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称申报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积极承担并完成本职工作任务。
2、职称外(汉)语水平,符合自治区职称主管部门有关政策规定。
3、计算机应用能力水平,符合自治区职称主管部门有关政策规定。
4、继续教育培训,符合自治区职称主管部门有关政策规定。
5、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以上。
6、均要符合自治区相应专业系列的学历资历、学识水平、实践能力(学历)、业绩成果、著作论文等条件。
第二篇:申报职称基本条件2014年职称申报基本条件
一、申报评审工程系列任职资格所需要的基本条件技术员:大学专科、中等专业学校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助理工程师:获得硕士学位或取得第二学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大学专科毕业满三年、中专毕业满五年;
工程师:获得博士学位者、获得硕士学位或取得第二学士学位,任助理工程师满二年、获得学士学位或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任助理满四年、并通过外语、计算机考试;
高级工程师。获得博士学位后,任工程师满二年、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任工程师满五年、并通过外语、计算机考试。
二、关于后取得学历人员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基本条件:
1.申报评审助理级。中专毕业取得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满六年以上;大专毕业取得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满四年以上。
2.申报评审中级。大学本科毕业或大专毕业取得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满六年以上。
3.申报评审高级。中学教师从事初中教学工作的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从事高中教学工作的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他专业取得相应条件要求的学历,并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七年以上。
三、初聘的相关规定
(一)初聘专业技术职务是指在各类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国家承认学历(国家教育部网站查询)的普通全日制院校毕业生(中专经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备案)。见习一年期满,经考核合格,不需参加评审,本着“学用一致,专业对口”的原则,即可初聘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相应的任职资格。
(1)中专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可初聘为“员”级专业技术职务;取得“员”级任职资格,在本职工作岗位工作满四年,可晋升“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
(2)大专毕业,见习期满一年后,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两年,可初聘为“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
(3)大学本科毕业生,见习一年期满,可初聘为“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研究生班毕业或双学士学位获得者,可初聘为“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
(4)硕士学位获得者,经考核合格,可聘任为“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三年可初聘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5)博士学位获得者,可初聘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6)博士后流动站合格的出站人员,在出站前经有关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具备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单位可聘任其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二)非全日制、国家教育部承认学历的“五大”毕业生凡国家承认学历非全日制的“五大”毕业生,只要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可参照普通全日制院校大中专毕业生初聘专业技术职务的做法(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卫生等以考代评的专业除外)进行初聘。
(三)初聘人员职称外语、计算机
按照省职改办有关规定,凡是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对非公企外语、计算机均可免试。
四、初评相关规定
(一)中专学历第一次参评,评助理工程师级别,适用于初评。
(二)毕业专业与所从事的工作并非完全一致,但又符合评审条件,业绩能力突出,适用于初评。
第三篇:申报建筑行业职称基本条件(推荐)申报职称基本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副高级、一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1、获得大学本科或大专毕业学历并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五年以上。
2、先参加工作后取得学历的人员,获得大学本科或研究生班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大专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四年以上,并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五年以上。
3、国家机关分流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要作尚无专业资格的人员,按以下学历、资历要求申报:
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十一年以上;先参加工作后取得学历的,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并前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累计十四年以上。
大学专科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先参加工作后取得学历的,取得大学专科学历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四年以上,并前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累计二十年以上。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1、本科、大专、中专毕业学历,并取得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四年以上
2、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二年以上,大专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中专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四年以上,并取得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四年以上。
3、国家机关分流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尚无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按以下学历、资历要求申报:
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六年以上;先参加工作后取得学历的,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后从事本专业工作三年以上,并前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累计十年以上。
