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财政补助科技资金使用监管亟需加强
摘要。随着科技资金财政补助的不断加大,虽然监管也得到了进一步加强,但部分企业在财政补助科技资金使用中在项目申报、实施及验收等环节仍存在较多问题,影响了财政补助科技资金的杠杆作用的发挥。文中笔者主要结合专项审计调查中发现财政补助科技资金使用存在问题,并提出了在具体使用中如何加强监管,从而提高科技资金的使用率。
关键词:财政补助科技资金监管对策
科技资金作为公共财政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使用公共财政,支持、引导区域科技发展,促进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升级,使科技在经济发展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当前,从国家到省市,甚至县级财政部门都有专项科技经费支出,如杭州富阳一个县级市每年安排的科技资金在2亿左右(含上级资金),且每年都在大幅增长,财政性科技经费支出占本级财政经常性支出的4.5%左右。科技资金一般都采用“无偿资助”的方式,对企业实施科技资金扶持。在近期开展的科技资金专项审计调查发现地方财政补助科技资金使用监管亟需加强。
一、地方财政补助科技资金使用监管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企业重申报轻管理现象较为突出。科技专项资金一般都是无偿资助,为了拿到科技专项资金,企业集中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进行项目申报工作,以提高资金立项的成功率。部分项目前期立项论证不充分,项目计划书制度不合理,本可暂缓立项的也作为主要项目进行申报,这样的项目最终可能会立项失败。有的企业甚至把往年已经得到资助的项目变换名称重复申报或在多个部门申报,以提高申报成功率,从而争取到更多的资金资助。另外,对科技项目缺乏公平科学的评价体系,对科技项目的立项审查把关不严,有些没有科技含量的项目也被批准立项,存在套取国家资金之嫌,而且项目最终也不会成功。
二是科技资金多层次多部门管理。科技专项资金一般用于新产品研制开发、重点项目研发以及产学研合作等多个领域,按补助级次可分为国家、省、市、区(县)等,由财政、发改、科技、科协等多个部门管理,由于资金下发和管理部门较多,从而导致“铁路巡警各管一段”的局面,对资金的使用缺乏有效监督和管理,使资金不能得到有效使用、发挥最大的作用,易消弱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
三是资金配套不到位。一方面,企业获得科技资金后,部分项目承担企业未能及时、足额落实配套资金:一种是虚假配套,即企业没有用自有资金配套,只是用财政补助的资金完成项目进度;另一种是拿出临时配套资金(如设备采购资金)应付上级检查,实际上在项目运作时使用的全部是财政科技资金;另外还存在多头配套现象,即企业用同一部分自有资金为不同的科技项目配套。另一方面,在获得上一级科技资金补助时,往往会因项目投资计划下达时间与财政预算编制时间很难衔接,造成年初编制地方配套资金预算缺乏充分的依据,使得地方财政配套资金只能部分落实或通过其他途径进行补偿。
四是项目实施管理缺位。项目实施过程中,一方面,项目单位科技资金使用不规范,超标准、超范围使用时有发生,有的甚至发生截留、挪用等现象,项目的实施与申报出入较大,执行过程中出现的调整、更改等重大变更情况为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另一方面,主管部门缺乏对项目实施的动态监管,往往以人员少、项目多,管理难到位等理由,缺乏对项目实施中资金使用、项目进度等动态监管,甚至项目的中期评审也由企业承担。另外,专家管理环节缺位。虽然在项目评审时建立了专家库,相关专家也参加项目筛选、评审及验收等,并对项目出据了相关意见和建议,但是对专家缺乏完善的管理机制,如专家对评审项目应负的责任、在项目评审时是否有专家回避政策等。因此有些专家收受企业好处而随意发表意见,由此造成的损失却无法追究责任。
五是项目验收制度不够完善。在科技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存在着诸多不确定性因素,从而导致项目进度缓慢,与项目计划书进度不符,企业也未及时向主管部门提出延期申请;另外,虽然有些项目能按照计划完成,但是由于需要评审验收的项目较多、部门人员较少等原因,致使对已经竣工的项目不能及时评审验收,导致项目不能按照结题。
二、加强科技资金使用的监管措施
一是地方政府要强化项目设计和资金统一规划,对财政补助的科技资金实行统筹兼顾、统一管理、突出重点、以点带面,根据实际情况实事求是地安排科技资金。同时要根据政府各相关部门的职能和科技事业的发展需求,重新划分资金支出范围,尽可能避免多头管理的混乱局面。对于纯公益性的项目必须给予保障;而对于经营性的项目,逐步推向市场,引导企业走市场化道路。
二是建立有效的科技项目管理机制。现行的科技项目缺乏有效的管理机制,在项目立项、管理、监督及评价方面都是由一个部门执行,应该引入相互分离但又互相制约的管理体制和竞争机制,在评价和监督的关键环节建立绩效评价标准和严格的跟踪问效机制。对在评价和监督管理环节徇私舞弊的相关人员要给予党纪、政纪问责,从根本上杜绝徇私舞弊行为,构建统
一、协调、高效、科学的科技资金综合监督体系和治理机制。
