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社保基金财政专户管理方法及对策

【摘要】

本文讨论了社保基金财政专户管理方法以及相应的对策。【关键词】

社保基金,财政专户管理一、社保基金财政专户管理的方法

(一)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账务处理:第一,月末凭国库、财政、地税三家对账数据由地税提供各险种税票和征收明细汇总表,借:银行存款贷:暂收款。第二,次月初按地税提供征收明细汇总表按险种上解到国有商业银行各财政专户,待解户借:暂收款贷:银行存款,各财政专户借:银行存款贷:保费收入。第三,重征退费问题,参保人向地税提出申请,由地税、社保盖章后财政部门凭申请表从待解户退费,待解户借:暂收款贷:银行存款。

(二)用社保基金预算管理来构建“财政监管”机制

2007年末,财政部门认真组织2008年社保基金预算编制,坚持规范性、可靠性、政策性、平衡性、专用性原则,对编制部门明确编制范围、编制项目、编制方法和职责。按照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和结余规定全部纳入社保基金预算管理,严格执行与年度财政预算相同的“两上两下”程序,严格落实“收支两条线”,专户专人专账管理。

(三)规范操作,扎实推进内控制度建设

根据社保基金财政专户保基金安全和保值增值的特点,从组织机构控制、业务运行控制、基金财务控制和信息系统控制等方面,及时、系统地制定内控制度并不断加以完善,着力规范经办业务工作,完善基金财务管理,优化操作流程。将内控要求和办法嵌于业务操作流程之中。建立岗位之间、业务环节之间相互监督、相互制衡的机制。

(四)坚持社保征管联席会议制度

财政部门应把召开社保征管联席会议作为一个沟通地税和社保部门的桥梁,定期和不定期召开社保联席会议,解决社保基金征收、待遇发放、群众上访、历史遗留等社保问题。

(五)坚持对账制度

财政部门是社保基金管理的主体。建立和完善每月一次与社保、经办机构、地税部门、国库、商业银行的对账制度,发现问题及时研究处理,防止基金被挪用或流失。

(六)确保基金保值增值

按照财政部的规定,社保基金结余除国家规定预留的支付费用外,全部用于购买国家发行的特种定向债券和其它种类的国家债券。任何地区、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动用基金结余进行其它任何形式的直接或间接投资。增值方式主要是靠定期存款,而国家从2000年以后不再发行针对社会保险基金的特种债券。为保基金增值只能认真研究国家金融货币政策,与各银行管理层多沟通交流座谈,认真测算,及时作出计划,根据多方面信息来选择存期,在国家政策宏观调控抑制通胀不断上调利率时多选择定期一年。在利息最高时把到期定期一年大部分基金选择转存三年,做到使社保基金收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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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信息化建设。坚持“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网络互联、信息共享”的原则,按照软件统一、硬件设备配置要求统一、网络之间接口统一、数据传递方式统一的要求,建立社会保险费征收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和劳动保障、经办机构、地税、银行、财政和社区的计算机联网,将社会保险费的登记、缴纳、记录、核算、支付、对账及查询服务等功能纳入计算机管理,实施社会保险“一卡通”,实现“同人(企)、同城、同库、同卡”。

(三)积极探索社会保险基金增值的有效途径

澳大利亚在养老保险基金运营方面的实践证明,只要管理规范,科学运营,就能够实现养老保险基金保值增值。我们应积极探索社会保险基金增值的有效途径,吸取原来的教训,借鉴国外的成功经验,积极稳妥地进行投资运营。根据澳大利亚的做法,制约风险的有效办法之一就是分散风险,可采取投资的多样性。既不要为了追求过高的收益而冒最大的风险,也不要为了安全而不顾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