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财政局局长述职报告
我于2021年x月xx日经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决定被任命为区财政局局长,在近十个月的工作中,我坚决落实区委、区政府各项部署,自觉将财政工作置于人大监督之下,牢固树立预算法治观念,推进各项财政改革和管理持续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水平不断提高。
一、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努力打造法治财政
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是加快建设法治财政、法治政府的根本保证。在工作过程中,我牢固树立“监督就是关心、帮助、支持”的思想,把积极争取和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作为财政工作的重要内容来部署,作为履行法律义务来维护,提高了财政依法行政水平。一是加强学习教育。带头学习和遵守《预算法》《会计法》《政府采购法》等法律,努力增强法治意识,自觉维护法律权威,引导全体财政干部把法律各项规定作为从事财政管理活动的行为准则,严格依法办事,严肃财经纪律。二是接受预算审查监督。自觉遵守《包头市九原区财政预算审查监督办法》,将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调整和决算审查等方面的规定作为预算管理的依据。依法编制预算,报区人大财经委初审,提请区人大会审议批准,确保人大依法监督。预决算及预算调整及时在区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开项目含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等xx项内容。三是梳理行政事项。梳理行政权力事项共xx项,并按要求录入了内蒙古政府服务管理平台和监管事项目录清单系统。xxxx年,依法开展x项行政许可事项办理,共办理代理记账许可证审批x件,所有审批事项均未超过规定的时限要求和法定程序要求。四是认真执行“三重一大”制度。重新修订完善了我局“三重一大”实施细则,确保对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的使用依规进行决策,自觉接受监督,确保在宪法、法律、法规范围内开展决策活动。
此处内容需要权限查看
会员免费查看三、切实增强行动自觉,认真办理人大交办的各项工作
贯彻落实人大预决算等决议、决定和接受人大审查监督是推动财政工作的有效途径。在具体工作中,我坚持认真贯彻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各项决议,广泛征求、认真梳理和采纳人大代表在财政管理、民生保障等方面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不断提升财政管理水平。一是不折不扣贯彻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各项决议。认真执行人大对政府预(决)算的批复,认真落实经人大批复的年度预算调整。除需向人大报告的法定事项外,还积极主动向人大报告了全区政府性债务化解方案、全区政府性债务管理情况、全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情况等重要事项,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主动争取人大支持。二是一丝不苟地办理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xxxx年,共承办代表议案x件,坚持亲自督办,确保让代表满意,按时办结率xxx%。针对代表提出的关于维持并落实封山禁牧生活补贴现有标准的议案,主持召开了专题会议进行研究,形成统一办理意见,拿出具体工作措施,及时推动工作并上报办理情况,截至目前,已下达苏木封山禁牧补贴资金xxx万元。三是主动将走进人大代表之家。x月x-x日,带领预算股、行社股、办公室工作人员先后走进了x街道人大代表之家,一方面,主动向人大代表汇报财政工作情况,主动接受监督,另一方面,认真听取人大代表和群众的意见建议,不断提高履职水平,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四是认真办理人大交办的其它事项。对于人大交办的涉法案件、信访案件和财经委等相关委员会交办的其它事项,坚持优先于其它工作办理,思想认识到位、工作部署到位,做到受理快、落实快、答复快。
区人大对财政工作高度重视和关心,为财政工作指明了方向,使财政改革与发展沿着正确的道路前进。今后,我将进一步树立宪法意识和服务大局意识,充分发挥好工作职能,更加自觉地接受人大的监督,努力推动财政管理和改革工作迈上新台阶,为九原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