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年度工作总结和来年工作思路

一、2013年工作总结2013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区民政系统深入开展创新突破年、主题实践年活动,主动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民政工作在基础民生保障、基层社会管理、基本公共服务方面实现高位突破,取得新成效,为开创鄞州科学发展新局面发挥了重要的积极作用。荣获“全国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全覆盖示范单位”、“全国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试点工作优秀单位”等荣誉,为省、市民政工作先进县(市)区。

(一)社会救助体系建立健全,困难群众生活保障有力。社会救助全面实现城乡统筹。全年发放社会救助资金1.79亿元。年末,全区有城乡低保对象3105户4864人,全年支出低保金3015.13万元;贫困重度残疾人保障对象1429人,全年支出保障金939.85万元;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对象2964人,全年支出保障金1410.68万元;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对象46人,全年支出保障金76.2万元;精简职工52人,发放定期补助64.3万元;在乡革命老同志96名,发放生活补助金89.8万元。698名五保供养对象年供养支出1177.8万元,人均年供养金16873元,达到上年农民人均收入的81%。完成全国“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试点,全年医疗救助2912人次,发放救助金2824万元。对低保和城镇低收入家庭子女就学开展教育救助,向250名贫困学子发放教育救助资金230万元。对困难群众开展住房救助,全年住房救助50户,发放救助资金11.5万元。加大对困难群众的突发性、临时性生活困难的救助力度,全年临时救助2336人次,发放救助金1349.7万元。救助长效机制不断健全。2013年元旦春节期间,开展解难帮困送温暖活动,全区各级各界各部门走访慰问困难群众2万余户(人),发放慰问金3000万元。调整提高社会救助标准,出台《关于调整全区困难群众社会救助标准的意见》(鄞政办发〔2013〕161号),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525元提高至588元。继续实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价格补贴,8000余名困难群众享受价格补贴101.5万元。积极探索新型社会救助模式。开展“扶贫帮困”农业示范基地试点,制定出台“扶贫帮困”农业示范基地建设标准,向姜山镇黎山后村港城现代农业示范园等4家试点基地提供100万元资金扶持,试点基地为周边辖区内低保及低保标准150%以内的低收入对象优先提供工作岗位,开展农业技能培训和提供自主就业机会,80余名困难对象在基地实现就业。救助管理不断规范。实现社会救助动态管理,全面建立居民经济状况核对机制,不断完善核对信息平台建设,率先在全省开发动态预警监测功能,对申请最低生活保障、住房保障家庭的经济状况100%应用核对信息平台开展信息比对,对已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经济状况100%应用核对信息平台开展信息比对。规范五保供养档案管理,698户五保供养对象供养手续实现一人一档,五保供养信息纳入社会救助信息平台实现网络化管理。

(二)防灾减灾体系不断完善,应急救灾能力有效提升。全力开展抗灾救灾工作。“菲特”台风重大灾害发生后,及时启动抗灾救灾应急预案,全区开放避灾安置场所46个,100万元应急救灾物资紧急送往灾区。认真开展灾后核灾工作,全区农房倒塌142户155间,严重损坏农房226户249间,下拨救灾资金1300万元用于灾后重建和因灾生活困难群众救助。民政部门筹集社会各界救灾善款1220.2万元。做好受灾群众冬令救济工作,发放救灾棉被355条,冬令救济650万元,确保困难和受灾群众顺利过冬。加强避灾场所规范化建设。完成全区106个避灾安置点的重新确认,全区避灾安置点总面积达43.2万平方,可容纳灾民11.6万人。完成避灾场所地图数据采集工作,对避灾场所信息进行全面统计,包括避灾场所名称、地址、面积、可容纳人数、紧急联系电话、物资储备等情况,每个避灾场所拍摄全景图片。加强避灾场所救灾物资储备,下拨应急救灾物资采购补助资金129万元,主要用于棉被、应急灯、救生衣等应急救灾物资的采购。开展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新增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3个,全省综合减灾示范社区2个,市级减灾示范社区试点单位11个。“5.12防灾减灾日”和“10.12国际防灾日”期间,在集士港、云龙镇举行防灾减灾宣传暨福利彩票“刮刮乐”现场销售活动,普及推广全民防灾减灾知识和避灾自救技能,营造全民参与、支持防灾减灾的良好氛围。加强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全区共有灾害信息员512名,发放通讯费补贴,调动基层灾害信息员工作积极性,保证灾情信息报送渠道畅通。

