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政局社会福利机构管理通知

各镇(办)社会事务办公室:

根据民政部办公厅、省民政厅和市民政局分别下发了《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加强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关于转发〈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加强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和《关于加强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加强对社会福利机构的管理,全面排查各类安全隐患,确保福利机构安全运行,现就加强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开展检查,落实责任

各单位要从区社会福利院凶杀案中吸取深刻教训,全面排查,防微杜渐,举一反三,完善制度,建立加强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

1.要落实中央领导的批示精神,在10月27日前对辖区内所有社会福利机构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要查行业管理漏洞,查安全隐患,查制度建设,查内部管理。对查出的问题,要立即督促社会福利机构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间,限期予以改正。

2.要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对在社会福利机构安全上有重大问题、整改不力或者由于管理疏忽导致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要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今后,凡是发生安全事故的社会福利机构,不得纳入评优表彰范围。

3.要坚决落实重大节日值班制度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落实社会福利机构24小时值班制度,领导亲自带班。值班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如发生突发事件,要迅速上报当地政府和上级民政部门,并采取切实有效的处置措施。

二、提高能力,化解矛盾

各单位要从实际出发,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提高社会福利机构防范发生突发事件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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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强化对匕首、三棱刀、弹簧刀等管制刀具及其他危险物品的管理,保障入住人员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

请各单位将上述内容落实情况于10月28日前通过金宏网报市民政局低保科。

各单位接此通知后,一定要高度重视,常抓不懈,及时发现和妥善解决社会福利机构发展进程中的问题,积极采取多种措施,推动社会福利事业健康、安全、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