三是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完善配套资金投入监管体系。签订项目合同,明确科技资金使用范围,督促项目单位设立科技资金核实科目,建立辅助账专账核算科技资金,做到专款专用。同时要求项目单位财务部门参与科技资金的使用管理,并定期向主管部门汇报资金使用情况,加强项目自筹资金按进度及时到位的监管,确保项目的按期实施。
四是建立责任追究机制,提高违规成本,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和惩治力度。对弄虚作假、截留、挪用、挤占、套取、骗取科技资金等行为应根据情节轻重、性质和影响程度制定更加具体、更具威慑力的处罚规定,不应停留在“通报批评”、“取消申报资格”等层面上。
第二篇:加强财政支农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财政支农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近年来,随着国家经济的快速发展,通过财政转移支付手段来扶持农业经济的力度逐年加大,资金总量迅速增加,规范资金管理,提高支农资金的绩效已成为各级政府和财政管理部门的重要工作。2004年至2008年,中央连续5个一号文件都在强调农业和农村问题。2006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再次强调在政策和资金上要向农业倾斜。农业财政政策的扶持和支农专项资金的投入,是缓解“三农”问题的重要举措。自治州人民政府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采取了一系列支农惠农的重大政策,促进了农业的全面发展,使农村经济和农民的生活质量得到明显提高。在当前条件下,如何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财政支农资金使用效益,是我们面临的重要课题。为此,就如何加强支农资金管理,提高使用效益,我们进行了一些探讨。
一、我州财政支农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
近年来,巴州积极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扶持农业经济发展的精神,在上级财政等部门的支持帮助下,实施农村税费改革,全面减轻了农民负担。加大农业投入,强化了支农资金的管理,使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不断加强;农业结构调整取得了新的进展;农业产业化经营规模不断扩大,培育了一批龙头企业和名牌产品;农业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和农民生产条件不断得到改善;农民就业和增收渠道不断拓宽;农民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2006年至2008年3年来,我州财政支农资金(上级追加专项)累计支出37694.5万元,财政支农资金主要用于: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退耕还林、退牧还草、农业科技推广、农牧民培训、农业产业化、动物疫病防疫体系建设和品种改良、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和防汛抗旱、基础设施建设、良种补贴、灾害救助等方面。农业科支农专项资金支出情况是:2006年合计支出8522.6万元,主要是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4601.9万元,林业发展专项资金1151.2万元,畜牧业专项374.8万元,农业生产专项1288.7万元,水利专项956万元,自然灾害救助资金150万元。2007年合计支出13422.6万元,主要是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5434.5万元,林业发展专项资金1090.8万元,畜牧业专项296万元,农业生产专项3828.3万元,水利专项2648万元,自然灾害救助资金125万元。2008年合计支出15749.3万元,其中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8645.5万元,林业发展专项资金733万元,畜牧业专项769.6万元,农业生产专项2296.8万元,水利专项2287.4万元,自然灾害救助资金1017万元。
从以上所列数据可以看出,2007年比2006年财政支农支出增长57.49%。2008年比2007年财政支农支出增长17.33%。从增长内容看,支持林业、畜牧、农业生产和改善水利设施和自然灾害救助的资金逐年加大,尤其是各种农业补贴资金,近两年增和幅度较大。通过支农资金的有效投入,使公共财政的阳光逐渐覆盖到农村,一系列的支农、惠农政策得到了落实,农村经济得到快速发展,农民享受到了切实的实惠。总体来讲,财政支农资金在以下领域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1.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了农民生产和生活条件
