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系统推进社会福利的工作计划

(一)以建设县级福利中心为平台,推进全县社会福利事业新发展拟在***征地**亩,投资****万元,将光荣院、福利院、养老院合为一体,建设高标准、上等级县级社会福利中心,成为我县精神文明建设的一个重要窗口,为城镇孤老、孤儿提供优雅舒适的供养条件,体现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也为社会提供上水平的养老托老服务。同时,上报**、**、**等新建项目,切实改善农村养老条件,推进我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以建设殡仪馆为重点,实现殡葬改革新突破

年初提出殡仪馆、骨灰寄存堂建设和推行第二批乡镇实施殡葬改革方案。广泛宣传殡葬法规及殡葬改革重要意义,积极引导群众改革葬礼,丧事简办,倡导文明节俭办丧事的新风尚。协同有关部门整治丧事沿街大放鞭炮、大摆场面等有悖于精神文明建设的行为。

(三)以完善城乡低保制度为基础,进一步建立覆盖城乡救助体系

今年末明年初,对全县城乡低保对象进行全面普查,重新确认,对部分乡镇低保工作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确保五保户、特困户百分之百纳入低保救助,实现应保尽保。对低保边缘群体、低收入群体实施临时困难救助,解决家庭特殊困难。继续实施困难家庭医疗救助,努力缓解困难群众看病难问题。扩大民政慈善超市惠及范围,进一步解决城镇低保对象生活水平偏低问题。

(四)以为民服务为根本,狠抓民政系统作风建设

20**年,我县民政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列为省民政厅重点评议单位之一。要以此为契机,在全县广泛开展民政系统政风行风建设活动,通过建立健全各项制度,规范管理,公开服务事项、服务内容和服务承诺,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增强为民服务意识,切实以“着力民生,着力民心”为工作出发点,把上级党委、政府一系列惠民政策贯彻落实到具体工作中,进一步提高群众的满意率。

(五)以强化自身建设为手段,全面落实民政各项工作

要通过加强学习、教育、培训等方式,切实解决一些工作人员文化水平低、素质不高、服务态度较差的问题,不断提高全县民政工作者为民服务本领,增强主动服务意识。要争取资金,增加投入,解决基层民政部门办公条件差,特别是部分敬老院房屋破损、设施陈旧等问题。通过强化自身建设,充分发挥民政部门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性作用,推进城乡低保、医疗救助、救灾救济、优抚安置、社会事务、社会福利、基层建设、区划地名、殡葬改革、老龄事业、平安建设、计划生育等工作的全面发展。

第二篇:浅谈在民政系统中推进社会工作浅谈在民政系统中推进社会工作

今天我想谈一下关于在民政系统中推进社会工作的一些个人看法,有不当之处请同志们批评指正。

大家应该都有听说过社工,就是社会工作者。社会工作者就是运用专业的方法帮助他人,协调社会关系,解决社会问题,促进社会公正的专业工作者。他和我们身边的义工、志愿者有着相同点:都是基于一种社会责任和义务,自愿奉献社会,服务群众。不同点是社会工作者是一种职业,拿工资,具备专业的知识技术(比方说与人沟通谈话倾听的技巧,心理疏导,应急能力,组织能力„„)。

就目前中国社工的发展来看,香港社工发展居世界前列,有着60多年的发展历史,服务种类遍及养老,康复,青少年服务等,服务的单位也包括个人、家庭、医院、政府机构、社会企业等。

但在内地的社工发展是不平衡的,像深圳、上海、北京的发展比较快。就我们山东省来说,以济南、青岛、潍坊为中心的地区是全省的领头兵,但在其他市区比较缓慢。潍坊这两年非常重视社工人才队伍的建设,潍坊市委、市政府联合出台了《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红头文件,并且今年一年就购买了潍坊市社工协会的8个服务项目。

有一种观点提到:把我们民政系统看做是与社会工作专业联

1系最密切的部门。因为无论是社会工作人员还是民政工作人员他们都是为弱势群体提供社会救助服务的。在民政系统中推进社会工作理念有重要的意义:

首先可以使工作更加专业化,更加贴近服务对象的内心。运用专业的知识从简单的关注弱势群体的生理需求到关注心理和精神需求。比方在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时,通过加强对他们的心理疏导,对他们家庭生活的调查和干预等方式彻底改变他们的生活处境,避免把他们“送回去又跑出来”。

