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公正心得体会

司法公正与实质公正

摘要。公平正义是一个善良的人类社会共同的美好愿望。无论是男女老幼,是贫困还是富有,每一个国度、每一个阶层的人都希望自己能够在实质上得到公正的对待。在依法治国的当今社会,司法的公正性无疑处在了一个至关重要的位置,但受法律的标尺性和先定性的影响,以及受诉讼时效和有效证据的限制,使得司法公正并不能完全等同于实质意义上的公正,两者之间是有区别的。作为这个社会的一员,我们在不断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和法律修养的同时,也应当理性的去面对司法公正与实质公正的这种冲突。

关键词。司法公正;实质公正;公平正义。

正文:

一、司法公正与实质公正的含义

1、司法公正概念和重要性

(1)、司法公正概念。司法公正是指司法活动即国家公权力中的司法权在运作过程中所达到的一个应然的状态,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尽可能地符合客观事实,能够最大限度的保护社会、国家和公民的合法权益。是一个社会文明、民主、进步的重要标志,也是现代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要保证。它不但是法律的自身要求,也是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其基本内涵是要在司法活动的整个过程中体现公平正义的精神。通俗地讲,司法公正就是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2)、司法公正的重要性:物质利益的获得可以有先后多寡之分,司法公正的实现应该无尊卑贵贱之别【注1】

。公平正义在立法领域和司法领域、尤其是在司法领域会显得更为重要,因为这一领域是人们寻求公正的最后一道防线。无论是原告、被告、还是第三人,对于任何一个善良的诉讼当事人而言,他们都渴望得到法律的公正对待,希望得到一个客观公正的裁判结果,因为在他们看来,法律本身就象征着公平正义,每一个法官都代表着庄严、神圣和权威,在这些诉讼当事人的心目中,“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是一条恒久不变的真理。但是,当他们在这个途径中受到不公正的对待时,他们会对司法者甚至是立法者充斥着仇恨,他们会对这个国家、这个社会失去信任,当他们发泄这种仇恨和不信任时,势必会危及到社会的和谐和安定团结,后果将会很严重。

2、实质公正概念和重要性

(1)、实质公正的概念:实质公正指整个的人类活动必须符合公众都认可的道德规范,每一个社会个体的正义要求都能得到满足,不仅在物质上得到平等的待遇,在精神上也要受到公正的对待。就诉讼而言,指对控诉和争议事实的认定和裁判要符合公平正义,而不能仅满足于实体和程序上对公正的要求。(2)、实质公正的重要性:实质上的公平正义是共产主义社会的本质要求,也可以说是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精神,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必须承担的一项重要任务,忽视实质公正,必然会损害劳动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胡锦涛同志曾强调,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公平正义的社会,必须把社会公平即实质公正提到更加突出的位置。他讲的公平不单是指经济方面的公平,而是广泛涉及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具有多方面的含义,包括国家在进行制度安排和制度创新的过程中,只有遵循实质上公平正义的原则,才能取得社会各个阶层的共识和认同,使出台的措施获得最广泛的社会支持,从而得以顺利实施;在调节各种不同利益关系的过程中,只有遵循实质公正的原则,才能使绝大多数社会成员都能受益,才会取得社会不同利益群体的广泛支持和接纳,有效地整合社会各种资源和力量,实现全社会的1

团结与合作。在较大程度上极力维护和实现实质公正,涉及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关系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只有坚持实质公正,才能使社会主义的民族团结和社会和谐得到充分有力的保障。

二、司法公正与实质公正的联系和区别

1、司法公正与实质公正的联系

司法公正和实质公正都源于人类对“公平正义”的追求,两者互为联系,相

互影响、共同促进。司法公正是实现公平正义的基础,实质公正则是实现公平正义的最理想状态。司法公正既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性保障,也是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内容,司法公正既要求法院的审判过程坚持实质的正当平等的原则,也要求法院的审判结果体现实质的公平正义的精神。司法公正对于实现实质公正在某种程度上起着重要作用,只有不断地加强和完善司法公正,才能使人们追求的理想的“实质公正”这一目标的实现的可能性不断地增加,当司法的整个过程能够完全符合社会公德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要求、能够完全满足社会整体和社会个体的需求时,司法公正便可以完全等同于实质公正了。

