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业单位自办食堂审计应做到“六必审”

行政事业单位自行开办食堂,为单位职工就餐提供便利,这本是一件既有利于单位,也有利于职工的好事。但近年来,笔者在对一些单位自办食堂延伸审计中发现,普遍存在物资采购不规范、进出库管理不严格等内部控制不到位的现象,个别单位更是发生了通过食堂滥发福利、虚列或超支招待费等违反财经法纪的严重问题,食堂成为腐败滋生的“温床”。因此,笔者认为,在对行政事业单位审计中要重视对自办食堂的延伸审计,做到“六必审”:

一、收入必审

首先要全面摸清单位自身有哪些收费职能及各项收入的构成情况,在此基础上,详细审查食堂的各项收入来源,从而确定是否存在将应属于单位的收入和收费转入食堂的情况。其次是审查从单位行政账转入食堂的职工餐费是否符合相关标准,目前各地对职工工作餐都有一定的标准,通过复核计算,确定是否存在超标准拨付的问题。第三是关注有无通过行政账无依据或虚列支出,从而将资金转入食堂的问题

二、支出必审

一是关注单位是否在食堂列支招待费及职工福利。自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来,各单位账面招待费锐减,审计中应通过查看食堂招待费明细账册、凭证以及接待审批单等,检查有无把超标准、超预算的招待费转入食堂列支,以及通过食堂违规发放福利、津补贴的情况。二是审查有无通过食堂虚列支出,套取资金。筛选出食堂大额支出,特别是年初、年末和节假日的大额支出,结合询问、座谈等方法,审查其真实性。

三、物资采购和管理必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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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票据审计应与收入审计相结合,主要关注两方面。一是审查自制票据购买、使用情况,通过查验票据存根,与账面收入核对,审查是否存在隐瞒、转移收入的情况二是审查单位与食堂是否存在票据混用的情况。支出票据审计应与支出审计和采购审计相结合。主要关注票据真实性和事项真实性两方面,如大米、食用油、燃料等大宗物品的采购,审查是否取得合规的税务发票,以及采购是否真实发生,特别要关注那些定额发票,以及事项描述较为笼统的发票。

六、内部控制健全性和有效性必审

审计发现目前行政事业单位食堂内控制度相对松弛,各管理环节往往缺乏相互的制约手段。审计中应重点审查食堂是否建立健全了相关的管理制度,如物资供应商的确定是否建立了招投标制度,物资进出库是否建立台账制度。同时与上述几项审计相结合,贯穿审计始终,以审查制度执行是否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