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工作半年监察总结
20*年是我市全面贯彻落实*精神、开启“优化发展、加速提升”新征程的起步年,也是新一届政府开创建设更高水平小康社会新局面的开局年,全市各级财政部门紧紧围绕全市“优化发展、加速提升”大局,以深入开展思想解放大讨论活动为契机,着力破解财政改革发展难题,加快创新财政工作思路和举措,主动作为,扎实工作,努力促进全市经济和社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一、20*年我市财政收支完成情况
20*年全市完成财政总收入2332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2.43%,同比增长14.73%。其中: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完成85660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4.46%,同比增长6.73%。全市税收收入完成7017*万元,占一般预算收入81.9%,比上年提高3.5个百分点,标志着我市财税收入结构显著优化。
市本级完成财政总收入835967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3.15%,同比增长5.74%,其中,市直完成568499万元,同比增加0.07%,新区完成267468万元,同比增长20.20%;完成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239672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11%,同比下降6.55%,其中,市直完成138*2万元,同比减少17.94%,新区完成101590万元,同比增长15.17%。
20*年全市累计完成财政总支出1694585万元,同口径增长22.18%,其中:完成一般预算支出951278万元,同口径增长17.66%;政府基金支出完成474789万元,同口径增长26.30%;社保基金支出完成268518万元,同口径增长32.55%。
市本级累计完成财政总支出78*15万元,同口径增长8.82%,完成一般预算支出355628万元,同口径增长10.73%。其中:市直完成278825万元,同比增长7.09%,新区完成76803万元,同比增长26.29%。
二、20*年财政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今年以来,面对各种严峻挑战和复杂局面,全市各级财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坚持更好更快的发展导向,充分发挥公共财政职能作用,加快创新步伐,落实有效举措,财政改革和发展呈现良好态势。
(一)贯彻科学征收原则,财政收入结构逐步优化。针对宏观经济环境和全省财政发展格局,我市及时主动调整财税收入征收导向,兼顾财政收入总量增长和质量提升,在确保财政收入应收尽收和及时入库的基础上,着力提高税收收入占一般预算收入比重,进一步优化财政收入结构;全面启用新的非税收入收缴系统,通过清理财政票据,整合软件系统,切实完成财政承担的税费征收任务,进一步提高非税收入收缴效率;建立土地出让金收支预决算制度,强化以宗地为基础的土地出让金核算,确保土地出让金、污水处理费、彩票公益金等各项专项资金管理规范、专款专用,契税征管精细化、信息化、科学化水平有了新的提高。
(二)紧扣经济运行热点,服务经济发展措施有力。牢固确立经济发展是财政增长基础的意识,积极发挥财税政策在培植财源、促进增长中的调控和引导作用。落实市委市政府促进全民创业、文化重点项目建设、引进培育创新创业新军人才、发展现代服务业、振兴旅游业等五个文件部署,通过整合财政政策和资金引导扶持企业发展。聚合扶持企业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的各项专项资金,构建涵盖科技服务平台、品牌创建、科技支撑与成果转化的一条龙服务体系。市直安排科技三项费用5000万元,比上年增长25%,并争取国家和省级科技成果转化拨款1.5亿元,进一步提高科技成果转化资金使用效率,积极开展科技创业风险投资试点;筹措风险补贴资金190多万元,引导金融机构增加对高科技项目和微小企业的信贷投放;市级首次设立服务业外包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构筑高增值、多层次、广就业、强带动的现代服务业体系;围绕我市服务业三大重点领域和服务业30强计划,大力支持服务业大项目和重点骨干企业;优化中小企业发展环境,取消、减免87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基金项目,为全市企业和相关群体减负约1.8亿元;兑现大项目、规模企业奖励、高新技术产品增值税地方留成奖励、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奖励等扶持资金,为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争取奖补资金831万元,修订完善《*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重点扶持成长性中小企业,特别是产业集群、技术改造与创新、名优自主品牌等项目。
