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政务公开工作指导通知

各大企业、事业单位:

为全面落实全区政务公开工作经验交流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不断适应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和政府自身建设对政务公开提出的新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深化我区20*年政务公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政务公开工作指导思想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继续坚持以*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保障人民群众民主权利、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突出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健全监督保障措施,通过创新公开方式,丰富公开内容,提高公开实效,巩固公开成果,不断开创政务公开工作新局面,更好地为自治区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服务。

二、突出抓好政务公开的重点工作

(一)不断巩固、规范和提高政务公开工作。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总结近年来政务公开工作中的成功经验和做法,认真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采取有力措施,不断深化政务公开工作。苏木乡镇要进一步巩固政务公开成果,不断提高政务公开水平。要重点公开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有关农村牧区工作政策,财政、财务收支,各类专项资金、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使用,筹资筹劳等情况;旗县市区和盟市行政机关要规范和完善政务公开的内容、程序、形式和监督保障措施,全面深化政务公开。要重点公开本地区城乡发展规划,财政预决算报告,重点项目审批和实施,行政许可事项的设定、调整、取消和办理,国有企业重组改制、产权交易等情况;自治区本级各行政机关要明确政务公开的内容和形式,认真抓好本系统政务公开工作的规划和指导工作。要重点公开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相关政策和总体规划,财政预决算报告,重大项目审批和实施,行政许可事项的设定、调整、取消以及办理,政府采购,征地拆迁和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矿产资源开发和利用,税费征收和减免政策的执行,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报、发生和处置等情况。各地区、各部门要明确提出公开的形式和程序,在今年*月底前完成编制政务公开目录工作。

(二)加大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制度推行力度。要把推行办事公开制度与公用事业单位改革、增强公用事业单位活力结合起来,积极创造条件,在全区各级各类公用事业单位全面推行办事公开制度。医院、学校和水、电、气等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用事业单位要努力实现全程、全面公开。公开的程序要便于实际操作,以群众方便、群众满意为标准。要把办事公开的服务范围深入到街道和社区,设立办事公开社区便民服务点。各地要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好试点工作。要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出台全区公用事业单位进一步推行办事公开制度的意见。

三、进一步丰富和创新政务公开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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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建立健全工作程序和制度。各地区、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建立健全预先审核、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监督评议、责任追究、内部公开等各项制度,严格按程序运作,按制度办事。各级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事机构要制定调研、督查、信息分析报告、会议等工作制度,明确工作程序和工作责任,实现组织指导工作的经常化、制度化。

(三)加强沟通与协调配合。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加强沟通,强化协调,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各地区、各部门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担负起综合协调、组织推进的责任,及时把政务公开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向自治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法制部门要及时提供法律服务和支持,从而形成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整体合力。

(四)强化监督考核。要把政务公开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紧密结合起来,加大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力度。各级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职责,认真开展监督检查。要制定具体的考核办法,明确考核标准,定期考评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工作效果不明显、群众不满意的,要认真查找原因,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整改。对搞形式、走过场,搞假公开、虚公开、欺上瞒下的,要坚决追究有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