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企业风险防范指导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司法厅《关于律师参与企业重整重组为化解企业债务危机提供法律服务的意见》和《省司法厅关于服务重大建设项目投资的若干意见》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环境服务于企业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更好地发挥法律服务在经济转型升级,企业应对金融危机中的作用,促进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提出如下意见:
一、工作重点和目标
进一步强化服务中心,服务企业意识,降低法律服务成本,着力做好政府部门及企业的法律顾问;加强法律宣传力度,帮助企业、金融部门增强法律意识,不断提高防范风险能力;以律师法律服务为龙头,充分发挥律师在经济转型升级中,参与企业重整重组、防范和化解企业债务危机的重要作用,切实维护各方面合法权益,维护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为的经济建设、社会稳定做出积极的贡献。
二、主要内容
(一)讲好三堂课,培训一批人,增强企业抵抗风险能力。由市司法局牵头,与企业和金融管理部门联合发文,聘请和组织省内知名律师、法律专家和本地区优秀律师,免费对重点企业的领导、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分别进行相关的法律知识培训,结合我市经济发展的特点,深层次分析金融危机给企业、金融机构和经济社会带来的严重危害,加强对金融危机风险的预测和警示,提高企业风险防范的意识和能力。
(二)把好经济脉,行好法律医,积极参与企业“法律体检”。由优秀律师组成法律专家组,积极主动地为企业进行“法律体检”工作,认真对困难企业的经营管理活动从法律层面加以梳理规范,针对企业遇到的重大疑难经济案件及热点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法律意见,为企业把好脉、会好诊。特别是对当前企业经营活动中可能出现的涉法问题,及时向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优质的法律服务,保障企业合法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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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一)提高认识。法律服务是司法行政机关承担的重要职能,强化法律服务职能作用,是新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是社会和谐稳定的需要,也是司法行政机关自身发展的需要。各地司法局和市律协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全力抓好法律服务经济建设,防范企业法律风险的工作。
(二)落实到位。各地司法局和市律协要根据省厅要求和市局的部署,制定可行措施,采取多种形式和载体,找准突破口和结合点,切实将司法行政服务经济建设,防范企业法律风险的工作落到实处。
(三)加强督导。各地司法局和市律协要及时召开有关会议,研究讨论如何更好地为当地的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明确责任领导,加强调查研究,加强信息沟通,严格遵守重大敏感事项报告制度,及时检查、督促、指导和总结,积极探索司法行政服务经济,维护稳定的新思路、新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