(三)突出支农惠农,强农惠农政策更加完善。20*年全市安排支农支出5.*亿元,同比增长29.9%。改善农业基础设施条件。安排水利工程配套3200万元,完成总投资2.22亿元,建设引航道水利枢纽工程和镇扬河段世业洲应急护岸;落实县乡河道疏浚、中型水库除险加固和小型农田水利建设资金1000万元,用于丘陵水源工程、河道清淤和小塘坝改造;筹措农桥建设资金3200多万元,改造农村危桥263座;安排“一池三改”户用沼气和家用秸秆气化炉补贴100万元,发展农村清洁能源;切实推进现代农业发展。出台《*市高效农业规模化引导资金申报办法》,整合农业产业化资金、合作组织资金1000万元,兑现高效农业项目奖励资金600万元,预计新增高效农业、设施农业面积25万亩;安排配套资金500万元,重点用于土地治理、多种经营和丘陵山区农业综合开发;兑现高效农业实施项目奖励资金400万元,提高财政支农资金使用绩效;拨付87.5万元增加生猪供应,做好生猪良繁体系和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并积极为生猪养殖企业贷款担保提供风险补贴;加强农业保险和动植物防疫体系建设。切实落实农业保险补贴、奖励政策,兑现保费奖励1146.34万元(水稻681.5万元、小麦366.*万元、油菜98.78万元),水稻、小麦、油菜的市级承保面分别达93.45%、93%、81.2%;在定损理赔基础上,及时将水稻赔付金额1488万元通过“一折通”发放到受灾农户手中;同时安排476万元用于放心食品检测、牲畜家禽防疫、秧田灰飞虱防治,并落实救灾资金950万元用于雪灾后恢复生产;积极落实各项支农补贴政策。发放总额1.74亿元,其中水稻直补和农资增支综合直补14448.77万元、水稻良种补贴2166.9万元、能繁母猪直补429.86万元、农机具购置补贴200万元、无性系良种茶改造补贴150万元、渔民休渔补贴15.4万元、各项农民培训补助150万元、发放农村独生子女奖扶金602.5万元、独生子女伤残死亡扶助金13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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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进一步发挥公共财政职能作用,建立健全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长效机制。一方面,紧紧围绕实现全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的目标,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增加对公共服务领域的投入。另一方面,进一步调整财政支出结构,优先保障和改善民生,重点加大教育、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住房保障等方面的支出,并根据社会事业发展规律和公共服务的不同特点,积极探索有效的财政保障方式,抓紧建立健全相关机制。
——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切实落实各项增收节支、厉行节约举措。针对减收增支因素明显增多,收支矛盾异常突出的状况,在严格收入征管、保证“应收尽收、序时入库”的同时,大力压缩一般性开支,确保重点支出需要;按照省、市政府要求,按照一般预算收入1%实物工作量的要求,积极做好援建资金筹集工作;勤俭办一切事业,控制行政开支,认真落实各项节支举措,节约积聚资金用于支援抗震救灾;切实加强抗震救灾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筹措调度资金,积极做好公务员津补贴的规范工作,针对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及时研究对策加以解决。
——进一步推进各项财政改革,建立健全有利于科学发展的公共财政体制。据省财政体制调整的总体思路,实施新一轮财政体制改革方案,适度调整市与区财力分配格局,建立和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完善财政激励与约束机制;进一步完善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积极构建编制科学、执行严格、监督有力、绩效考评,各环节有机衔接的预算管理机制,重点改进部门预算编制办法,不断增强预算管理的统筹性,减少资金沉淀;进一步扩大财政专项资金和重大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覆盖面;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试行为契机,加强国有产权转让收入监管,构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新机制;认真贯彻党风廉政责任制,深入推进反腐败源头治本工作,积极创建廉政文化示范点,提高财政系统党风廉政工作水平,落实各项整改措施切实做好干部队伍和机关作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