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加快贫困农民增收步伐,促进贫困地区农业增效,逐步改变贫困农村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落后状况,推动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实现,现就进一步推进*市农村扶贫开发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明确新时期扶贫开发工作的总体任务

农村扶贫开发是一项长期性和艰巨性的工作,各级各部门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全会关于“完善扶贫开发机制”的要求,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观,加强领导,增加投入,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大力实施产业、科教扶贫,以改善农村贫困地区的生产生活条件和增加农民收入为核心,巩固扶贫成果,加快贫困农民的增收步伐,提高贫困农民的生活质量和综合素质,增强自*发展、自*积累能力,改善贫困地区经济、社会、文化的落后状况,努力开创*市扶贫工作的新局面,为*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创造条件。

二、今后一段时期工作目标和扶贫重点范围

到20*年,*市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目标是。力争12万绝对贫困人口人均年收入达到1500元,21万相对贫困人口年人均收入达到2000元。经济发展有明显加快,财政收入有明显增强,面貌有明显改变,社会文明程度明显提高。

根据全市贫困人口“宏观分散、微观集中”的分布特点,将南部山区、黄河滩区和盐碱涝洼区等贫困人口相对集中、经济欠发达的“一县十三乡镇”列入扶贫重点范围。具体包括商河县,平阴县李沟乡、栾湾乡、安城乡、洪范池镇,长清区双泉乡、武家庄乡,历城区高而乡,章丘市垛庄镇、文祖镇、曹范镇,济阳县仁风镇及济阳镇和孙耿镇的两个少数民族管区,共812个村庄,

5.6万余农户;21.6万贫困人口,约占全市农村贫困人口的70%。其它地区的贫困人口由所在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扶持。

三、进一步加大扶贫资金投入力度

(一)进一步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从明年起,市财政每年安排800万元专项资金重点支持“一县十三乡镇”的扶贫开发及省扶贫资金的配套,县级财政按1∶1配套,乡级财政也要千方百计筹措资金,不断加大扶贫投入力度。财政扶贫资金重点用于发展种植业、养殖业、科技扶贫,适当用于修建乡村道路、基本农田水利设施和解决人畜饮水问题等。财政扶贫资金实行县级报账提款制管理办法,由县财政设专户管理。资金分配计划每年下达到有关县(市)区,落实到贫困乡、村扶贫开发项目,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增加扶贫贷款。农行等金融系统要尽量多争取国家扶贫贴息贷款,重点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经营。适当增加对市扶贫工作重点乡镇的贷款投放力度,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适当放宽扶贫贷款项目的条件,延长贷款期限。大力推广扶贫到户的小额信贷,支持贫困农户发展生产。

(三)完善扶贫开发投入机制。进一步发挥市场在配置资源中的基础性作用,通过四荒使用权拍卖、开发项目招投标等形式,吸引民间资本、工商资本和外资参与扶贫开发。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充分调动贫困农民投资投劳的积极性,要运用市场化运作的手段,整合各种扶贫开发资金,形成合力,提高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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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级政府要把扶贫开发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务求实效。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把扶贫开发作为本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结合各自工作职责,多为贫困地区办实事,解难题,抓好各项扶贫工作任务的落实。

(一)切实落实扶贫工作责任制。坚持县负总责,乡抓落实,工作到村,扶贫到户。扶贫开发工作的主要责任在县级人民政府,扶贫工作重点县和扶贫开发任务较重的县(市)区政府,要实行扶贫工作“一把手”负责制,亲自抓扶贫开发工作,及时研究解决扶贫开发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切实增加财政扶贫资金,协调各方面的力量,把扶贫开发工作紧紧抓在手上。扶贫工作重点乡镇的政府一把手,要抓好扶贫开发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把扶贫开发工作作为政府的工作重点,以扶贫开发工作统揽全局,组织贫困村、户进行扶贫开发。把扶贫开发成效作为考核“一县十三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政绩的重要依据。其它县(市)区和乡镇也要切实做好扶贫开发工作,努力提高贫困人口的收入水平。要及时总结扶贫开发的典型经验,提高扶贫工作质量。

(二)进一步形成扶贫开发的强大合力。继续组织和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开发,探索强乡帮弱乡、强村帮弱村、部门扶贫和企业扶贫的新途径。县(市)区开展的党政机关定点帮扶工作,要与扶贫开发工作有机结合,不断把工作引向深入。推进新时期农村扶贫开发工作,关键在于贫困地区干部群众要有干事创业的良好精神状态。要坚持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充分发挥贫困地区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主要依靠自身的力量改变贫穷落后面貌。新闻单位要加强对扶贫开发工作的宣传,努力在全社会形成一种扶贫帮困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