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实施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 加快高等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

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实施工作

2009年第1期

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实施工作办公室编

2009年4月

“国家示范高职建设院校教学改革工作座谈会”在京召开

为进一步推动国家示范高职建设院校教育改革,促进专业教学建设,2009年4月16—17日,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实施工作办公室在北京举办了“国家示范高职建设院校教学改革工作座谈会”。会议邀请了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等34所国家示范高职建设院校院校长、上海教科院高职教育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马树超研究员等8位高职教育管理与教学研究专家,围绕示范建设重点工作与关键环节,进行了深入的探讨与交流。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司长张尧学院士、副司长刘桔、高职与高专教育处全体干部出席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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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张司长还强调了专业建设“双证书”制度和“培训机制”的建设。将行业技术标准和职业岗位要求融入到专业教学中,使高职毕业生取得专业毕业证书的同时,获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表明一定的社会岗位认可水平,必将有效促进毕业生就业。高职专业建设不仅要承担育人的责任,也应具有强大的社会培训、服务功能,为毕业生提供再培训、再学习、再提高的机会,为企业员工、农村劳动力转移提供社会培训服务,为专业技能人员提供继续教育、终身学习的平台。

关于拟于今年上半年开展的2006年布点建设的第一批立项院校项目验收工作,高教司高职高专处明确,验收是一次阶段性总结,其目的是提炼思路、总结成绩、发现问题。一方面项目的执行必须符合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尤其是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另一方面,教育部、财政部将在学校整体示范改革与建设的基础上,重点针对中央财政投入建设专业,着重检查其资金使用效益,即人才培养方案的系统设计与具体实施过程,以及实施效果。

本次会议由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工作协作委员会联合承办,与会代表对承办单位的精心安排和周到服务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