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先进事迹申报材料[司法局]

近年来,**市司法局全面贯彻落实司法部关于加强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部署和要求,认真履行法律保障、法律服务、法律宣传职能,业务工作开展活跃,在人民调解、法律服务、法律援助、普法依法治理、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和司法所建设等各项工作中大胆创新,丰富、发展和完善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经验,为保持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建设和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发挥了重要作用,受到了当地党委、政府、省、市司法厅(局)的充分肯定和人民群众的普遍欢迎。先后被**省司法厅授予政治工作先进集体、全省“148”法律服务专线建设先进集体、全省人民满意的司法行政先进单位、**省人民调解工作先进单位;被省司法厅荣记集体二等功一次;被省普法办、省司法厅授予全省法制宣传工作先进集体;被司法部基层工作指导司授予人民调解宣传工作先进单位;被省财政厅授予全省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单位;被省档案厅授予机关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单位;被**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人民政府授予全市“二五”依法治市先进集体;被**市司法局荣记集体三等功两次。2002年12月,**市司法局在**市召开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现场会;2004年5月,**市委、市政府在**召开了“加快推进第一道防线建设”现场会;2005年6月,**市司法局在省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经验交流会议上做了典型发言。

一、狠抓班子建设,带出一流队伍

只有一流的队伍,才能创出一流的业绩。多年来,他们十分注重班子和队伍建设,以钢班子带出铁队伍,为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开创新局面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一是领导班子坚强有力。近年来,**市司法局领导班子始终注重自身建设,积极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科学发展观,坚决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注重与时俱进、改革创新,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党组一班人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民主管理,自觉做到“四带头、三承诺”,即带头参加学习、带头廉洁自律、带头求真务实、带头拼搏争先。要求下级做到的,班子成员率先做到;要求下级不做的,班子成员绝对不做;要求下级完成任务的,班子成员绝对首先完成。每个班子成员能够经常深入基层,促膝谈心,了解民情,帮助基层排忧解难。尤其是针对新形势下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善于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使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年年有新突破、年年有新发展,许多工作都走在全省前列。

二是全面提高队伍素质。制定了司法行政系统五年培训规划和年度培训计划,每年司法所长参加**市局培训,司法所的其它工作人员由**市司法局负责轮训,内容包括思想政治教育、技能培训教育、法律知识、职业道德教育和廉洁自律教育等内容。去年以来,全系统共参加各类培训193人次,培训率达100%。确定周五下午为业务学习时间,组织学习法律法规,规定每月一法、每法一考。通过采取以上措施,机关工作人员和基层队伍出现了精神面貌新、业务素质高、作风优良的势头,2002年以来,从未出现过任何违法违纪现象。

三是从严治警严格管理。几年来,他们以开展各种教育整顿活动为载体,严格队伍管理,先后开展了效能建设年、环境建设年、“公正执法树形象”活动、“推进落实年”、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和“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顿活动等,以这些活动为契机,组织全系统认真学习中央、省及市领导重要讲话,深刻查摆了在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工作作风、机关纪律待方面存在的问题,针对存在的重点问题有的放矢地进行了整改。同时,强化外部监督,从社会各界聘请了86名社会监督员,通过定期召开座谈会,发放调查问卷、上门征求意见等形式,征求他们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进行整改。通过开展这些活动,较好地解决了司法行政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树立了公正执法、热情服务的整体形象,在市政府、市委政法委开展的行风评议中均名列前茅,群众的满意率在90%以上。建局以来,全系统没有发生任何违法违规案件。

二、加强“第一道防线”建设,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基层司法所及调解中心、人民调解组织是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是司法行政的基层基础工作。几年来,他们将此作为重中之重,进一步规范了基层基础工作的各个方面,在基层组织体系建设和功能发挥上实现了新的突破。

一是狠抓组织规范化建设。2003年,他们在**市率先对司法所实行了收编管理、首家开展了竞争上岗,在此基础上,重点加强组织机构的规范化建设,调整充实、教育培训好队伍,加强工作管理和指导,提高司法所、调解中心和人民调解的规范化建设水平。连年来,争取各级党委、政府投入180万元,加强了司法所硬件建设。目前,全市12个镇(街)司法所均达到每所3至4人,办公面积都在150平方米以上,北沟司法所达360平方米。每个所都单独设置了司法所长办公室、法制宣传、法律援助、安置帮教工作室、“12348”值班室、调解庭等,配备了满足工作需要的微机、传真机、通讯、交通工具等,实现了办公室自动化。90%的司法所达到省级规范化要求。今年3月,北沟司法所被省司法厅授予“模范司法所”。强化镇(街)、村(居)调解中心和人民调解建设,目前,全市12个镇(街)均建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和规范的调解中心,100%的村(居)、学校,95%的企业都建立了调委会,配备专职调解人员。有相对固定的调解场所,并做到印章、标识、调解文书、调解员证、统计台帐“五统一”,由市司法局统一制作发放,总计投入8万余元。

