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2020年工作计划五篇
【篇一】
2020年是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精神和全面推进县“同城发展、绿色赶超”发展战略的一年,结合我县县情,建议明年我县的民政工作贯穿民生保障、社会管理、社会事务“三条主线”,走“一二三四”工作径路。具体如下:
一是突出一个重点。民政项目工程建设是明年工作的重点,主要完成革命烈士陵园、黄埠敬老院等农村敬老院、县综合福利院、社区服务中心、四季春森林银龄公馆等重点项目建设任务。以项目建设促进民政工作上台阶,以项目建设提升民政工作上水平。
二是推进两项建设。努力推进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和社区服务体系建设。主要建设好一到两个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示范性综合社区服务机构,谋划启动农村老年人颐养之家和幸福院建设项目。
三是强化三重保障。主要是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优抚安置体系,织就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安。
四是创新四项工作。民政部门作为社会管理的重要职能部门,明年应从以下四个方面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
1、创新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工作
一要全面落实城乡低保动态管理,争创全省社会救助先进县。二要努力向上争取城乡低保扩面,力争达到5%以上的低保保障面。三要进一步推进防灾减灾和自然灾害应急救助工作,牢固树立“防大灾、抗大灾、救大灾”的思想,扎扎实实地做好防灾、减灾工作。加强灾害监测,搞好救灾物资贮备,建立灾害预警制度,做好灾害隐患调查,坚持灾情值班制度,特别是坚持重大灾情24小时值班制度。
2、创新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
一要指导好新一届村居委会换届选举,以此为机遇,把能人、强人和群众信任的人选进村(居)委会班子,配齐配强基层群众自治组织领导班子。二要指导帮助村(居)健全基层民主制度,充分有效地发挥基层群众组织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功能。三要保护群众民主权利,深入推进基层群众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活动。四要继续推进和谐村(居)建设,不断提升城乡居民的幸福指数。
3、创新社会组织管理
我县现有各类社会组织近百家,在社会各个领域和阶层发挥的作用日益显著。一要通过加强登记管理、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布局合理、结构优化、功能齐全、作用明显的社会组织体系和制度健全、管理规范、职责明确的社会组织发展机制。二要以加强制度建设为重点,完善法人内部治理结构,落实有关优惠措施,营造社会组织发展的良好制度环境。三要大力培育扶持社会组织的发展,积极帮助解决社会组织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维护其合法权益,通过社会组织的健康发展,发挥其承担社会事务、参与社会管理的功能。
4、创新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
我县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刚刚起步,社会工作还是一个很陌生的概念。从事社会工作的人员大多缺乏社会工作应具备的岗位知识和专业技能,人才的数量与质量均难以满足社会工作发展的需求。一要把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摆上议事日程,精心编制好发展规划,完善好各项政策,加快制度建设,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提供优良的制度环境。二要构建社会工作服务平台,以政府购买服务、税收减免、政策支持等制度激励机制,引导成立公办与民办专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有计划、分步骤地在社会公益类事业单位、城乡社区和社会组织中重点设置专业社会工作岗位,吸纳专业的社会工作人才。三要加强教育培训,通过多途径教育培训,提高社会工作者社会管理和服务的能力,有效解决当前面临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滞后、数量不足、推进较难等突出问题。
【篇二】
2019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和市民政局工作要求,以牢固树立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理念,紧紧围绕最底线的民生保障、最基本的社会服务、最基础的社会治理和专项行政管理职责,推进沁源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为促进全县经济发展、保持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新的贡献。
一、工作总结
