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通知

公司所属各单位:

为认真落实股份公司《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六部委关于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通知的紧急通知》(股份传(2012-215)号)的文件要求,为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确保2013年元旦、春节期间农民工按时足额拿到工资、巩固和完善农民工工资管理的长效机制,现就此次专项检查,要求各单位做好以下工作: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机关各部门、项目部要高度重视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充分认识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尽快安排部署,全面掌握项目部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立即采取得力措施解决存在的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确保在专项检查前农民工工资发放到位。

二、按照通知要求,为明确责任分工,我公司成立专项检查组,由工会、财务部、经济管理部、工程部、人力资源部等部门组成。名单如下:

组长:成员:

三、加强监督,完善机制。认真贯彻专项检查通知是当前的首要政治任务。按照通知要求,机关各部门要围绕农民工工资拖欠的问题,精心安排、密切配合,切实组织好专项检查工作。全面履行纪检监察职能,加强监督检查力度,依法规范农民工劳动管理,严格执行劳动合同制度,严格规范用人单位工资支付行为,加强对用人单位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的指导和监督,建立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和工资保证金制度。准确掌握第一手数据,对于自查发现的拖欠问题,要迅速采取措施,尽快加以解决;对资金存在困难的单位,要加强与建设方(业主)协商沟通,争取资金支持,切实做到不发生一起拖欠工资。在今后工作中,各单位要更加自觉地坚持农民工工资管理机制,把拖欠工资问题融入到平时监控中,努力从源头上防止拖欠问题的产生。

四、开展自查,立即整改,制定检查方案。各单位要深刻领会相关文件精神,对重点单位、重点项目立即开展监督检查。项目部要想方设法筹措资金,实现专款专用,对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进行摸底排查,将工资足额直接发放到农民工手中,并由项目领导和财务部全程跟踪、监督发放情况。工资发放通过采取现场发放和办工资卡并与银行签订《代发工资协议》等形式,对于恶意拖欠或克扣农民工资劳务分包企业,要及时纳入集团公司不合格劳务企业名册;要对农民工工作信息进行统计,重点核查农民工用工人数、拖欠工资人数、拖欠总额、补发工资人数及补发数额、签订劳动合同人数等,及时上报《农民工工作信息月报表》,搞好农民工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培训;切实做好劳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力求使矛盾纠纷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理得好,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当地,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确保劳资矛盾不上交,信访不上行。各单位要认真做好迎检准备工作,并将本次专项检查工作进行总结。针对本次自查情况提出整改报告,并将自查情况及整改报告于2012年11月30日前上报公司。通过以上多种措施,及时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

五、落实责任,严肃纪律。项目经理是第一责任人,对于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项目部,公司将责令其整改,对拒不改正,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数额较大、时间较长的项目部,公司将对其进行通报批评,必要时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扣发奖金,向公司领导建议取消责任人当年各项评先、评优等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严重后果。

2012年11月21日

主题词:项目专项检查农民工工资拖欠抄送:公司领导、机关各部室**公司办公室**年**月**日印发

第二篇: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通知大全关于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

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严厉打击拖欠工资的违法行为,维护社会稳定,确保农民工能按时足额领到工资。根据大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七部门《关于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的通知》(同劳社明电„2011‟2号)的安排布署,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我县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贯彻执行。

一、组织机构

此次专项行动,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联合县发改局、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公安局、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交通运输局、工商行政管理局、总工会组织实施。为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灵丘县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领导组:

组长:刘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副组长:温进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赵常雨县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刘耀礼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孟祥茹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工委主任

王应龙县公安局副局长

1

燕建富县交通运输局纪检组长

杜果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

张霞县总工会常务副主席

成员:陈桂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察股股长

乔忠县劳动保障监察执法队队长

燕元睿县发展改革局苗玉彬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

宋帆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乔征兵县公安局国保大队队长

段志军县交通运输局

杜彪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李东明县总工会私营企业工委主任李海生县劳动保障监察执法队一中队队长

李兴国县劳动保障监察执法队二中队队长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主任由温进元兼任,联系电话:0352-8522467。

二、专项检查的范围和主要内容

专项检查的范围。各类用人单位,重点检查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建筑、非煤矿山、交通、水利和电力施工企业、以及加工制造、餐饮服务等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个体工商户等。

检查的主要内容:

2

1.用人单位与农民工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和进行劳动用工备案的情况

2.用人单位以货币形式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的情况

3.用人单位遵守最低工资规定和依法支付加班工资情况

4.企业经营者欠薪逃匿情况

5.建筑施工企业按规定缴纳工资保证金的情况

三、专项检查方法和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1年11月25日至2011年11月30日)

采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宣传普及《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山西省劳动合同条例》、《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最低工资标准》、《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知识。通过送法律知识上门、设立农民工维权告示牌、张贴相关宣传品等形式,提高企业和广大农民工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促使企业自觉遵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营造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法制环境。在此阶段,企业要对工资支付情况认真开展自查,主动纠正存在的问题。

(二)执法检查阶段(2011年12月1日至2012年1月5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改局、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公安局、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交通运输局、工商行政管3

理局、工会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集中力量、集中时间、突出重点对企业进行检查,对重点行业、重点区域及发生过拖欠工资问题企业的劳动用工情况逐一进行排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调查处理。重大拖欠工资案件要及时按规定启动应急预案并处置,逐级上报,确保此次专项检查取得实效。同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充分发挥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优势,依靠网格内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向用人单位广泛宣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知识,做好拖欠工资案件的上报工作,对重点监控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在此阶段,要及时上报重大拖欠工资案件的查处情况、涉嫌欠薪逃匿案件和因欠薪引发的群体性突发事件的查处和进展情况,确保劳动关系和谐和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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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张楼5#7#楼:现场工人:29人;工资已在8月3日发放完毕.各工程的工资发放做到了及时、足额发放,未发生拖欠工资现象。按时每月5日一查,确保中秋及春节不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

阳谷县东润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2013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