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力推进党委落实法治建设一抓双挂制度

立法治建设评估激励机制,是促进依法治区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的必要手段。我县按照(《关于进一步推进依法治区工作的若干意见》)的要求,认真落实法治建设“一抓双挂”制度(抓法治建设的正反典型,与单位考核特别是领导干部考评、选拔、任职挂钩;与评选法治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挂钩)。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切实将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纳入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内容。各科室要积极探索、认真总结“抓得好、挂得牢”的有效做法和先进经验。

进一步调动和促进各族干部群众参与依法治区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自治区法治建设“一抓双挂”制度是贯彻落实“法治六进”活动的具体建设措施之一,是在总结、借鉴二十多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探索、把握事物发展规律,改变以往单一的普法手段,坚持学用结合、侧重法治实践,把严格执法、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作为法治建设的核心内容,作为衡量普法成效的依据,将“组织保障、制度建设、法制宣传、法治实践、民主监督”有机结合,通过制定可行的工作标准和量化指标,建立评估激励机制,将长远的目标阶段化、抽象的事务具体化,使“法治六进”活动由“虚”变“实”。通过促进各部门、各系统的法治化、规范化建设,为构建和谐新疆、法治新疆、平安新疆夯实基础。

自治区法治建设“一抓双挂”制度的具体内容是。一抓是抓正反典型;双挂是与单位考核及领导干部考察、任用挂钩;与精神文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挂钩,建立配套、易行的评估激励机制。为了进一步加大“法治六进”工作力度,规范法治行为,增强法治建设效果,根据上级的要求和我县实际,研究制定以下落实“一抓双挂”制度具体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牢固树立“抓基层、打基础”和求真务实的思想,遵循“高标准、严要求、办实事”的原则,深入基层检查、督促、指导“法治六进”工作,努力提高“法治六进”工作的时效性和实效性。通过实行“法治六进”工作检查督导制度,及时总结经验,发现和推广“法治六进”工作的先进典型,发挥典型示范、导向和辐射作用,不断提高“法治六进”工作的整体水平。

二、实施办法

1、成立督导组。由政治强、作风正、敢于坚持原则、普法工作经验丰富的同志组成工作督导组。督导组的主要职责是:配合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基层单位开展的普法工作情况检查,督促其贯彻落实“一抓双挂”工作部署,指出各基层单位普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督导组成员有权对不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批发工作部署、不及时执行整改意见的基层单位提出批评,督促其限期整改,并提出处理有关责任人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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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健全制度,严把考核。落实一抓双挂制度,建立完善“法治进单位”考核激励监督机制,把法治单位创建活动纳入本单位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体系,考核结果与单位内部当年考评定等、干部任用等挂钩。

7、注重实效,整体推进。法治进单位的创建工作,要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与公民道德建设、与精神文明创建相结合,与“一抓双挂”制度落实为创新活动载体,丰富活动形式,总结经验,培育典型,整体推进。

通过对建立和落实普法依法治理“一抓双挂”制度的考核实施办法,并得到有效落实,最终要解决好单位内部在管理、民主、决策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及不按法律规定、法定程序办事的现象。解决单位在履行工作职责中存在的办事拖沓、推诿扯皮、工作效率低下以及不作为、乱作为等弊端,促进单位依法行政的管理水平。改变干部职工法律素质不高、服务意识淡薄、不按制度办事、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转变工作作风,强化责任追究,提高工作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