(三)优抚保障体系稳步推进,双拥共建社会氛围浓厚。双拥工作深入开展。八一、春节等主要节日期间,做好拥军优属、走访部队活动,开展丰富多彩的慰问活动,组织召开各类座谈会和茶话会50余次,全区向驻鄞部队赠送慰问金及慰问品400万元,拨款36万元支持综合仓库等10家部队单位用于维修道路。优抚保障水平稳步提升。年末,全区共有重点优抚对象1570人,全年发放重点优抚对象生活补助金3917.4万元。根据自然增长机制,7月1日起调整部分重点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全年向1437名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生活补助金82.4万元,发放优抚对象三难经费146人42.3万元,发放重点优抚对象基本生活价格补贴19.7万元。优抚政策有效落实。贯彻落实全省复退军人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有关优抚补助政策,对符合条件的60周岁以上自费缴纳过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农村籍退役士兵纳入定期补助范围,预计3000名左右农村籍退役士兵可享受该政策。做好全国优抚对象数据库信息输入工作,5000多名优抚对象身份信息全面录入,优抚对象信息实现网络化管理,为优抚对象动态化管理奠定基础。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到位,753户义务兵家庭发放优待经费1456.5万元。做好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日常工作。涉军群体维稳工作总体可控。退役士兵安置扎实有效。接收安置2012年度退伍军人353人,发放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金1099.13万元。根据新的转业士官安置政策,做好转业士官安置工作。深化退役士兵职业技能教育培训工作,提高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和综合素质,促进退役士兵就业创业,313名退役士兵参加职业技能教育培训,参训率达88.7%,支出培训经费260万元。举办退役士兵及军嫂专场招聘会,切实帮助退役士兵解决就业难题。烈建烈褒工作有序推进。清明期间,烈士陵园举行社会各界隆重悼念革命先烈活动,全年接待游客21万人次。充分发挥烈士陵园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作用,积极组织开展“永不褪色的红色记忆”——烈士事迹巡展活动,首次开通网上祭扫服务,顺利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做好零散烈士纪念设施抢救保护工作,对9个镇乡16个零散烈士纪念设施下拨修缮经费110万元。

(四)养老服务体系全面推进,老年群体权益有效保障。机构养老全面推进。全年完成新扩建养老床位数1297张。启动建设老年乐园8家,其中洞桥镇1家镇级老年乐园,龙观乡后隆村、石碶街道星光村、横街镇毛岙村、石碶街道联丰村、云龙镇冠英村、高桥镇秀丰村、章水镇李家坑村等7个村级老年乐园。加强对雅戈尔老年乐园的指导管理,做好中心城区老年乐园项目前期筹备工作。居家养老不断深化。推广开展实质性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新建成134个社区(村)居家养老服务站,累计建成260个,建成率达56.5%。规范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台账,完善服务档案细则。向低收入困难老人提供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无偿或抵偿服务老年人5470人,区财政买单576万元。加强对居家养老服务承接单位服务质量的监管,开展居家养老服务护理员培训,全年培训护理员260余人。加强为老服务志愿者队伍建设,对2000余名志愿者开展培训,在嘉和爱照护服务中心建立为老服务志愿者实践基地。养老服务智能化建设。积极研发养老服务智能化信息系统,建立全区老年人照护服务“一站式”服务管理平台,在全区养老服务机构中覆盖养老服务智能化系统,建立完善全区老年人信息数据库,实现养老服务机构、照护对象之间服务管理信息互通互动。兑现民办养老机构政策补助,发放补助经费400余万元。开展养老机构护理人员培训,不断提高养老机构护理人员持证上岗率。老龄工作不断深化。积极宣传新《老年法》。做好全国首个老年节及“敬老月”庆祝活动,开展丰富多彩的“敬老月”系列庆祝活动。按时发放“高龄老人生活津贴”,惠及全区21000余名老人,发放资金1392.82万元。开展“敬老文明号”创建工作,鄞州老年大学等3家单位荣获省“敬老文明号”,雅戈尔老年乐园等5家单位荣获市“敬老文明号”。加强基层老年协会建设,开展优秀基层老年协会评选表彰活动,瞻岐镇东一村等12个老年协会被评为市级基层老年协会。开展“规范化老年人协会”创建活动,东吴镇天童村老年协会等40个新创建,总数达308个,创建率达65%。加强老年电大教学工作,下拨补助经费11.9万元,章水镇老年电大教学点评为省级示范教学点。

