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途径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关于社会主义法治的理想、信念和观念的综合,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内在要求、精神实质和基本原则的概括和反映,是社会主义法治的精髓和灵魂,是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和法律监督等领域的基本指导思想。检察机关广大干警要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执法观,进一步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依法全面履行检察职责,为构建和谐社会作出积极的贡献。本文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就检察机关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途径作简要阐述。
一、践行党的领导理念途径
1、切实增强党性观念。要始终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真正做到永远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祖国、忠于法律。广大党员检察干警要增强党员意识,时刻意识到自己不仅仅是人民检察官,还要时刻牢记自己是一名光荣的共产党员;不仅要模范遵守法律,还要严格遵守党章。要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自觉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立足岗位,奋发有为,积极完成党交给的任务。
2、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检察工作中的指导地位。在新的历史时期,坚持马克思主义对检察工作的指导地位,最根本的就是要用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牢牢占领法学舆论阵地,武装广大检察干警的头脑。要学会运用马克思主义的观点、方法分析社会现象和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坚决反对那些打着依法治国和”司法独立”幌子否定党的领导、打着司法改革旗号否定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利用司法个案炒作诋毁党和政府形象的错误言行。
二、践行服务大局理念途径
1、胸怀大局是前提。善于围绕大局筹划部署工作,学会从大局出发,以大局着眼,自觉地把各项工作融入大局之中来思考、谋划和部署,找准工作的结合点和着力点。善于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切实做好政法工作与大局”结合”的文章,并根据形势的发展变化,研究工作思路,确定工作重点,调整策略方法,增添工作举措,努力在服务大局中有更大作为。
2、立足本职是基础。全面做好各项检察工作,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广大检察干警必须立足各自的工作岗位,按照岗位职责要求,认真履职尽责,做好每一项工作、每一件事情,紧密结合自己的职责任务去服务大局,切实执好法,办好案,服好务。
三、践行公平正义理念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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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1、提高法律素养。必须熟练掌握相关法律知识。学法、知法、懂法,是对每一个检察干警的基本要求。对于检察干警来说,掌握相关法律知识具有两个方面的要求:一是对国家的重要法律法规要有一个基本的了解,知道什么是合法、什么是违法;二是对与自己履行职责有关的法律法规要熟练掌握、熟练运用。
必须切实增强法制观念。法制观念是人们尊重并自觉服从法律的思想意识。这是严格执法、正确履行职责的思想基础。广大干警一定要充分认识增强法制观念的重要性,努力培养尊重和信仰法律的思想意识,做到不仅学法、懂法,而且要自觉依法办事。
2、自觉接受监督。首先,要提高接受监督的自觉性。充分认识接受监督既是宪法和法律的明确要求,是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保证,是防止和纠正执法不公、执法违法的重要途径,真诚欢迎监督,主动接受监督。其次,要正确认识和处理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和接受监督的关系。检察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是宪法和法律的明确规定。但是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并不意味着不要监督,更不能以此为借口排斥监督,任何权力都必须受到监督。同时,我们所主张和实行的监督,是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依照法定程序进行的监督,这种监督是支持而不是干预,是督促而不是越俎代庖,是对办案过程中违法行为的监督、纠正而不是代替司法机关具体处理案件。第三,要把各方面的监督制约作为推动和改进检察工作的动力。经过多年的努力,我国初步建立起了中国特色政法工作监督制约机制。在检察体系内部,检察监督对于保证和促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维护公平正义具有重要意义。舆论监督是人民群众监督的重要形式和渠道,是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和保证权力正当行使的重要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