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财政局机关内部管理制度

机关管理规定

一、作息时间

严格执行机关作息时间和签到制度(准时签到和迟到签到),不得迟到或早退,对于无故迟到、早退者第一次给予警告,第二次给予罚款20.00元,第三次给予罚款50.00元,情节严重者给予解聘处理。

二、请销假制度

1、出差。出差人员填写出差申请,分管领导批准,报农场党政办公室及政工部备案,由办公室主任向场长报告出差人员情况。出差回来后及时向办公室销假。

隐藏内容

此处内容需要权限查看

  • 普通用户特权:8.8积分
  • 会员用户特权:免费
  • 网站代理用户特权:免费推荐
会员免费查看

6、每月由办公室通报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勤情况

1、出差。按《宜里公司2006年经济责任制方案》第九章第四十四条五款规定执行。

2、学习:外出学习10天以上者,科级、科员每人每天补助10.00元,学习费用、车船费、宿费凭票据报销;10天以内(含10天)执行原标准,学习费用、车船费凭票据报销,宿费不报,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