(一)主要指标任务完成根据xx省民政厅、xx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xx省财政厅联合行文晋民发〔2013〕61号文件要求,为切实解决好农村空巢、高龄老人的实际生活困难,结合我县实际,经考察2019年在我县范围内建立8所农村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分别为灵空山镇上兴居村、下兴居村、好村、王陶乡王头村、韩洪乡杭村、赤石桥乡庄儿上村、聪子峪乡小聪峪村、王陶乡鹤溪泉村。目前已全部建成并投入运行,建设补助金已下发。同时开展了对已建成的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从制度完善情况、运行情况、服务效果、档案情况、各活动室运行情况等5个方面进行考核,按评估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5个标准发放运行资金。
(二)改革创新试点工作
1、事务性工作
为进一步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解决当前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薄弱的突出问题,真正做到“放管服”改革,依据上级联合下发的《关于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的实施细则》(长民发〔2018〕62号)有关要求,我局逐步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建设。出台《沁源县购买社会救助服务实施方案》,由第三方进行实际招聘事宜,为县民政局、乡镇民政服务中心增设社会救助协理员岗位26个。目前社会救助协理员已通过招聘培训上岗。
2、服务型工作
(1)发展“1+6”康养养老产业。为补齐养老基础设施短板,提升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经多次调查研究,结合我县现有敬老院的基础设施、特困人员区域分布和绿色生态康养资源的实际,打造以养扶养全域旅游康养的“1+6”养老模式,即在郭道新建沁源县郭道康养养护院,加挂沁源县郭道中心敬老院,即在沁源县郭道镇郭道村选址,建设占地面积约为24亩的郭道康养养护中心院(加挂沁源县中心敬老院牌子),建成后可解决周边乡镇的社会养老和特困人员供养问题。建项目内容为:总建筑面积约为15000多平方米,设置床位数310个,总投资约6700万元。建设内容为:养老用房、附属管理用房、室外活动场地、健康服务中心、衣物晾晒场等。建成后实行县民政局直接管理体制,采取公建民营运行模式。
(2)扎实开展敬老院提质升级工程。以沁河镇、交口乡、王陶乡作为创新试点改造成区域性养老中心敬老院,完成入住不足10人的官滩乡敬老院和景凤乡敬老院的整合工作,敬老院法人登记工作正在推进中。
(三)重点工作情况
1、聚焦兜底脱贫和低保整治,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
(1)城乡低保。2019年城镇低保标准为每人每月664元,农村低保标准为每人每年4606元。2019年9月修订完善低保实施细则,经请示县政府,制定出台了新的《沁源县最低生活保障审批实施细则》,对产业脱贫的精准扶贫对象给予9个月低保渐退;对建档立卡对象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进行重点排查,对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低保;对建档立卡对象中的重病重残对象(直接排除对象除外),可以单人单户纳入低保;对持二代残疾证一、二级重度残疾人、重病人员、子女未成年或正在接受义务教育阶段教育的单亲家庭、家庭中60周岁以上老年人、家庭中正在就读大学(大专)、高中(中专、职高、技校)的学生(含由初中、高中直接考入各类成人教育学校的学生)实行分类施保,在原有低保待遇的基础上,提高低保标准的10%保障金。增加后的保障金不得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顺利完成了2019年城乡低保大复核工作,当前,我县共有农村低保对象3121户,5307人,发放低保金2182.49万元,其中精准扶贫对象751户1361人,占低保对象的25.6%。城镇低保对象379户,773人,发放低保金468.59万元。
(2)临时救助。经请示县政府,制定出台了新的《沁源县临时救助工作审批实施细则》形成市、县、乡三级救助网络,建立乡级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乡级救助封顶额提高至3000元,将困难对象因病、因学的刚性支出(含个人住院新农合不予补偿部分),在审批临时救助金额时作为核算依据;截止目前2019年县、乡两级共计救助1986人次,救助金额298.38万元。其中救助精准扶贫对象155人,救助金额21.11万元。
(3)城乡特困供养。调整全县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开展城乡特困供养对象大复核,并协同医疗集团对特困对象自理能力进行了评估鉴定。出台了《沁源县特困对象复核实施方案》细化了复核程序,资金发放等内容。目前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对象1478人,建档立卡对象1253人,其中集中供养对象250人,分散供养对象1228人。累计发放救助金1258.63万元。城市特困对象6人,发放救助金6万元。
(4)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结合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和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制定出台了《关于开展社会救助专项治理的通知》组织召开县、乡两级社会救助工作专项排查部署会议,要求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全面排查,尤其对重病重残、建档立卡对象中的老年、未成年人、进行全面摸排,符合条件的全部纳入低保范围,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优化低保审批程序,强化乡镇人民政府主体责任,实行近亲属备案制度,坚决杜绝“关系保、人情保”。