其次可以扩大我们民政工作的范围和服务领域,从关注城市三

五、低保、优抚、受灾对象到关注老年人的居家养老,留守儿童,空巢老人这种尖锐又普遍的问题,更好的发挥政府职能,维护社会稳定

但就实际工作来说,还存在以下的矛盾

1我们民政工作人员有着较高的政治素质,工作踏实,爱岗奉献,但缺乏专业的社会工作知识,甚至我们可能不清楚社工到底是干什么的。

2社工人员不是政府工作人员,如果没有人购买他们的服务,迫于资金等问题限制,他们的专业技术无法施展。

对于如何解决这种问题,我有以下建议。1提高对社会工作的认识。

2组织民政队伍进行社会工作知识培训,把社工的理念方法引入现有的业务中,充实业务内涵。

23通过考取社工资格证的方式,提高社会工作能力,当一名与时俱进的民政人。

4加强与先进地区的交流。

第三篇:民政科关于社会福利工作调研的报告松原市宁江区民政局关于

社会福利工作情况汇报提纲

按照省厅《关于开展社会福利工作调研的通知》要求,现将松原市宁江区社会福利工作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社会福利机构建设运行情况

(一)公办福利机构情况

从2010年起全区共完成6所农村福利中心建设任务,占地面积6.2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6万平方米,养老床位600张,职工人数57人,管理人员5人,护理人员48人,现入院收养271人。近年来区里大力提升集中五保供养硬件条件,完成了福利中心法人登记,建立了“农村福利服务中心帐户”,从根本上理顺了福利中心管理体制和经费拨付渠道。争取国家五保供养“霞光计划”资金40万元,对基础设施相对落后的福利中心进行重点扶持资助。同时完成区福利中心院落围墙、库房、院内硬化、绿化、景观建设,购置了厨具、备品等。目前福利中心标准化建设工作已全面完成,投入运营。

区福利服务中心在建设和运营上存在的主要问题表现在。部分福利服务中心室内生活用品简陋,庭院需要绿化硬化;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待遇低,月工资在500元左右,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福利中心经费不足;供养水平整体较低,供养标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民办养老机构情况

全区目前共有民办养老机构18家,床位341张,入住人数282人,平均每家养老机构床位不足20张,入住率在80%左右。开办养老院的房屋多为住宅楼一楼改建而成,而且多为业主租赁。近年来,我区加大了对民办养老机构的管理力度,多次组织公安、消防、食品卫生等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检查民办养老机构经营管理情况,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立即督导整改,目前大多数养老机构都有消防器材、应急灯、消防通道,从业人员都有《食品卫生安全许可证》、《健康证》,业主都与入住老人或家属签订了相关协议,能够保证为老年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托老服务。

民办养老机构为我区养老事业的发展做出了一定的贡献,但是也确实在管理和服务上存在一定的问题和隐患。主要表现在:一是我区大多数民办养老机构规模较小,按照《吉林省民办养老机构暂行管理办法》要求,达不到登记批准的标准;二是有的民办养老机构证照不全,从业人员素质偏低,服务水平相对较差;三是民办养老机构普遍资金投入不足,环境设施差,达不到省厅要求的建设标准。

基于我区民办养老机构现状,建议省厅进一步加强监管和服务,出台相关管理制度,完善扶持机制,加大资金政策支持,民政部门进一步落实好相关政策,各民办养老机构规范内部管理,提高服务水平,共同促进我区民办养老机构健

康、安全、规范发展。

二、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建设情况

2010年按照省厅《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建设的通知》(吉民发[2010]33号)要求,我区开展了24个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建设试点工作。为确保工作顺利进行,我们建立了民政、街道和社区三级网络工作平台,制定了《宁江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标准化建设方案》,统筹协调全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一是积极向上争取资金,2010年为每个试点社区从省级福彩公益金中争取资金2万元,用于购买电脑、打印机、电话、档案柜、办公桌椅、床等服务设施二是完善办公服务场所,按照《标准化建设方案》要求,我们在每个社区规划出不小于100平方米的活动场所,包括老年人活动室、图书室、日间照料间等三是配齐工作人员,社区主任和主任助理担任服务站专职管理人员,社区公益岗位中至少抽调三人从事专职服务,同时大力发展社区志愿服务和老年人结对帮扶活动四是建立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包括《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人员管理制度》、《居家养老服务站服务人员行为规范》、《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服务内容》等五是统筹掌握服务对象基本信息,各社区组织相关人员对全区60至70周岁、70至80周岁、80周岁以上老年人进行了调查走访,了解老年人的基本信息和养老服务需求,建立管理档案,确保工作中有的放矢。目前全区2

