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长在家电下乡工作会的讲话

同志们:

家电下乡是党中央、国务院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实施积极财政政策的重要举措,也是国家为提高农民生活质量,深入推进新农村建设的惠农政策。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对农民购买家电产品进行直接补贴,是继国家出台粮食补贴、粮种补贴等生产性补贴之后,在消费领域出台的又一惠民利民政策。这一利民政策的推广,不仅有利于扩大农村消费,拉动经济增长,而且有利于提高农民生活水平,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所以说,做好家电下乡补贴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政治意义和经济效应,我们财政部门对此肩负着重要的任务。刚才,张局长宣读了《××县家电下乡工作实施方案》,下面,我想就如何做好家电下乡财政补贴工作讲以下三点意见。

一、提高认识,增强责任,为家电下乡服好务

家电下乡政策是国家落实支农惠农政策的又一新举措,是党和政府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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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加强监督,强化管理,为补贴资金安全到位尽好责

这次家电下乡补贴的对象是。凡具有我县农业户口,于2009年2月1日到2013年1月底在指定销售网点购买补贴类家电的购买人。补贴标准为补贴类家电产品销售价格的13%。为了把补贴对象和补贴标准做实做好,财政部门将要对家电下乡的补贴兑现进行监督检查。要求各乡镇财政所要定期将补贴发放的情况在乡镇和行政村进行分别公示,并要公示举报投诉电话(投诉电话号码××××),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对于群众的举报,要认真核实,工作确有失误,要写出书面检查汇报材料。我们财政部门要由纪检和监察牵头组成专项检查组,深入乡镇进行专项检查。对在发放工作中截留、挤占、挪用补贴资金,拖延兑付时间,骗取补贴资的行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将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予以处理,触犯法律的,要移交司法机关予以处理,要切实保障这项利民、利企、利国的财政政策落到实处。

同志们,家电下乡政策的实施,将使公共财政照耀郇阳大地的阳光更加温暖,做好家电下乡工作是政府的重托,农民的期盼,经济发展的要求,让我们精心组织,科学运作,携手并进,扎实工作,切实把党和政府的关怀不折不扣地送到农民手中,为促进我县新农村建设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