(5)开通民政社会救助“110”。为降低困难群众救助成本,方便困难群众求助,2019年8月我局在全县低保中心及各乡镇民政服务中心开通了社会救助“110”热线电话,有关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对象救助、临时救助、低收入家庭认定、特殊困难群体救助等方面的咨询、投诉、举报都可拨打热线电话,方便群众求助,同时进一步优化救助程序,向服务型救助转变,减少群众的救助成本,尽量让群众一次办结,提高救助效能。
2、聚焦养老机构规范建设,进一步提升养老服务
根据省市文件《关于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要求,对照影响养老院服务质量的运营管理、生活服务、健康服务、社会工作服务、安全管理等五个方面,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大检查、大整治,各养老机构更新填报系统并上报,切实推进了养老院服务质量的大转变,沁河、交口、王和、灵空山敬老院进行了消防改造,养老院服务质量22类、115项指标合格率达到90%以上,设施改造和设备添置类指标合格率大幅提升,安全隐患进一步消除,全县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内部管理制度全面建立;养老机构管理与服务规范化、标准化工作基础进一步夯实,养老服务队伍专业化水平不断提升,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全面提升,老年人养老服务获得感和满意度明显增强。
3、聚焦基层政权建设和社会组织规范管理,进一步加强基层社会治理
(1)加强社会组织规范管理。一是按期完成社会组织2018年度年检工作。二是在社会组织登记成立中同步开展党建工作,对不具备组建党组织的社会组织,通过派驻党建指导员的方式,实现党的工作全覆盖。三是积极培育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工作,如篮球协会、蓝天救援队、书法协会、慈善会等,在我县的体育事业、文化事业、慈善事业中发挥积极作用。
(2)扎实开展基层政权与社区建设工作。一是指导聪子峪乡、王陶乡、郭道镇、交口乡完成水峪村、才子坪村、八眼泉村、葫芦沟村、郭道村、自强村按照法定程序补选村委会主任,并为新当选的村委主任换发了村民自治组织特别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进一步健全了村委会班子,夯实了基层群众自治基础。二是积极推动王陶乡行政区划调整工作,11月12日经省政府会议审核通过,目前正在等待省政府正式批文。三是在组织部12月份组织的2019年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班子成员集中培训中,民政局局长卫文丽同志就“加强党建引领、开展村民自治”进行了关于农村如何开展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自治、体制建设方面的专题授课。四是县民政局推荐沁河镇麻巷村申报省级乡村治理服务示范社区,近期已被省农业农村厅、民政厅联合推荐申报全国1000个乡村治理示范村,目前,正在农业农村部官方网站进行公示。五是为推进移风易俗,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结合我县实际,县民政局牵头,联合组织部、文明办、政法委、农业农村局、司法局、妇联联合印发《关于做好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修订完善工作的实施方案》(沁民字〔2019〕148号),推动健全党组织领导下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现代基层社会治理机制。
4、聚焦社会服务提升,进一步规范社会事务管理工作
(1)全面提升儿童福利水平。落实留守儿童保护机制强化留守儿童信息系统管理,我县各乡镇、社区摸底排查录入系统的154名困境儿童和39名18岁以下孤儿开展“关爱困境儿童民政在行动”系列活动,对不在学的困境儿童及孤儿救助资金200元;对小学及以下的困境儿童及孤儿救助资金300元;对初中及以上的困境儿童及孤儿救助资金500元;经过摸底排查,我县目前共42名社会散居孤儿,无民办机构。今年为全县孤儿发放孤儿保障金共541000元。2019年共有5名孤儿符合申请孤儿助学工程条件,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学年1万元。
(2)推进残疾人福利工作。强化“两项补贴”的动态管理,做到应补尽补和应退尽退。依据市、县相关文件精神,全年四个季度共有困难残疾人4412人次,目前共发放生活补贴661650元;共有重度残疾人8532人次,目前共发放护理补贴1279800元。
(3)强化收养和救助管理服务。一是严格按照《收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子女收养登记管理办法》办理收养登记,上半年无人登记。二是按照《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扎实做好救助工作,截至目前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17人,接回返乡人7人,安葬无名尸体1名。
(4)严格做好殡葬管理工作。制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积极开展违法违规私建“住宅式”墓地等突出问题专项摸排活动,组织开展自查,摸底,整治工作,开展了相应的督导检查工作。