大学专科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八年以上;先参加工作后取得学历的,取得大学专科学历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四年以上,并前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累计十五年以上。
中专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先参加工作后取得学历的,取得中专学历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六年以上,并前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累计二十年以上。
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
1、大学专科毕业并取得员级专业技术资格二年以上,中专毕业并取得员级专业技术资格四年以上。
2、先参加工作后取得学历的人员,大专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二年以上,并取得员级专业技术资格二年以上;中专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二年以上,并取得员级专业技术资格四年以上。
3、国家机关分流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尚无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按以下学历、资历要求申报:
(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年以上,先参加工作后了得学历的,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并前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累计四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四年以上,先参加工作后取得学历的,取得大学专科学务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二年以上,并前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累计六年以上。
(3)中专业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先参加工作后取得学历的,取得中专学历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并前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累计十年以上。
四、转正定职
1、中专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可认定(聘任)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职务;
2、大专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二年,可认定(聘任)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或职务;
3、大学本科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可认定(聘任)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或职务;
第四篇:职称申报条件2012年-河南省卫生技术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
2012年-河南省卫生技术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及论文发表相关要求:
一、申报条件
(二)身体健康,能全面履行岗位职责。
(三)任现职以来(近5年)年度及任期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四)外语水平符合国家和省外语考试的有关政策规定。
(五)医、护专业须取得相应的执业医师资格、执业护士资格并经执业注册。
(六)有下基层医疗机构工作任务的专业,申报人应当按有关规定完成下基层工作任务。
(七)学历和任职年限分别符合以下要求。
1、申报评审副主任医(药、护、技)师、副主任中医师任职资格者,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博士学位,担任主治(管)医(药、护、技)师、主治中医师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
(2)研究生毕业并取得硕士学位,担任主治(管)医(药、护、技)师、主治中医师专业技术职务4年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担任主治(管)医(药、护、技)师、主治中医师专业技术职务5年以上;
(4)在乡镇卫生院工作的卫生技术人员,中专毕业后在乡镇卫生院从事卫生专业工作20年以上,担任主治(管)医师、主治中医师专业技术职务8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后在乡镇卫生院从事卫生专业工作15年以上,担任主治(管)医师、主治中医师专业技术职务6年以上,可申报副主任(中)医师。
(5)在县(不含省辖市所属的区)医疗卫生单位工作的卫生技术人员,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毕业后在县以下医疗卫生单位连续从事卫生专业工作20年以上,担任主治(管)医(药、技)师、主治中医师专业技术职务6年以上,可申报副主任医(药、技)师、副主任中医师。
2、申报评审主任医(药、护、技)师、主任中医师任职资格者,需具备以下条件: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担任副主任医(药、护、技)师、副主任中医师专业技术职务5年以上。
3、护理专业中专毕业后取得护理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两年以上,且中专毕业后连续从事护理工作20年以上的技术骨干,担任主管护师专业技术职务6年以上;或护理专业中专毕业后连续从事护理工作25年以上的技术骨干,担任主管护师、副主任护师专业技术职务5年以上,所在医院符合床位和设岗要求的,可分别申报副主任护师、主任护师。
4、破格评审副主任医(药、技)师、副主任中医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应具备中专毕业以上学历,破格评审主任医(药、技)师、主任中医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应具备大学专科毕业以上学历,获省级二等以上科技进步奖者可不受此限制。
(八)经组织选派援外、援藏、援疆的医疗队队员,可优先申报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评审条件
(一)副主任医(药、护、技)师、副主任中医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1、系统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熟悉与本专业相关学科的理论知识,了解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不断吸取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并用于医疗实践。
2、具有较丰富的临床和技术工作经验,能熟练进行本专业各种疾病的诊断治疗工作,熟练处理急诊和危重病人的抢救工作,熟练掌握各种诊断治疗的操作技术,能解决本专业复杂疑难的技术问题。任现职期间,平均每年参加临床(技术)工作不少于40周,兼职的管理人员平均每年参加临床(技术)工作不少于15周。工作能力及工作量符合《河南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业务工作能力及工作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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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旗县市级以上(含旗县市级)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等;
(3)旗县市级以上(含旗县市级)教学能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