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副校长考核通报
工作检查情况的通报
市政法各部门,各乡镇(园区)综治办、教育中心校;各市直(民办)学校:
为了全面掌握和了解全市中小学2013—2014学年度法制副校长工作开展情况,进一步强化各相关部门的职责,扎实推进“平安校园”创建,8月19日至21日,市综治办、司法局、教育局、公安局联合组织法制副校长工作检查指导小组,依据市综治委、司法局、教育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法制副校长工作的意见》(邮综[2010]11号)的要求,采取分片集中的形式,通过分组讨论交流、查阅法制副校长工作手册和学校工作台账资料等形式对法制副校长工作进行了考核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主要成效
1、筑牢防线,师生法制意识增强
多数学校将法制副校长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了学校工作的总体规划,有组织、有计划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做到普法教育常态化;法制副校长实行“一岗双职”,在完成自身警务任务同时,积极到校检查指导校园安全、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全市校园安全形势稳定,全体师生法律素质和守法意识进一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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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北小学、开发区中心小学、张轩小学、车逻初中、车逻小学、周巷实验小学、三垛中心小学、三垛初中、三垛二沟小学、卸甲初中、汉留小学。
法制副校长工作及工作手册记载较好的有(9个):费良富(送桥中学)
马骏(送桥实验小学)徐斌(武安初中)
都宏武(第一中学)方玉祥(宝塔小学)
戴新文(汤庄沙堰初中)吴平(三垛初中)
薛峰(临泽实小)范昌武(卸甲初中)
二、存在的问题
(一)学校方面
部分学校对法制副校长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不够重视,平时工作被动消极,检查考核疲于应付,台帐资料混乱无序,工作痕迹寥寥无几,对待考核漠不关心,甚至缺席年度考核。
台帐资料不理想的有:
马棚九年一贯制、文游小学、菱塘职中、送桥实验小学、界首初中、周山实小、周山初中、营南小学、平胜实验小学、横泾初中、甘垛小学、三垛中学、第一中学、城南经济新区小学;
没有参加考核的有:
第一小学、朝阳中学、进修学校。
(二)法制副校长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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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记载《工作手册》,确保法制副校长的各项工作有序有力地推进。
二o一四年九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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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法治副校长讲话稿法治副校长讲话稿
米东区检察院赵永红
各位老师、
同学们:
大家好。
很高兴有机会在这里和大家共同学习法律知识。今天作为板桥中学的法制副校长与同学们学习探讨两个方面的法律知识。一是分析一下目前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现状;二是针对校园里经常发生的一些不良现象,提出相应的处臵办法。
首先讨论一下我国青少年违法犯罪现状。21世纪以来,青少年犯罪是各国共同面临的一个突出的社会问题。据有关部门统计,我国青少年犯罪占全国刑事立案比例一直较高,约为75%,处于居高不下的局面。特别值得注意的是,近年来,14—18岁的少年发案率上升较快,成为违法犯罪的高发年龄阶段,并以侵犯财产型犯罪与性犯罪居多,团伙作案数量剧增。“人之初,性本善”,这些少年,曾经天真无邪,如同一张白纸,他们的人生座标为什么变得如此扭曲。人生最初暗淡的一笔来自哪里呢。究其青少年犯罪的原因,既有主观因素又有客观因素,更是主、客观因素相互作用所致。
(一)从犯罪性质看,盗窃犯罪最为突出。许多青少年贪图吃、喝、玩、乐等物质享受,又想不劳而获,从小偷、小摸走向盗窃犯罪;其次是抢夺、抢劫、寻衅滋事等犯罪人数众多;再有者,就是模仿电影电视中的主人翁做案手法,“逞英雄”,无所顾忌,不故后果挥刀作案,以致犯故意杀人或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等严重罪行。
(二)、从犯罪形式看,两人以上共同犯罪人数增多。一些青少1年由于过早辍学,无所事事,浪迹街头,便
三、五成群,拉帮结伙,经常聚集在一起吸烟、酗酒滋事、交流作案经验。有的模仿影视片中的黑社会组织,成立帮派或团伙。值得重视的是,有的少年深受黄色、淫秽音像制品的毒害而不能自拔,为了寻求精神刺激,而持刀、持械拦截少女实施暴力。
