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年普法依法行政工作方案
为全面推进我局普法依法行政工作,进一步加大依法审计力度,防范审计风险,提高审计执法水平,促进依法行政建设,根据《4年市审计机关普法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结合我局审计工作实际,现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法治环境就是经济发展环境、抓依法行政就是抓发展的理念,突出抓好干部学法、完善决策机制、严格行政执法、化解矛盾纠纷等重点工作,坚持“依法审计、服务大局、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求真务实”的审计工作方针,不断提升审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为推进赣南苏区振兴发展,建设人文、开放、创业、平安、幸福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努力培育公务员的法治思维,提高运用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
1、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采取局务会会前学法、法制讲座等几种方式,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全年集中学法不得少于4次,要把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情况、法律素质和依法执政能力,作为个人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
2、组织依法审计和依法行政知识培训。严格按照《县审计局4年法制宣传教育和业务学习培训计划》的内容和要求,认真组织干部职工积极参加县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组织的依法行政法律知识培训、审计专业法律知识培训。特别要抓好新修订后的《审计法实施条例》、《国家审计准则》和《省审计条例》为重点的学习培训工作,使审计人员及时正确掌握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要求每一位审计执法人员不仅要掌握审计法律法规,还要掌握与审计法相关的国家法律、法规。我局将采取讲学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认真学习与审计处理、处罚相关的《行政处罚法》、《会计法》,与财政、税收审计相关的《预法算》、《税法》,与金融审计相关的《银行法》、《商业银行法》,与资产审计相关的《公司法》、《票据法》和《担保法》等。除了法律以外,审计人员必须掌握与审计相关的财务、会计、国资管理、工程投资、计算机应用等专业知识,防止发生和损害被审计单位合法权益的行为,保证审计人员熟练运用法律、法规。
3、加强法制宣传和普法教育。充分利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开展以《审计法》、《国家审计准则》和《审计法实施条例》为主要内容的法律法规知识宣传,营造良好的审计执法环境;构建网络培训平台,充分运用oa系统培训学习栏目,将有关知识培训的内容在局域网上发布,供全局干部职工自行安排学习计划,并适时安排集中讲解。全局行政执法人员全年法律和业务知识更新学习不得少于天。学法情况和考试成绩记入档案,作为审计人员考核、任职、定级、晋升的重要依据。
(二)努力增强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效能,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提升审计成果运用。将审计监督与制度完善相结合,从体制机制制度和管理层面入手,深入分析原因,提出有效的意见建议;进一步加大对重大违法违纪、经济犯罪和腐败问题的查处力度,促进经济社会健康运行;实行激励制,打造审计精品,撰写审计综合报告获得上级领导批示或全文批转的,给予适当的奖励。开展优秀审计项目和审计能手的评选活动,通过对审计执法案卷评查,满意度测评等方式,综合考核审计人员的执法能力和水平。激励审计人员提高审计质量,争创优秀审计项目。
2、进一步规范审计行为,提高审计质量。公开审计执法程序,促进审计人员严格执法、规范执法、文明执法。一是建立和完善岗位责任、学习培训、执法程序、复议应诉、违法责任追究和考核奖惩等制度,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实行审计通告公示制、审计廉洁和审计质量风险控制双向承诺制、错案责任追究制和审计廉政情况备查制度;二是推行阳光执法,提升审计公信力。建立和完善《县审计局审计业务操作规程》,进一步规范审计行为,提高审计质量,规避审计风险;三是建立科学的依法行政考核评价体系,对依法行政和依法审计进行量化考核,减少执法中的随意性,杜绝有法不依现象的发生;四是严格对审计项目的处理实施三级复核制,召开业务会议,采取集体定案制度,审定审计报告,提出处理意见,力求定性准确,处理实事求是,宽严适度,使审计质量和依法审计的水平稳步提高;五是规范审计处理处罚行为,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认真监督审计组和审计人员严格执行审计程序,对审计执法的各个环节,各个步聚和审计监督的权限、方式、文书格式等,必须严格执行《审计法》等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六是对一些重大审计项目的审计质量实行跟踪监督检查制度,对在审计中不依法审计,隐瞒审计查出违纪事项或马虎应付了事造成审计工作被动的,将该审计组负责的审计项目移送到局纪检监察室复审,对复审中发现有审计人员违反审计纪律,隐瞒问题不报告,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任人相应党纪政纪处分;
3、进一步规范决策程序,促进依法行政。加强行政决策程序建设,健全重大行政决策规则,推进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坚持对重大行政决策实行听取意见、听证、集体讨论决定、合法性审查、实施情况跟踪评价和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二是坚持和完善审计业务会议制度,特别是对处理重大违纪问题和局机关的重要事项需提交局务会进行民主决策;三是优化行政决策责任追究,要坚决制止和纠正超越法定权限,违反法定程序的决策行为,对每项审计的处理,必须经局务会集体研究决定,才能下达审计决定,对审计人员及相关责任人私下与被审计单位商定审计处理处罚事项的,一经发现,视作违纪论处,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此处内容需要权限查看
会员免费查看(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普法和依法行政工作的顺利开展。调整普法和依法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和各股室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依法审计的良好氛围。一是组织全局人员进一步学习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加深对依法行政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二是充分利用政府网站、宣传栏等平台,采取贴近群众的方式,深入开展依法行政的专题宣传活动。
(三)接受社会监督。一是坚持廉洁从审,严格执行审计纪律。发送审计通知书时,将“审计纪律和廉政情况反馈表”一同送达;二是坚持审计回访制度。审计项目结束后,定期或不定期进行跟踪回访,掌握审计人员现场执法情况;三是严格作出审计处理决定前征求意见,听证告知等程序,增加执法透明度;四是大力推行特约审计员民主监督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