二是狠抓业务工作规范化。指导各司法所、调解中心和镇(街)、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建立健全了岗位责任、工作考评、业务学习、工作例会以及定期排查、业务登记、数据统计、档案管理、纠纷信息传递与反馈、重大纠纷逐级上报等各个方面的规章制度,实现了组织、制度、工作、报酬“四落实”,有力促进了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制定了《矛盾纠纷排查程序》、《调解中心案件调处程序》、《镇(街)人民调解委员会案件调处程序》、《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程序》、《12348解答咨询程序》、《统计报表程序》等共八个程序,避免了工作的随意性。抓好换届选举后的村(居)调委会建设,进一步完善组织机构,调整充实了680多名公道正派、熟悉法律知识、热爱调解工作、年富力强的人员进调委会队伍,90%的调解主任由村(居)委会成员担任。通过举办培训班、现场观摩、案例分析、参加基层法庭案件旁听、现场制作调解协议书等形式,对调解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了调解队伍的整体素质。去年以来,全市调解组织共排查出各类纠纷2850起,成功调处2765起,调处成功率达到97%,防激化案件121起,连续三年实现“四无”。今年3月,登州街道调委会被司法部授予“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称号。

三是科学整合职能,提高化解矛盾纠纷效能。积极整合、优化基层工作职能,构建基层司法行政服务平台,形成保稳定的综合优势,提高了化解基层矛盾纠纷的效能。加强“12348”专线建设,及时为群众解疑释惑,当好党委政府了解民意、重大决策的参谋和助手。去年以来,全市“12348”专线共解答群众咨询3156人次,接待来访2108人次,减少纠纷近402起。配合镇(街)党委、政府抓好调解中心建设,充分发挥好主力军的作用。去年以来,各镇(街)调解中心共排查调处社会矛盾纠纷1321起,成功调处1255起。其中调处群体性矛盾纠纷36起,成功32起,涉及1400人,化解群体性上访事件15起。高度重视城乡基层特别是流动人口中刑释解教人员的接茬帮教工作,在全市建立健全了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协调小组,建立了市、镇(街)、村(居)、村(居)民小组四级安置帮教网络,初步实现了衔接管理、体系完善、防范控制体系严密、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帮教格局。先后对99年以来的456名刑释解教人员全部进行登记造册,定期逐人进行走访摸底,通过开展“结对子”、“社会矫治”等方式开展帮教工作,强化动态管理,最大限度地减少脱管漏管现象,避免重新犯罪,帮助解决就业36人次,协调帮助解决贷款资金20多万元,帮教率达到100%,安置率92%,重新犯罪率控制在2.6%以内。协调其它有关部门,将年老体弱、丧失劳动能力的刑解人员,纳入到最低生活保障体系,先后为26名刑解人员解决了生活来源。先后创建过渡性安置基地和实体2处,安置刑释解教人员28人。

隐藏内容

此处内容需要权限查看

  • 普通用户特权:8.8积分
  • 会员用户特权:免费
  • 网站代理用户特权:免费推荐
会员免费查看

律师管理更加规范。按照中央、省厅和**市局的要求和部署,先后开展了律师队伍集中教育整顿活动和律师事务所规范建设年活动,从合伙主体、收案行为、收费分配、内部管理、党建工作等七个方面对律师事务所进行规范,进一步解决了律师事务所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高了律师事务所自律性管理的能力,推动了律师业务的稳步增长。去年以年,共为政府机构、企事业单位担任法律顾问179家,代理民事案件1185件,代理经济案件595件,办理刑事辩护372件,非诉讼案件217件,业务收费年递增25%,为全市经济发展提供了有效的法律服务。

公证工作稳步增长。按照**市局的要求和部署,在公证队伍中开展了“公证集中学习教育检查活动”、“教育规范树形象活动”,深入开展“三项教育”,重点进行“两查两纠”活动,有效地提高了公证人员的思想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准。每年,组织公证处对前一年的公证书质量进行了全面检查,内容涉及民事、经济、涉外三大类。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组织全体公证人员参加了业务上级举办的业务培训班,提高了公证人员的业务素质,增强了公证质量意识和执业风险意识。去年以来,共办理各类公证3595件,其中民事公证2427件,经济类658件,涉外及涉港澳台公证510件。公务员之家版权所有

法律援助深入推进。建立健全了以岗位目标责任制为主要内容的规章制度,制定全方位工作目标管理责任,把工作量化细化到人,做到职责一致。加强了运作程序的规范,严格审查、简化程序、强化监督,保证法律援助各个环节工作能按照“四统一”的要求操作。在各镇(街)建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村(居)设立信息员,实现了法律援助的三级管理。把从残联、民政局、妇联等部门收集的423名特困残疾人、4300名农村贫困户、3000多名低保户和420名被救助儿童的信息资料全部登记造册、输入微机。同时,将与法律援助有关的条例、规章制度、法律文书等,全部录入**市法律援助管理系统,使法律援助实现了微机化、制度化、规范化管理。去年以来,共指派、办理和确认法律援助案件262起,其中刑事案件116起,民事案件115起,其他案件31起,解答咨询2300余人次,化解和避免上访8起,免收费30万余元,有力维护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