(五)社会福利体系持续发展,富民惠民政策成效显著。福利企业规范发展。年末有福利企业58家,安置残疾职工1585人,完成工业总产值25亿元,享受退税5000万元,福利企业残疾职工人均工资1928元,工资收入及社会保险费用稳步提高。加强对福利企业残疾职工上岗监管力度,全面推广福利企业网络考勤系统,稳步提高残疾职工的上岗率。建立健全福利企业退出机制,今年有26家福利企业退出福利企业,根据区政府出台的《关于明确福利企业终止时残疾职工社会保障和就业政策的通知》(鄞政办发〔2013〕175号)文件,妥善处理福利企业退出后残疾职工后续保障问题,保障残疾职工基本权益。继续实施福利企业扶持奖励政策,26家福利企业获得扶持奖励金1006万元。完成2012年度福利企业年检年审工作,做好福利企业无障碍设施安装工作,全区福利企业安装无障碍设施33.2万元。不断拓宽残疾人就业渠道,25家福利企业参加“xx市第十二届残疾人就业洽谈会”,推出残疾人就业岗位160多个。社会福利救助中心项目开工建设。社会福利救助中心项目为2013年区政府重点民生实事项目,一期用地面积11414平方米,建筑面积约11906平方米,总投资8132万元。区社会福利救助中心建成后将整合原福利院、救助站、捐赠接收站、儿童福利指导中心、救灾仓库等机构职能,成为我区综合性、示范性、窗口式的社会福利机构,承接全区“三无”老人供养、社会弃婴抚养、病残孤儿康复、灾民避灾、临时受助对象救助、捐赠物资接收、救灾物资仓储等社会救助功能。项目前期工作已经顺利完成,于10月开工建设。福利彩票保持良好势头。全年销售福利彩票2.49亿元,首次突破2亿大关,与去年相比增加8537.6万元,增幅52.2%。全年电脑票销售1.86亿元,网点即开票销售3200.9万元,“中福在线”鄞州四明厅4月正式运行,销售额3077.5万元。开展“福彩与我同行”活动,通过“新春送心愿”、“关爱自闭症儿童”、“爱心书籍进校园”等系列活动深入基层,走近群众,弘扬福彩公益宗旨,树立福彩公益形象。全年支出福利彩票公益金2300万元,用于福利机构改扩建、居家养老服务建设等多项民政公益事业。

(六)城乡社区体系纵深发展,基层民主自治充分发扬。城市社区建设成效显著。新建7个城市社区,城市社区总数73个。新招录60名社区专职工作者,组织开展社区(居委会)书记、主任任职培训和新社工岗前培训。提高社工职业化水平,70余名社区专职工作者通过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资格考试。评选表彰优秀社工,73名社区专职工作者被评为“xx区优秀社区工作者”。创新社区服务管理模式,实行群众评议社区和社区评议机关的“双评议”制度,积极构建社区智慧便民服务平台,建立统一的社区工作电子台账制度。完成第九届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74个居委会顺利完成换届,产生新一届居委会成员378人,推选出社区成员(居民)代表2610名,选出了一批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群众公认的社区居委会班子,推动社区自治工作规范有序。社区建设工作会议顺利召开。召开全区社区建设工作会议,总结近四年来我区社区建设主要成效,研究部署今后一个时期社区建设发展战略。出台《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城市社区建设的若干意见》文件,明确社区社工配备从300户配一名调整到250户配一名,社区用房面积由原来每百户40-60平米提高到60-80平米。配套出台《关于建立社区工作准入制度的意见》等系列文件,进一步完善社区建设工作机制,加大宏观指导和政策保障力度。指导做好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完成第十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云龙镇完成省市区换届试点,全区383个行政村中,除29个村因拆迁安置、撤村建居等因素暂缓选举外,354个村进行换届选举。加强对换届工作的指导力度,会同区委组织部、纪委、妇联等部门对各镇乡(街道)换届选举情况进行走访,及时沟通处理相关问题。在选举方式上,本次换届有127个村采用无候选人自荐直选方式,227个村采用有候选人差额选举方式。农村社区建设积极推进。深化农村社区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按照“一厅一校二栏二中心四站四室”标准进行功能配置,实行“敞开式、零距离”办理和全程代办,服务内容覆盖社会救助、社会保障、农业、文化、卫生、邮政、金融等,村民不出村就能享受到便捷的公共服务,全年投入700多万元用于补助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建设及日常运作经费保障。全区383个行政村都建立了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其中81个村评为“xx市农村社区建设示范村”,28个村评为区级示范点。8月,我区被民政部评为“全国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全覆盖示范单位”。深化村级民主管理工作。抓好“阳光村务”建设,一年四次对全区村务公开情况进行检查,全面规范村务公开的形式、内容和程序等。同时,配合区司法局开展省、市民主法治村创建工作,实行动态管理机制。

