用人公信度。二是抓好考评测试环节。为强化对“四项监督制度”的学习效果,客观了解干警学习、掌握情况,区法院坚持定期组织对干警进行专项测评,并将测试结果作为个人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在近日组织的制度考评中,部分干警除了对必答题目进行认真作答外,还就干警职务晋升、责任追究等方面提出了许多好的思路建议。经过综合考评,全院干警的平均成绩达到93分,有效激励了干警参与学习、监督的积极性。三是抓好贯彻执行环节。区法院坚持从实际出发,将制度中的原则方针具体化、明晰化,创造性的抓好贯彻执行工作。一是坚持干部轮岗交流制度。采取内部轮岗、挂职锻炼等措施,不断加强干部的沟通交流工作,进一步优化了干部队伍结构,实现了审判资源的合理配置。二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度。凡涉及干部职务晋升和其他职级待遇问题,坚持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由党组集体研究决定,最大限度为干警提供平等竞争机会。三是坚持公开制度。认真推行干部任前公示制度,在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中形成公开竞争机制,公开选人用人程序,杜绝暗箱操作。

二、做好结合工作,努力建设一支清正廉洁的高素质的法官队伍。区法院以贯彻落实四项监督制度为契机,扎实做好法院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并积极与多种实践活动相结合,不断扩大社会知晓率。一是将落实“四项监督制度”与“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有机结合。该院把学习贯彻“四项监督制度”作为“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不断加强选任干部的党性修养,树立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工作宗旨。坚持公开、透明、民主的选拔原则,进一步扩大群众的参与范围,提高了法院选人用人的公信度和满意率。拓宽举报渠道,对干部选拔过程中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加大查核力度,争取及时改正、及时反馈,努力营造干部选拔监督工作的浓厚氛围。二是将落实“四项监督制度”与开展“争先创优”活动有机结合。将落实“四项监督制度”做为评选先进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的考核条件之一,以“争先创优”活动的开展推动“四项监督制度”的落实。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争创活动,不断提升班子的领导决策能力和法官服务大局、把握民意的水平,为社会经济发展和法院各项工作的开展奠定坚实的基础。三是将落实“四项监督制度”与执行“五个严禁”规定有机结合。将“四项监督制度”纳为廉政宣传和党员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不断加大“五个严禁”的执行力度,建立并严格执行反腐倡廉的制度规定,依法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同时在纪检部门设立了群众举报电话,对于群众反映的举报信息,纪检监察部门会根报线索进行登记、汇总,逐件落实,牢固树立法院公正、廉洁司法的良好形象。

四是将落实四项监督制度与推进法院司法改革有机结合。不断推进法院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建立并优化了干部选拔任用、监督管理、廉政风险点管理等制度。完善良好的选人用人机制,认真落实市中院“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双向选择、优化组合”的重点要求,将干警的工作实绩、考核奖励与民主测评相结合;完善良好的考察评价机制,以岗位责任制为重点,围绕法院工作人员分类管理,制定不同层次的考核标准,逐步建立了一套科学合理、便于操作的硬性考评制度。

三、强化内外监督,全面提升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度。按照“四项监督制度”规定要求,区法院严格落实对干部选拔任用的全程监督。强化内部监督。综合运用集中检查、重点抽查、专项督查等多种方式,定期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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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是将落实四项监督制度与推进法院司法改革有机结合。不断推进法院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建立并优化了干部选拔任用、监督管理、廉政风险点管理等制度。完善良好的选人用人机制,认真落实市中院“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双向选择、优化组合”的重点要求,将干警的工作实绩、考核奖励与民主测评相结合;完善良好的考察评价机制,以岗位责任制为重点,围绕法院工作人员分类管理,制定不同层次的考核标准,逐步建立了一套科学合理、便于操作的硬性考评制度。

三、强化内外监督,全面提升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度。按照“四项监督制度”规定要求,区法院严格落实对干部选拔任用的全程监督。强化内部监督。综合运用集中检查、重点抽查、专项督查等多种方式,定期开

展四项监督制度实施情况检查,对执行有力、成效明显的,给予肯定和激励;对存在问题的,督促其认真整改,切实纠正。结合典型案例,严厉查处违反“四项监督制度”的行为,做到做到查实一起、剖析一起、通报一起,切实增强了干警执行制度的自觉性。强化外部监督。不断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方的联系与沟通,通过发放征求意见函、召开执法执纪监督员座谈会等措施,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法院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扩大考察监督范围,增强法院选任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