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局促进妇女全面发展工作总结

完善家庭政策研究促进妇女全面发展

——人社局促进妇女全面发展工作总结

近年来,市人社局紧紧围绕妇女儿童发展“两规划”的总体要求,认真履行部门职责,在促进妇女就业、鼓励妇女参加技能培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促进妇女家庭全面发展等方面取得了积极进展。

一、主要做法

(一)加大政策法规宣传,提高妇女维权意识

每年组织开展人社政策法规宣传活动,积极深入街道社区,向广大妇女宣讲与自身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妇女维权意识得到明显提高。同时,深入企业、建筑工地,开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宣讲活动,增强女职工学法用法意识和维权能力,同时也进一步提高了用人单位的守法意识,规范了劳动用工行为。

(二)实施积极扶持政策,推动妇女充分就业

深入推进全民创业行动,全面落实创业就业政策,进一步落实就业再就业各项优惠政策,对各类重点人群(包含妇女)开展就业服务,落实就业政策,开展就业援助。

1.继续坚持为广大女性提供免费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等专项援助活动,不断提高妇女职业技能和再就业竞争能力一是对符合条件的妇女可参加创业培训或网络创业培训,培训后取得对应合格资格证书,可享受1000元/人的创业培训合格补贴或1500元/人的网络创业培训合格补贴二是对女大学生在我市高校各类创新创业平台或地方建立的创新创业园区(孵化基地)内领办且正在孵化的创业项目,给予1万元一次性创业补贴

2.拓宽就业平台,积极为广大女性求职者搭建求职平台。每年三八节期间均开展专场招聘会,能同时满足不同年龄、不同技能女性的就业需求。鼓励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含妇女)就业,落实企业的社保补贴、岗位补贴。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和建档立卡贫困户(含妇女),落实公益性岗位补贴。对符合条件的妇女创业,个人可申请不超过2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符合贴息条件的财政部门对前2年给予全额贴息。

3.针对农民工家庭制定了一系列服务保障政策。专门针对农民工家庭子女入学、维权保障、就业创业、技能培训、健康服务、福利补助、居住保障、表扬激励等十一个方面进行了明确。

(三)全面落实社保政策,保障女职工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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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进一步加强监察力度,督促企业严格落实生育政策有关规定,享受产检假、产假、工资福利保障等,切实保护女职工权益,促进家庭和谐发展

三是建议加大职业技能培训,开展职业指导以帮助妇女了解职业状况,掌握求职方法,确定择业方向,增强择业能力为目的,引导妇女进行职业生涯规划与创业就业。提升女性农村劳动力就业能力和职业技能,将家庭教育培训、妇女权益知识培训列入补助范围,按技能培训补助标准同等享受。

四是加大政策宣传,完善就业创业服务保障机制,特别对就业困难人员中的妇女等弱势群体的用工保障机制,进一步提高女性职工参保意识、增强妇女就业能力,实现社保、就业“双线”发力,不断提升家庭幸福指数,促进和谐社会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