(七)社会管理创新不断加强,社会组织活力有效激发。社会组织数量发展迅速。我区登记备案的社会组织达到1900余家,其中社会团体175家,民办非企业单位357家,城乡社区社会组织达1400多家,每万人拥有社会组织达到22家以上,基本形成结构合理、功能完善、监管有力、组织健全、覆盖全面的社会组织建设与发展格局,为“浙江省现代社会组织体制建设观察点”。社会组织培育力度强劲。进一步加强城乡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每年安排200万元社会组织发展专项资金,出台《关于培育扶持公益性社会组织发展的实施意见》,培育一批组织健全、制度完善、运作规范、服务功能较强的为居民提供优质服务的公益类社会组织。开展社会组织公益创投活动,投入156万元,积极扶持65个有特色、发展前景良好的优质公益项目。率先试行四大类社会组织直接登记制度,在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四类社会组织中试行免业务主管单位,由民政部按照登记和业务主管一体化模式直接试点登记工作,2013年完成6家社会组织直接登记注册。社会组织管理不断规范。加强社会组织专职人员培训,连续三期开展民办非企业单位负责人、社会团体负责人、社会组织财务管理人员培训,培训人数600余名。做好社会组织年检工作,规范社会组织行为,与区教育局联合对民办幼儿园进行重点整治,对9家连续两年未参加年检或连续两年年检不合格的民办幼儿园,予以撤销登记。加强财务监督检查,抽取部分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财务审计,严格规范社会组织内部管理机制。科学开展等级评估。出台《xx市xx区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根据社会组织评估指标体系,对社会组织进行分类等级评估,2013年评估社会组织60家,其中18家社会组织获得三a级以上评估等级,为社会组织是否有资格、有能力接受政府职能转移、公共服务外包、资助、奖励和税收优惠提供了依据,全区社会组织评估率达到22%。建立社会组织分类评估制度基本,重点对11家民办医疗机构进行专题评估,提高了社会组织公信力,促进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完善公益组织培育孵化。探索建立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形成“政府积极支持、民间力量兴办、专业团队管理、公益组织受益”的培育模式。依托区社会公益组织孵化中心,对初创期的公益组织在资金、场地、人员、技术上给予支持,对那些发展潜力大、项目可行性和创新性高、社会效益可观、与政府目标契合的公益类社会组织进行重点扶持。依托青年志愿服务及公益性社会组织孵化中心,通过合作与资源共享的方式,开辟“公益组织苗圃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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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大力发展城乡社区建设,不断提升基层民主自治水平。根据不同类型社区居民的需求,秉持“一社一品”工作理念,通过拓展民生项目、培育社区社会组织、优化社区环境等方式,完善社区服务,促进社区文明,力争在三年内精心培育一批精品社区,进一步提升我区的社区品质。提高社区专职工作者服务水平,统一规范包片联户工作台账、民情走访和考核评价制度,实施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提高社区工作社会化水平,市级以上和谐社区全面设立社会工作室,广泛采用社会工作方法解决社区服务管理难题,并鼓励社会工作者撰写社区社会工作案例,组织开展案例交流、评选。建立健全各类社区自治组织,充分发挥各自优势,推进社区自我服务和自我管理。加强社区建设宣传力度,联合鄞州日报社,在《星期五周刊》上开辟专栏,通过系列活动,挖掘社区特色,大力弘扬社区正能量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化社区“减负”工作,全面开展社区创建项目清理,编制社区公共服务准入目录,全面实行社区公共服务准入制度。扎实做好村委会换届选举后续工作,指导已完成换届的村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新老村委会班子交接,做好个别离任和落选的村干部的思想稳定工作,组织开展新一届村委会成员培训工作。完善基层民主自治机制,指导各地建立健全村委会各项工作制度,修订完善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和村级会议记录簿,全面推进村民自治工作的民主化、制度化、规范化。深化“阳光村务”工程建设,指导做好一年四次村务公开日的村务公开,进一步规范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推进农村社区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拓展服务功能,简化办事程序,完善工作制度,建立区、镇、村三级服务联动机制,不断提升服务效能加强农村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提高农村社区工作者的能力和水平。完成村委会换届选举案例征集工作,总结经验和教训,为下一届工作提供有力的指导。

