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司法工作制度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工业区管委会,区政府有关委、办、局:

为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相衔接工作,根据市人民检察院、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等部门印发《关于建立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相衔接工作机制的办法》的通知(*检发[*]192号)精神,经区政府研究,结合本区实际,决定建立*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相衔接工作机制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和基本职责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进一步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整合执法资源,保证行政执法机关向公安机关及时移送涉嫌犯罪案件或线索,依法打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为*区经济健康、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基本职责

1、了解、掌握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查处、打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等违法犯罪的办案情况和动态;

隐藏内容

此处内容需要权限查看

  • 普通用户特权:8.8积分
  • 会员用户特权:免费
  • 网站代理用户特权:免费推荐
会员免费查看

2、专题会议制度。联席会议成员或办公室可以因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而请求召集联席会议专题会议。办公室应根据相关专题和协调事项的需要,邀请有关部门列席联席会议专题会议,参与协调解决相关议题。

3、办公室会议制度。办公室会议由办公室主任主持,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会议主要检查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各项工作进展情况,沟通协调有关问题。

4、联络员制度。为加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经常性的工作联系,各成员单位应确定专人联络,进行日常信息沟通和具体案件的协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