水利基础设施居农业基础产业地位,水利建设具有长期性、连续性和发展的超前性。为缓解我州水利设施和农田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不足,农业抗灾能力较弱的矛盾,3年来我州不断加强农田水利建设,集中“以工代赈、节水灌溉、防汛岁修、桥涵建设”等水利项目资金5891万元,支持了小型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和节水等农田水利工程设施,提高农业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
2、落实了各项补贴政策,鼓励种粮农民积极性
积极配合各级农业部门,落实农作物良种和农机购置补贴政策,鼓励种粮农民积极性和实施棉花良种推广,及时拨付补贴资金,确保惠农政策的顺利实施。2006-2008年,我州共落实粮食补贴资金9650.4万元,累计补贴小麦面积130.75万亩;落实棉花良种补贴2549.7万元,累计补贴面积169.98万亩,使广大农民群众真正得到了实惠。
3、稳步推进特色林果业基地建设,加快林果产业发展
按照自治州提出“百万亩香梨、20万亩葡萄、20万亩红枣、20万亩杏”的建设目标,近五年来全州林果业以年均10万亩的速度快速发展。大力实施了森林生态效益、天然林保护工程。2007年林果总产值超过7.62亿元,预计2008年农民人均来自干鲜果品的收入超过744.8元,比上年增加155.8元左右。
4、加快了畜牧业各项资金投入,克服了动物疫病、自然灾害等困难,畜牧业得到稳步发展
2006-2008年共落实畜牧业专项投资1440.4万元,取得了明显成效。全州畜牧业生产进展较为顺利,到2007年底,牲畜存栏309.03万头,年出栏牲畜322万头,肉类总产量9.7万吨,奶类总产量7.1万吨,禽蛋总产量1.2万吨,畜牧业产值20.5亿元,畜牧业在农牧民人均增收中的贡献份额100元以上。
5、以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为契机,加大农业机械化新技术、新机具的推广力度,大力推广农业机械化工作
2006-2008年全州共落实农机购置补贴资金3100万元,对25匹马力以上的拖拉机和配套农机具进行了补贴,补贴拖拉机1698台,配套农机具3592台,使农业机械化的速度明显加快。到2007年底,全州拥有各类拖拉机41802台,配套农机具75834台架,全州农业生产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程度达到了70%的疆内较高水平。
二、目前财政支农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目前,财政支农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总体是好的,但也存在着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重分配、轻管理”和资金管理不科学的问题长久存在
各县市、单位争取项目和资金的积极性很高,但资金到位后重视支出轻视管理。不重视支农资金的使用效益的现象较普遍存在,尤其是随着资金量的快速增加,财政各项监督检查力度不够、查处不严,个别单位财务管理不规范,给财政后期管理和检查验收带来了困难。财政内部和资金使用单位缺乏项目资金的绩效评价体系,资金监管中的越位和缺位现象同时存在。在资金管理上,项目资金迟迟不到位,配套资金未作安排或安排不足,资金使用“撒胡椒面”和截留、滞留、占压,拨付不及时的问题依然存在。
2、项目申报程序不够科学
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项目申报时间过长,部分支农项目因此贻误了最佳实施时机;财政资金再分配透明度不高。在申报支农项目时,往往是部门说了算,财政部门难以进行有效监督。在项目管理上,事前立项不严格,论证不充分,项目申报计划和实施方案缺乏可行性。在实施中擅自变更、调整项目计划,项目竣工验收不及时,致使项目建设质量不高。
3、管理制度不健全
目前有少数财政支农项目资金没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制度,农口部门在安排使用时弹性大,资金使用效益不高,如林果业发展资金、地方苗圃建设资金、农机服务体系建设资金等。还有一些支农资金的管理制度已经过时,不符合客观实际。
4、监督管理不到位
随着社会发展,财政性项目资金规模越来越大,项目个数越来越多,但是监督力量未随着财政性项目数量和投资数额实行同步增长。目前,我州对财政支农资金中的违规违纪处罚偏轻。对部分违反法律、法规、财经纪律的人和事,未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进行处罚,从某些方面方便了个别单位和个人心存侥幸,违反法律、法规、财经纪律的现象屡有发生。
5、资金配套政策过多,基层难以落实
由于各农口主管部门纷纷出台配套资金政策,很多项目资金文件都附带配套资金的要求,而我州大多县财政困难,没有多少财力支持农业发展,农业投入资金往往依赖于上级财政“输血”方式的无偿支持,根本无法满足上级要求的大量配套资金。但为了争取上级项目,造成了“虚假配套”和“烂尾”工程,既降低了财政支农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又助长了弄虚作假的不良风气。
6、有财政多个部门管理支农资金的问题
财政内部存在着多个部门安排同一个项目和同一个项目由多个部门管理的现象,部分项目和投资交叉重复。在项目管理上部门之间出现了越位和缺位。有的项目资金重复安排而被挪作他用,降低了支农资金的使用效益。
以上问题的存在,严重影响了支农资金的使用效益。要想管好用好财政支农资金,更好地服务于“三农”,必须把提高财政支农资金使用效益放到重要的议事日程。
