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促和谐爱心育桃李(汇报材料)

法治促和谐爱心育桃李

——实验初中“公民法治驿站”工作综述

实验初中“公民法治驿站”由一名热心法治建设的“基本服务人”和两名专业志愿者担任的“辅助服务人”组成,服务对象为本校全体学生、教职员工以及学生家长,于2010年8月建成,是我市教育系统率先建立的驿站之一。在实施驿站标准化建设过程中,学校领导高点定位,科学务实,建立并落实日常接待、例会学习、工作对接、情况通报、回访沟通和登记归档等制度,引领推动学校“公民法治驿站”有序运行,规范服务,提高了驿站的可信度。充分发挥学校驿站的职能作用,积极倡导师生学法、生活守法、办事依法、维权靠法,热心宣传法律、耐心答疑疏导、用心依法维权、关心明理矫治,提升了教育和谐度。

普法的窗口

(一)立足课堂,提高法制教育的渗透性。驿站专业服务人之一的蒋海燕老师是政治学科南通市骨干教师,她努力发挥自己的示范辐射作用,带领政治组老师认真备课,通过“案例教学法”、设计“模拟法庭”等灵活多样的教学方法把法律常识教育落到实处,深入人心。驿站还组织全校班主任老师观摩政治老师的教学,指导班主任结合班级实际,把法律知识纳入班会课内容,经常对学生进行教育。这样,做到课标、教材、教师、课时“四保证”,普遍开展法制教育。由于思想重视,认识到位,教学效果较好。

(二)加强合作,注意法制教育的社会性。利用国旗下讲话、黑板报、橱窗、展板、广播台、学校“润物细无声”德育网站等宣传阵地,定期更换宣传内容,切实推进争做守法公民的进程,在全校范围内营造法制教育的良好氛围。驿站积极协调社会各方面力量,切实加强青少年的法制教育。一是邀请我校法制副校长——市检察院案管科科长刘兰定期到驿站进行法制讲座,请她结合实际,分析案例,摆事实、讲道理,对青少年学生进行法制教育;邀请市交巡警大队警官对师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禁毒教育;邀请市消防支队官兵对师生进行消防知识讲座,协助指挥消防演练和疏散演练;组织学生代表到市110指挥中心参观、听报告二是争取执法机关——如城镇丰乐派出所的配合,对学生在社会的守法情况进行监督,对驿站工作中的困难给予帮助,和片警孙警官长期保持联系;三是通过家校联系本、“致家长的一封信”、开办家长学校、教师进社区等形式,与家长建立联系,对家长进行辅导,提高家长的素质,争取家庭的支持,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取得了较好的效果。校内外结合的法制教育体系的进一步健全,增强了学生的法制意识,在校学生违法犯罪多年来一直保持0记录。

(三)针对实际,强调法制教育的层次性。对初一学生,利用图片展览、表演、观看

专题法制教育片、演讲、绘画等直观形式加强教育,使他们进一步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增强了法律意识。对初

二、初三学生多组织社会实践活动,如“做交通安全小卫士”“消费者权益宣传员”、排演法制教育小品等,让学生运用法律知识服务他人,学生的守法意识进一步增强

(四)普治并举,突出法制教育的实践性。在法制教育过程中,驿站积极引导青少年学生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争做守法好公民。为了发挥榜样的示范作用,我们每学期都评选“学法小童星”,在全校表彰,树立起以“学法守法用法”为荣的良好风气。

心灵的驿站

(一)加强队伍建设构建教育网络。为了给学生营造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我们成立了以心理健康教师和驿站服务人员为主,班主任教师为辅,其他教师和学生心理健康协会为基础的心理健康辅导网络。驿站通过讲座、开放辅导中心、参建学校德育网站“心理教育”栏目等方式向班主任、其他教师、家长委员会、学生心理健康协会成员普及心理健康的理念和常识,发挥他们尤其是班主任在班级心理健康教育中的核心作用。

(二)整合教育资源,加大辅导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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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调解矛盾。驿站人员密切联系班主任,主动参与调解不同年级、不同班级学生之间的矛盾。如混合宿舍学生之间相处不和睦,驿站人员和班主任一起召开学生座谈会,教育他们互相尊重、学会包容、遵章守纪、团结协作;初二篮球联赛后,有两个班级的学生因比赛产生了纠葛,互相指责、出言不逊。驿站人员分别找来两班同学,弄清原委,进行解劝,启发他们正确理解体育精神,加强个人修养,文明待人,文明参赛。经过教育,学生之间的矛盾纷争得到有效化解。

加强工作对接。学生家长和学校之间有时也会因教师教育理念方法、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等发生矛盾。遇到小摩擦,驿站人员会及时把家长的意见转达给学校相关部门、相关老师,并给以合理化建议,使摩擦及时消除。遇到涉法事件和疑难问题,驿站人员主动与相关政法部门对接,征得业务支撑,增强服务效能。

驿站人员真诚为师生、家长服务,密切关注学校舆论导向,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减少不和谐因素,使校园既充满活力又和谐稳定,被师生誉为“和谐的使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