(六)不断推进专项事务工作,有效提升公共服务能力。继续创新社会组织培育扶持机制,充分发挥服务中心枢纽型平台的功能优势,为社会组织提供政府咨询、业务指导、人员培训、等级评估、培育孵化等服务。加大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力度,按照应建必建、应派必建的原则,充分发挥党组织在新社会组织中的政治核心作用和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健全和完善社会组织评估机制,重点开展公益类、民生类、专业服务类社会组织评估。培育一批组织健全、运作规范、服务功能较强的城乡社区社会组织示范点。对一些优质、有潜力、居民需求大的备案组织进行培育孵化,并落实相应配套资金进行扶持与奖励。建立区社会组织培育孵化基地,开辟“公益组织苗圃基地”。深化公益创投活动,在项目选定和资金使用方面进行调整和完善,使公益创投活动的效果得以深化。建设商部商圈楼宇社会组织品牌,抓好南圈楼宇社会组织备案登记和日常管理,探索整合服务资源,打造南圈楼宇社会组织特色品牌。做好第一批钦寸水库移民搬迁入住工作,完成第二批钦寸水库移民建房、搬迁工作,全面启动第三批钦寸水库422名移民建房工作,主要涉及11个乡镇25个安置村。结合上年度我区大中型水库移民结余资金及小型水库移民解困资金在生产开发性项目上运作的经验,创新移民扶持与解困项目,拓宽移民安置村、库区村的集体增收渠道。健全移民权益保障机制,做好移民后期帮扶工作,提高移民安置帮扶实效,对滩坑移民安置点安排特定的生产开发性项目,定向吸纳滩坑移民就业,为移民开辟更多的就业增收渠道。继续落实惠民殡葬政策,继续实行免费火化和免费入葬生态墓园政策。推广、实施骨灰撒海服务。深化殡葬管理体制改革,加快生态公墓升级改造步伐,完成公墓绿化任务,提升公益性生态墓园品质。加强对经营性公墓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公墓墓地价格管理政策,坚决制止禁坟区私建坟墓现象。有效提高殡葬执法质量。不断提高殡仪服务水平,做好殡仪馆改扩建前期准备工作。做好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工作,大力提升区划地名公共服务水平。启动《鄞州地名志》编纂工作。构建地名信息公共服务体系,积极打造“数字地名”。加快推进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建设,加强地名文化建设。深入推进平安边界创建工作,继续做好界线联合检查工作。继续推进婚姻登记机关规范化建设,不断提升婚姻收养登记工作水平,进一步完善婚姻家庭辅导工作机制,拓展婚姻登记公共服务内容。

(七)不断加强自身作风建设,全面提高民政执政能力。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区委教育实践活动的决策部署。建立健全党风廉政责任制,出台贯彻落实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有关规定的实施意见,开展“效能亮剑”专项行动,不断提高党风、政风、行风建设水平。重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加大民政法制工作力度,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机制,积极推进民政信息公开工作,重视信息宣传工作,加大对民政工作的宣传报道。做好民生档案工作。做好民政统计工作。强化民政资金保障,加大民政专项资金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