4个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正高标准运行,2011年我们在总结过去经验的基础上,又重新确定了今年28个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建设任务,这样全区58个社区基本实现了居家养老的全覆盖。

我区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建设的总体情况是好的,但在工作中也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服务对象有一定的局限性,由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建设过程中场所、人员、经费有限,制约了服务能力,目前只能保证一些特殊群体如:“三无”老人、70周岁以上低保户、重点优抚对象、特困残疾人,能够享受到政府出资的居家养老服务。养老服务网络不能及时拓宽,不能最大限度的满足社会养老需求。

建议省厅能更多的给予资金和政策支持,进一步加大扶持力度,保证更多有服务需求的老人能够享受到居家养老服务的便利,促进城市社区居家养老工作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三、“三无”对象及高龄老人生活津贴发放等情况

(一)集中供养“三无”人员情况

集中供养“三无”老人和“三无”精神病人,这项工作任务由市民政局承担,宁江区只负责申报工作。宁江区城乡孤儿生活费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600元。相关补贴已按省厅要求及时足额发放,地方政府配套资金到位。

(二)高龄老人福利情况

目前,城镇80周岁至90周岁每月50元已全部发放,90至99周岁第一批已审核完毕,准备发放。100周岁以上全部发放。农村高龄老人津贴正在审批中。

松原市宁江区民政局

二o一一年九月十九日

第四篇:民政关于社会和社会福利工作情况汇报1关于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工作的情况汇报

尊敬的各位领导:

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广大人民群众尤其是困难群众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我局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大局出发,充分认识做好社会救助工作对于解决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加快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从实际出发,从解决困难群众最关心、最迫切的问题入手,认真落实社会救助法规政策,为建立以最低生活保障为基础,以救灾救济、医疗救助、五保供养专项救助为辅助,以其他救助、救济和社会帮扶为补充的社会救助体系做出了积极努力,有效地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权益,促进了全县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社会救助工作

1、城乡低保工作

农村低保。现已保障40032户55856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年保障标准1200元,2011年共发放保障金5245.1万元(按季发放),累计人均月补助79.4元,基本实现了农村低保应保尽保的目标,确保了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城镇低保。现已保障12900户18801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月保障标准220元,2011年共发放保障金3849.8万元,累计人均月补助170元,基本实现应保尽保,确保了城镇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2、城乡医疗救助工作

农村医疗救助。2011年资助72274名农村低保、重度残疾人、重点优抚对象和农村五保对象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助金额216.822万元。2011年大病医疗救助3293人次,累计发放医疗救助金945.5万元。

城市医疗救助。2011年大病医疗救助1011人次,累计发放救助金273.6万元。

3、农村五保供养工作

现有农村五保对象11253人,2011年累计发放供养金2099.325万元,月供养标准从2011年7月起,每人每月由150元提高到200元。

4、救灾救济工作

去年1月受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影响和3次强降雨灾害,根据灾情,及时书面向上级汇报,全年共争取上级补助救灾资金586.5万元,并及时下拨救灾资金535.265万元,发放救灾大米100万斤,妥善解决了受灾群众和困难群众3.02万户7.59万人次生活问题。

(二)、社会福利工作

目前,全县有敬老院52所,集中供养6865人,集中供养率达61%;救助管理站一个,常年接待求助人员700人次;救助福利中心一个,现入住孤儿16人,孤老1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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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在公安机关内部加强反拐和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教育培训,提高执法人员对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活动重要性的认识,努力提高工作能力和效率。

(4)在全省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活动重点地区和易被拐卖人群中,开展预防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能力建设,尤其是提高妇女儿童的反拐意识、识别犯罪和自我保护能力。

(5)加强反拐工作经验交流、信息共享,积极推广集预防、打击、救助和康复为一体的工作模式,推动反拐工作机制不断完善,提高快速反应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