(三)从犯罪年段年看,作案手段残忍,犯罪后果严重。某市一起少年犯杀人案中,该少年看着手表杀人,计算杀一个人需多长时间,杀完以后还准备杀第二个人。有的少年犯罪手段已经达到智能化、成熟化。作案前周密策划,多次踩点,选择时机,准备作案工具;作案时分工明确,注意配合;有的已会运用反侦察手段;有的一人就犯有数罪,而且情节都比较为严重。
(四)从犯罪年龄看,逐渐趋向低龄化。在受到刑事处罚的未成年人当中已满14岁不满16岁的人数逐渐增多,因为不满16岁不予刑事处罚和不满14岁不负刑事责任的人数也占相当大的比例。有些少年从10—13岁就开始走上犯罪道路。
(五)从犯罪身份看,辍学少年人数居多。
从这些犯罪行为来看,主要的原因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不良动机是产生犯罪的一个重要原因。凡违背禁止性规范的动机均为不良动机,它可以诱发很多犯罪,成为犯罪人实施犯罪的内在动力,如经不住金钱诱惑的拜金主义会产生贪污、贿赂等犯罪,不劳而获、不思进取、贪图享受的享乐主义可以诱惑青少年去盗窃、抢劫,同态复仇的报复心理可以导致去杀害、伤害别人,不良气习如赌
2博、吸毒等均可以引发大量刑事案件的发生。
2、青少年自身素质不高,抵御能力差。由于文化素质较低,分辨事非能力较差,其涉世的无知性、盲目性就很难应付来自社会各方面的影响,经不起诱惑,很容易被别人拉拢、利用,或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义气用事,不计后果等,从而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3、文化糟粕的影响。一些“黄色”书刊的毒害,一些新闻媒体播放的暴力等影视制品的影响,也使得一些青少年效仿而犯罪。
4、婚姻、家庭的影响。一些青少年因早恋行为的影响,造成双方反目成仇,进行凶杀强奸等报复,有一些因父母感情不好或离异造成性格孤癖、内向、不好交往、憎恨男性或女性等不正常心态导致犯罪,还有的因父母溺爱,不良影响(如赌博、吸毒等)造成失足犯罪。
5、学校教育的漏洞。当前,有些学校对青少年学生的思想和法制教育不够,导致许多青少年学生缺乏正确的理想信念,不知什么是违法,什么是犯罪,缺乏普通的法律常识,头脑中没有辨别是非的标准,不懂法、不知法,也就谈不上遵纪守法,这是导致青少年犯罪的又一个重要原因。
6、社会影响也是诱发青少年犯罪的一个原因。目前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很容易产生高消费意识,追求物质金钱的欲望及腐朽思想严重侵蚀了青少年的身心健康,一时间拜金主义、享乐主义重新抬头,经济收入的差距加大,造成了青少年心理上的不平衡,诱发青少年向往金钱物质,使得一些青少年为获不义之财疯狂作案。从这些原因来看,我们要健康成长,就必须学习法律知识,提
3高法律意识。
下面,针对校园里经常发生的一些不良现象及处臵办法讲个意见。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四条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有下列不良行为:
(一)旷课、夜不归宿;
(二)携带管制刀具;
(三)打架斗殴、辱骂他人;
(四)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
(五)偷窃、故意毁坏财物;
(六)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
(七)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
(八)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
此处内容需要权限查看
会员免费查看二是以德育工作为先导,视健康成长为主旋律。在德育工作中,我抓实“班级量化评比”活动和每周主题教育活动,有力地促进了学生良好行为习惯的养成。我带头深入到学生家庭,把关爱送到每一个孩子家中,了解学生的学习、生活和家庭情况,耐心与家长沟通、交流,共商教育良策。我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认真组织党员教师做好关爱留守学生工作,设立“爱心先锋”岗,争当“爱心爸妈”,开展“师生大手拉小手”实践活动,为留守学生撑起爱的蓝天。2012年10月,学校被评为全县创先争优先进单位。
三是以自身学科教学为基点,视专业发展为催化剂。作为负责教学的副校长,我坚持工作在教学第一线,担任八年级101班语文科教学工作。在教学中我从不懈怠,努力使自己成为新课改的排头兵和学科带头人。我准确把握新课标和教材,在备课上狠下功夫,坚持与备课组的老师一起研究、讨论,精心设计教学过程,注重把一些先进的教学理论、科学的教学方法及先进现代教学手段灵活运用于课堂教学中,努力培养学生的合作交流、自主探究、勇于创新等能力。平时,关心爱护学生,既做到严格要求,又耐心引导,促进学生全面、主动、健康发展。在县教育局组织的教学检查中,我的课受到了教育局领导和教研员的一致好评。在期末教学质量检测中,我所带班级语文成绩也一直名列全县前茅,及格率、优秀率都非常高,获得了全县教学质量奖。
今后,我将进一步为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执着地坚守,踏实地耕耘,以期硕果不断结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