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职称补评,评审工作实施方案

西秀区蔡官初级中学教师职称评聘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促进我校教师专业化发展,进一步优化师资队伍,贯彻按需设岗、按岗聘任、公开考核、注重实绩、择优聘任的原则,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以及西秀区教育局对于中小幼教师职务评聘工作的实施意见,制定我校教师职称评聘工作方案。

二、学校职称评聘领导小组

组长:董天智(学校校长)

副组长:孙朝凯(副校长)胡生琼(副校长)董燚(副校长)成员:董登江丁克文陈燚焦龙彭永立娄凌

董登方叶华焦刚董登斌

三、学校职称评聘监督小组

组长:董登明(学校党支部书记)

副组长:吴生富(学校工会副主席)

成员:孙朝会(工会委员)陈明(工会委员)范永华(教师代表)

四、职称评聘条件

(一)师德师风

积极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热爱教育事业;关爱学生,尊重学生;遵纪守法,严于律己;为人师表,道德高尚;互帮互促,有团队合作精神;服从学校工作安排,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并具有进取精神。

教师职称评聘实行师德师风一票否决。

(二)任职资历

1、申报中学二级教师职务具备相应的评职条件

1、申报中学一级教师职务应当具有中学二级职务且任职累计满四年的经历

2、申报中学高级教师需有中学一级职务任职累计满五年的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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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申报人或其他人员发现在评聘中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违反评聘程序的,可向监督小组反映、举报,监督小组在接到反映或举报3个工作日内核实情况,反馈监查处理结论

西秀区蔡官初级中学职称评聘领导小组

2011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