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社会保险扶贫半年总结
2020年,继续贯彻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指示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落实好“十三五”脱贫攻坚计划,切实做好我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扶贫工作,确保贫困人口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应保尽保,助力贫困人口精准脱贫,为打赢脱贫攻坚战贡献力量。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及成效
1.高度重视,组织有力。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精神,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扶贫纳入重点工作,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扶贫实施方案》,压实工作职责,一把手亲自挂帅、社保分管领导主抓、指定专人具体抓此项工作,按政策、规定抓好落实,确保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扶贫工作顺利实施。
2.明确任务,稳抓落实。结合全民参保计划的实施,引导支持和帮助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体(以下简称“贫困人员”)参加社会保险,保障参保代缴、待遇发放资金,确保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应保尽保。截止2020年6月8日,为4139名16-59周岁建档立卡未标注脱贫的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体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个人缴费部分;为7641名60岁以上、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含已脱贫)、低保对象、特困人口等困难群体按月发放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保障待遇落实,助力贫困人口精准脱贫,截止目前全区代缴、代发工作100%完成。
此处内容需要权限查看
会员免费查看5.实行动态管理,保障扶贫成果。一是持续实行贫困人员动态化管理,整理新增贫困人员名单,对符合应代尽代、应发尽发的贫困人员及时进行代缴和待遇发放。二是针对已脱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面清理其2020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缴费情况,并将已脱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未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员名单下发至各镇村(社区),积极开展已脱贫、未参保缴费贫困人员政策宣传、参保登记、待遇申报工作,各镇按周反馈工作进度,社保中心按月比对税务征缴数据并向各镇通报完成进度,确保在6月30日前实现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全覆盖。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继续与扶贫、民政、残联、财政、税务等部门对接,建立常态化数据交换机制,精准识别贫困人员信息,建立完善贫困人员台账,做好贫困人员动态化管理工作,对接财政落实代缴、待遇资金;二是充分调动基层镇村(社区)力量,继续采取灵活多样的宣传方式,加大社保政策宣传引导,特别是引导已脱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未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员积极参保,保障其待遇享受,确保6月底前完成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基本养老保险应保尽保,巩固脱贫成果,实现到2020年贫困人口基本养老保险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