三、加强和规范财政支农资金管理的几点建议
要管好用好财政支农资金,应当以规范管理为目标,以健全制度为手段,力求将项目管理与资金管理和谐统一,充分发挥财政支农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农民增产增收。
1、深化财政改革,努力打造阳光财政
在农村基层单位深入推进政府收支分类改革,部门预算改革、国库集中支付改革、乡财县管改革。通过各项财政改革,公开财政资金的管理,使公共财政的阳光普照农村牧区。
2、转变财政投入方式,实现支农资金的整合
农业投资项目要归口安排,明确各级主管部门的职能,划清各主管部门所负责规划和管理的农业投资项目的范围、内容,确保各部门申报的项目不交叉、不重复。财政部门安排的支农资金,由财政部门牵头、协调和管理,要扩大财政投入规模,创新管理模式。
按照“存量优化,增量调节,预算内外统筹,跨部门整合”的原则,归并支农项目,对支农专项资金实行跨部门、跨级次整合,集中财力、形成合力、捆绑使用,解决一批农民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重大问题。资金整合要由财政部门负责对各主管部门提出的投资项目进行审查,及时综合,划分归口,对交叉、重复的项目予以调整;其次,财政支农资金的投入方式要科学合理。要很好地采用财政贴息、财政补贴、以奖代补等方式,最大限度地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要根据不同的情况采取不同的投入方式,如农业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建设等方面的投入,政府财政要采取无偿直接投入的方式;其他领域的投入,财政可采取有偿补贴、贴息或税收优惠等方式,引导社会资金投入,以拓宽支农资金来源渠道,提高支农资金使用效益。在项目规划过程中,必须组织相关部门和项目实施乡镇、村各级干部深入村社广泛宣传,征求规划建议和意见,开展民主讨论集思广益,提高项目规划过程的民主决策水平,保证规划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2007年,我州焉耆县紧紧围绕优势资源发展主导产业,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及重点农产品加工项目,着力培育一批具有明显特色和比较优势的支柱产业,大力发展奶牛养殖业,重点支持发展以葡萄为主的红色产业,对涉及农业产业化的项目资金进行优化整合,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实现了整合支农资金8624.8万元,用于重点项目、主导产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取得了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3、建立项目库,突出支农资金投入重点
建立健全财政支农资金项目库,进一步完善支农项目的论证和专家评审制度,要区分轻重缓急,把投入重点放在农民最关心最需要的公共项目上和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上;放在具有“造血”功能的项目和维护农村社会大局稳定上。在农口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分别建立分类项目库,经过评审协商后,比较好的项目选入项目库。对上级要求上报的项目,从项目库中择优筛选上报,确保上报项目质量。在建立项目库时,必须根据农村经济发展的总体规划,在一定区域范围内,将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水利、交通等)、特色产业建设项目、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项目(教育、卫生、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信息服务)、生态建设项目和人居环境建设项目有机地结合起来,进行整体申报,使项目与项目之间相互配套,并集中投向重点支柱产业、重点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民生民本等方面,充分发挥所有财政性项目资金应有的效益。
此处内容需要权限查看
会员免费查看事后管理抓好“四件事”。一是抓好项目的竣工验收。项目完工后,要由县扶贫办牵头,组织财政、审计、监察、有关部门及项目业主代表等组成联合验收小组,对项目进行审核检查验收,各方须在验收文件上签字盖章。二是抓好扶贫资金的决算与拨付。项目审核验收合格后,由财政根据审核验收文件,按资金拨付程序及时拨付项目资金,并提出超支预算或结余资金的处置意见。三是抓好扶贫资金的开支公示。项目单位要就资金开支明细进行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0天),接受群众监督,使扶贫资金在阳光下运行,对虚报、冒领、截留、挤占、挪用财政扶贫资金的违规行为实行“零容忍”。四是抓好扶贫资金的评价问效。要以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根本,将多元化扶贫资金绩效评价标准贯穿于扶贫项目资金运营全过程,实现扶贫资金从“支出型管理”向“绩效型管理”的飞跃。
(作者单位:江西省宜丰县财政局)
责任编辑: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