2、司法公正与实质公正的区别

实质公正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必然的理想状态,与之相比司法公正在当前阶段

更为现实和重要,但司法公正所追求的这个“公正”是一种法律意义上的公正,这个“公正”不能完全等同于实质意义上的公正。通过以下案例及解析,我们可以清晰的看到司法公正与实质公正的区别。

(1)、辛普森“杀妻案”。

一九九四年六月十二日深夜,人们在洛杉矶西部一豪华住宅区里的一所住宅

门前发现一男一女两具尸体,女死者后来证实是妮克·布朗·辛普森(著名的黑人美式足球(橄榄球)明星辛普森的前妻),而她身后是餐馆的侍生郎·高曼。两人被利器割断喉咙而死。警方的侦查检验结果将所有疑点都聚集在辛普森一人身上。凶杀现场两处发现辛普森的血迹;现场提取的毛发与辛普森的头发相同;警方在现场和辛普森住宅发现的血手套是同一付,两只手套上都有被害人和被告的血迹;在辛普森住宅门前小道、二楼卧室的袜子和白色野马车中都发现了辛普森和被害人的血迹。这样,检方证据堪称“血证如山”,辛普森涉嫌杀人似乎已是无法抵赖的事实。但辛普森为逃避法律的制裁,耗费了巨额财力聘请了十几个美国一流的律师组成一个律师团为其进行无罪辩护。1995年10月3日,美国西部时间上午10时许,辛普森“杀妻案”的陪审团作出最终裁决:辛普森无罪。这个结果对美国民众而言无疑是一枚重磅炸弹,引起了一片哗然,人们怨声载道,质疑美国的司法制度,抗议政府严惩真凶辛普森。本案的主审法官伊藤在宣读了这个裁判结果后、面对公众说的第一句话是:“我相信、全美国人民都看到了辛普森的罪行,但遗憾的是法律没有看到。”判决出来以后,主诉检察官克拉克对有线新闻网cnn记者说:“尽管自由主义者不想承认这一点,但一个以黑人为主的陪审团不可能在此类案件中作出公正判决。”此话引起了媒体轩然大波,随后,克拉克辞去了检察官的职务,也许是因为在她的心目中已确信辛普森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她实在不能接受“无罪判决”这一事实。应该说,本案在立案侦查、审查起诉以及到最终的审判阶段,整个过程都是依法进行的,都是比较公正的.在审判阶段,陪审团成员中有一名长期遭受丈夫殴打虐待的妇女陪审员。众所周知,被告辛普森本人就有殴打虐待女人这一方面的暴力倾向,为了防止该名妇女陪审员对被告作出先入为主的不公正结论,故而最终将其排除在陪审团成员之外,这一个细节恰好体现出了司法的公正性。该案已过去了许多年,但真正的凶

手仍然没有捉拿归案,这是为什么呢。是美国的侦查手段不够先进吗。肯定不是。众所周知,美国的刑侦装备和技术手段可以说在世界上是一流的。那么,是美国的司法制度不够健全吗。也不是,在美国的司法制度中,刑事案采用的定罪标准是“超越合理怀疑”。这个定罪标准可以说在国际上是较科学的。其实真正的原因只有一个,那就是本案的主审法官伊藤曾经说过的那句话:“全美国人民都看到了辛普森的罪行,但法律没有看到。”本案中,真正的凶手并没有得到应有的惩罚,但通过本案的侦查、起诉、审判以及案中的一些细节问题我们可以看出,本案完全能够体现出司法的公正性。然而,通过本案主诉检察官的事后辞职,主审法官的过激言论,以及美国民众的怨声载道,我们却可以看出,该案并没有实现实质意义上的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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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中央12社会与法频道法律讲堂《文史版》第2012.10.29期辛普森“杀妻案”。

作者: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律师专业本科毕业生平度单鹏13697655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