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局清欠办关于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情况汇报
1
清欠办结合行业实际,坚持把农民工的根本利益放在首位,把维护稳定工作贯穿于业务工作的全过程,通过加强农民工队伍素质建设、完善农民工权益保障机制,提高农民工综合素质,建立健全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长效制,在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
我办高度重视并严格落实各项清欠政策措施及规章制度,把清欠工作当作确保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采取有力措施,积极开展工作,全面做好解决建筑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所有投诉案件都全部解决,有效的维护了社会稳定。
严格履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要求施工单位每月必须按时造册发放农民工工资,建设单位定期检查。严格用工管理制度,全面督促企业积极执行用工实名制制度,依法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健全务工人员管理台帐,安装对接用工实名制平台,切实加强用工管理。
存在问题实名制平台对接缓慢,原因是生物识别设备供货不及时。
后期工作要规范建筑市场行为,从源头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继续强化劳务分包工程的监管工作。施工总承包企业要对所承建项目的农民工管理工作负总责,对分包队伍的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实施有效的监控。
突出抓好劳动用工管理,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一是施工总承包企业要制定本企业施工现场农民工注册登记、考勤、工资发放、劳动纠纷处理办法等劳动用工管理制度。二是企业必须按月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在工资发放前,施工项目部在施工现场公示工资发放表,工资必须直接发放给农民工本人。
住建局清欠办关于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情况汇报2
自国务院部署清欠工作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建设厅的指导支持下,泰安市建委按照上级确定的清欠工作分工,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完善规章制度,畅通投诉渠道,创新工作方法,做了大量艰苦细致、富有成效的工作,及时化解了有关矛盾,维护了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了行业和社会的稳定。今年上半年(2012年6月30日),受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投诉案件292起,清理解决拖欠金额2923.6万元,惠及农民工2665人。现就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建筑队伍构成情况全市现有建筑业企业601家,包括本地企业491家,外地入泰企业110家,外地企业在泰安承接工程项目的20余家。全市建筑业从业人员约为29.6万人,其中一线农民工约25.1万人,外地入泰建筑务工人员约1.2万人。建筑业农民工的突出特点:一是群体数量庞大,受教育程度偏低,总体素质不高,依法维权意识较差;
二是劳动场所不固定,流动性较大,大多数人不签订劳务合同;
三是劳动强度大、工作时间长、工资收入较低,享受的公共服务和救济不足。
二、清欠工作主要措施
(一)领导高度重视,组织机构健全。2004年,市政府成立了以市长为组长,由建设、劳动、监察、司法等多部门组成的“泰安市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工作领导小组”,市建委作为成员单位,按照省里的统一部署和市政府的安排,连续8年牵头负责建设领域的清欠工作。虽然国家规定的3年集中清欠期限早已结束,但我们始终从讲政治、顾大局和保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清理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重大意义,不断强化清欠机构建设,认真受理和妥善处置农民工工资投诉案件。对每个投诉案件,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努力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目前,我们已把清欠工作由集中接访改为日常接访,将清欠工作常态化。特别是在重大节假日期间,市建管局抽调12名科级干部在市清欠办轮流值班,遇有上访事件随时增派人员,进一步充实了清欠工作力量。
(二)建立联动机制,强化部门协调。多年来,全市建设系统内部各职能单位相互支持,相互配合,建立了良好的联动机制。在招投标和外出施工环节,建立了“无拖欠证明”制度,限制拖欠企业承接新的工程项目;
在资质资格管理环节,对不能及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的企业和项目经理,限制其资质升级和资格延续;
此处内容需要权限查看
会员免费查看四、下步工作打算和建议
下一步,我们将针对目前存在的问题,采取强有力的措施,进一步加强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一是规范建筑市场行为,强化劳务分包工程监管,重点治理转包、违法分包、以包代管等问题,从源头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二是开展以劳动合同签订、工资支付、用工管理为重点内容的专项执法检查,纠正和查处侵害农民工合法权益的行为。三是指导企业抓好劳动用工管理,制定完善施工现场农民工注册登记、考勤、工资发放、劳动纠纷处理办法等规章制度,同时积极引导建筑企业和农民工通过法律等途径维护自身权益。为进一步做好下步的清欠工作,我们还建议:
加快建立解决拖欠问题的联动机制,实现清欠防欠工作职能的科学转变。从目前我市受理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情况看,90%以上的案件不同程度地存在结算纠纷、劳动争议等情况,恶意讨薪、缠访闹访、制造事端等问题更是明显超出了建设主管部门的职能范围。建议在全省范围内开辟农民工维权绿色通道,建立由劳动、公安、司法、仲裁等多个部门组成的解决拖欠问题联动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经济合同法等执法监管主体的作用,依法行政,走依法治欠、防欠的路子,进一步提高清欠防欠的工作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