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第394号令),规范我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因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促进全县经济和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结合我县地质灾害现状和今年汛期气候趋势,制定本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一、近几年地质灾害基本情况
我县地处山区,是地质灾害易发多发区,2002年以来共发生各类地质灾害40起,直接和间接损失高达百万元,所幸未造成人员伤亡。灾害的类型主要有泥石流、山体滑坡和崩塌(其中泥石流4起山体滑坡17起和崩塌19起)。地质灾害发生时间多为汛期,2002年以来1-5月份9起,6-9月份30起,10-12月份1起。今年3月份,我县连续发生2起滑坡和2起道路崩塌。
今年,我县地质灾害防治任务十分艰巨。一是要完成2006年省重点地质灾害危险点的扫尾和验收工作。二是要完成宏村镇双联上东坑和民主排林、西递镇艾丰林川、柯村乡柯村郑家坞、美溪乡美坑村、洪星乡大星公路6个省重点地质灾害危险点的治理工作。三是对其他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有效监测,预防发生地质灾害。同时,由于近年来,我县工程建设比较多,特别是切坡扩建、新建公路及农村依山切坡建房后留下的高陡边坡成为发生地质灾害的重要隐患新增点,无疑加大了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难度。
二、主要灾害点的分布
根据2002年《安徽省黟县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报告》显示,我县境内共有213处大小各类地质灾害隐患点。主要分布在以下地区:
(一)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
该区包括柯村、美溪、洪星、宏潭4个乡和宏村镇大部分,总面积为532.79km2。该区域内已发生或潜在的灾害点共有122处,占灾害点总数的57.3%,其中滑坡81处、崩塌25处、泥石流16处,柯村乡郑家坞泥石流、美溪乡美坑泥石流、洪星乡大星公路崩塌、宏村镇晓源韩后山滑坡、宏村镇金家岭坪土太滑坡、宏村镇星光村木坑滑坡、宏村镇民主排林滑坡和宏村镇双联上东坑滑坡被列入省重点地质灾害危险点,宏儒公路滑坡被列入市重点地质灾害危险点。
(二)地质灾害次重点防治区
该区包括西递镇、渔亭镇和碧阳镇一部分(原西武乡),面积为176.48km2。该区已发生或潜在的灾害点共41处,占灾害点总数的19.2%,其中滑坡26处,崩塌15处,西递镇林川滑坡被列入省重点地质灾害危险点。
(三)地质灾害一般防治区
该区包括碧阳镇大部分和宏村镇一部分(原龙江乡),总面积137.73km2。区内已发生或潜在的灾害点共有50处,占灾害点总数的23.5%,其中滑坡38处、崩塌12处。
三、2007年汛期地质灾害预测
(一)2007年降雨趋势
预计。2007年汛期降水量比往常历史均值略偏少,但比前两年偏多,总降雨量为930-980毫米(历史均值1027毫米),6月中旬入梅,7月上旬出梅,梅雨量约为206-310毫米(历史均值365毫米)。梅雨期内有暴雨或大暴雨及短时内涝发生,出梅过后出现干旱的可能性较大。
2007年5-9月降水预报(单位:毫米)
月份
项目5月6月7月8月9月总量
预报值24035018012080970
趋势正常偏多偏少偏少偏少正常偏少
平均值249340219133851027
(二)2007年地质灾害预测趋势
根据全县地质灾害调查成果和近几年发生地质灾害的基本规律及气象部门提供的气象预测,2007年地质灾害仍以滑坡、崩塌、泥石流为主,主要地质灾害易发区如下:
1.山区农村重要地段。宏村镇晓源村韩后山、民主村排林、金家岭村坪土太、双联村上东坑及西递镇的艾丰村林川的山体滑坡,柯村乡柯村郑家坞、美溪乡美坑村的泥石流。另外,山区农民切坡建房边陡坡极易在3-5月份发生小规模崩塌和山体滑坡,5-9月份若遇暴雨和长时间降雨发生大规模灾害的可能性较大。
2.交通道路重要地段。s218线公路、黟七公路、宏儒公路、柯美公路、宏美公路等,在汛期内将会发生规模不等的山体崩塌和滑坡,其中宏儒公路和黟七公路改道路段可能将发生较大规模的灾害。
3.各工程建设点和水利设施。由于工程项目活动频繁、地面植被及地质环境破坏严重及建设时堆放的废渣等因素,极有可能会发生一些不同程度的灾害。
四、防治措施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应体现“坚持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和全面规划、突出重点”的原则。落实到各个具体的灾害隐患点则应当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围绕如何保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开展防治工作。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制
县政府已调整了以县长为组长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重大问题处置和救灾抢险指挥协调。各乡镇人民政府也应成立相应组织机构,负责本辖区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由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实行分级管理和部门负责的原则,实行行政“一把手”负责制。
县国土部门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做好地质灾害点调查、评价、监测、预警预报工作;在用地预审、报批和供地环节切实把好地质灾害预防关;加强对现有灾害隐患的监管管理,严禁在滑坡体上新建住房、开荒耕作。
县建设部门要按照标准,补充和完善总体规划中的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的内容,审批建设项目时充分考虑项目建设用地条件,按标准规范进行勘察设计、施工,并依法强化工程勘察、施工的监督管理。
县交通、公路部门要编制部门地质灾害防治预案;负责指导、协调、监督交通干线特别是公路沿线地质灾害的防灾预案编制和实施,做好防灾抢险人员、防灾物质及撤离人员的紧急运输工作,保障交通干线和抢险救灾重要路线的畅通;负责因公路建设引发的地质灾害的治理。
县水利部门要编制部门地质灾害防灾预案;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境内河道及水利设施地质灾害的防灾预案编制和实施,加强对水库、堤坝以及地质灾害易发区库岸和附属设施的监控和防御工作;督促小水电建设项目业主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规定在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做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
县旅游部门负责编制旅游区(点)的年度地质灾害防灾预案,加强对辖区内从事旅游服务的企事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的防灾知识培训,在游览时间、游览路线和游览景点选择上,要特别注意避开容易发生地质灾害的暴雨期和存在地质灾害隐患的地段、地点,以避免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县教育部门要编制部门地质灾害防灾预案;负责中小学校师生地质灾害防治的培训、指导。
县财政部门负责安排防治专项资金,并对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管。
县发改部门负责地质灾害防治项目计划的审批,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生态建设规划,对重大建设项目选址应综合考虑地质灾害的防治问题,从源头上预防或减轻地质灾害的破坏。
县林业部门负责加强对林地因水土流失而引发地质灾害地段的植被保护和管理,并指导和督促林地权属单位制定生物治理,恢复植被,控制水土流失。
县卫生部门负责地质灾害发生后,组织医疗救援队抢救伤员和负责灾区卫生防疫工作。
县气象部门在制定气象发展规划中,应包含地质灾害气象监测警报。
县环保部门在制定环境保护规划中,应包含地质灾害防治内容,在抢险救灾中做好环境保护工作,预防可能发生环境二次污染;各矿山企业主管单位负责编制因生产活动引发的矿山地质灾害防治预案,并按照预案指导、监督防灾和抢险救灾工作。
各乡镇人民政府对本辖区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
(二)加强灾害防灾知识宣传,完善群测群防体系
我县大部分地质灾害隐患点分布在农村,农民将是灾害的最大受害者。因此,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重心应放在农村,扎扎实实地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多渠道、多形式的普及灾害防灾和减灾知识,提高全面的防灾避灾意识。同时,要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要求,加强灾害点的监测工作,完善汛期值班、险情巡查、灾情速报等各项规章制度。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群测群防网络体系,对各地质灾害隐患点,汛期实行全天候监测,监测责任人要落实到位并担负起责任,各乡镇政府要将隐患点的“防灾明白卡”、“避险明白卡”发到村民手中。
五、临灾和灾后应急措施
根据地质灾害隐患突发性的特点,一旦发生地质灾害前兆或灾害,应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一)按照《关于印发黟县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政办秘〔2007〕14号)要求组织救灾,并按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中预定的报警、疏散、避灾、应急抢险方案实施,果断作出应急处理,并立即上报县政府和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
(二)抢险救灾指挥机构应在第一时间进入现场,分析灾害发展趋势,果断采取措施,防止灾情扩大,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凡已发生的灾害点,都要有专题调查报告,报上级政府和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
(三)灾后,要积极组织和领导灾区人民尽快恢复生产、生活。同时,对灾害应作出防治相应对策,该搬迁的,坚决搬迁,该实施工程治理的,必须筹措资金予以治理,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六、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单位、范围及防范措施
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地质灾害的防治实行属地管理和责任归口管理,即灾害点有主管部门的由主管部门负责;灾害点虽没有主管部门,但属人为诱发或有受益人的,由诱发者或受益人负责;自然因素引起的地质灾害,由当地人民政府负责。
(一)县建设局
责任范围。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县中心城区、建制镇新区(新村)。
防范措施:
1.编制部门地质灾害防灾预案;
2.重大工程建设项目规划立项前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3.中心城区、建制镇新区(新村)项目规划前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
4.检查在建工程项目地质灾害的防范措施,指导地质灾害预防工作。
(二)县交通局、公路分局
责任范围。全县境内省道、县道、乡(村)公路沿线。
重点监测灾害点。s218线、宏儒线、黟七线(重点为改线路段)、柯美线、宏美线等公路沿线。
防范措施:
1.完成洪星乡大星公路崩塌年度治理任务;
2.完成年度宏儒公路(黟县段)工程治理调查核实和工程勘查、设计,为明年治理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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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加强汛期值班和动态监测;
3.保护植被,退耕还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