(5)依法开展婚姻登记工作。始终坚持文明服务、微笑服务和人性化服务。截止目前共办理婚姻登记1502对。其中结婚登记921对、离婚登记252对、补领登记329对,登记合格率达100%。在做好婚姻登记的同时,认真做到档案入柜,无一遗漏和丢失情况;严格按照档案局的要求对1986年以来的所有婚姻档案进行重新整理,确保婚姻登记档案完整安全移交;积极完成了1994年至2010年的婚姻登记信息补录工作,共补录结婚登记10216对,离婚登记364对;积极配合县妇幼院,为新人提供《沁源县免费婚前医学保健通知单》,接受免费的婚前医学指导、婚前医学咨询及婚前医学检查。
二、存在主要困难和问题
民政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县委、县政府的要求,与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很大差距,实际工作中依然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业务发展不平衡,社会救助工作受到省、市民政部门肯定与表扬,但有些工作受到客观因素制约导致进展相对缓慢。
三、2020年工作计划
2020年民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旗帜,着眼民政工作新要求、新部署、新定位,朝着“改善民生有担当、优化服务有温度、履职尽责有情怀”不断努力,以“突出救助、养老两大重点,狠抓社事、基政两大热点,深化党建、改革两大亮点”为工作主线,大胆创新、奋勇前进,奋力开创民政工作新局面,展现民政部门新形象。重点要做好以下工作:
1、逐步开展核对中心业务,对城乡低保对象、特困对象、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对象及其他社会救助对象进行系统录入,对申请对象名下的家庭财产、社会保险等情况进行,提高救助精准性。
2、安排部署城乡低保和城乡特困大复核,持续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进一步规范低保评审程序,坚决杜绝人情保、关系保、打造阳光低保,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提高群众幸福指数。
3、有效利用社会救助“110”,畅通救助渠道,进一步宣传政策,建立台账。
4、推行临时救助绩效制,鼓励乡镇积极开展救急难救助,对临时救助工作开展科学,救助及时的乡镇加大资金拨款力度,要求建立主动发现机制,持续推行“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的救助方式,更好的为困难群众谋福利。
5、深刻领会党中央、国务院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总体要求,扎实做好下一步的兜底保障工作,确保应保尽保,瞄准深度贫困和重点对象强化规范管理,切实把政策落到实处,发扬谁会救助人敢打硬仗、勇挑重担的优良作风,为建设绿色沁源、康养沁源、美丽沁源、幸福沁源、文化沁源做出更大的贡献。
6、积极推进敬老院提质升级工程,改善服务质量,继续关闭不合格敬老院;推进郭道中心敬老院和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的建设进度;探索并推进敬老院法人登记工作模式,加快推动农村养老服务发展。
7、扎实稳妥推进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及时下拨补贴资金;依托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信息系统创新多种形式加强对儿童群体的关爱;及时更新孤儿信息系统,严格按照程序新增符合条件的孤儿同时对不在符合孤儿养育条件的孤儿及时停止孤儿保障;继续做好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工作。
8、扎实推进我县农村移风易俗工作。按照《中共长治市委、长治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农村移风易俗的意见》(长发〔2019〕11号)文件要求,我县力争在2021年底前完成殡仪馆建设,目前正在积极进行选址工作,建成后积极推行县城及周边地区公民死亡后火葬,以实施惠民殡葬;以乡镇为单位选择荒山瘠地集中建设集体公墓,以推行文明祭祀。
【篇三】
今年,区民政局重点开展居家养老服务、社会救助、城乡社区治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国家卫生城市复审、美丽乡村建设等工作。2019年全区新建居家养老服务站1个,新建3个农村幸福院,目前均已通过验收并投入使用。鼓励养老服务组织新建社区日间照料中心1个。共提供新增养老床位47张。开展了家庭养老床位服务试点工作,力争11月底前全面完成新增358张养老床位的目标;确定电厂社区、六棉社区试点建设智慧社区,预计在12月初基本建成;持续优化1+n社会救助体系,建立了以最低生活保障为基础的“1+n”社会救助体系,覆盖各类困难群体,推进民政兜底保障与扶贫政策的密切衔接。截至2019年11月共保障困难家庭2389户,困难人员4035人,发放保障金、救助金共计2353.47万元。做到了应保尽保,应助尽助;开展涉黑涉恶线索核查,农村、社区“两委”换届“回头看”和大起底工作,不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扎实落实示范村“一约三会”和人居环境治理,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深入各街道社区和无物业小区推动社区环境卫生整治和垃圾分类工作。
一、2019年重点工作成效
(一)开展1+n社会救助,覆盖各类困难群体
1.实施全面精准社会救助。截至2019年11月,全区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为1945户,3546人。累计发放保障金2181.47万元(含各类补贴),对因突发事件、大病等原因造成基本生活受到影响的城乡困难户260人次实施临时救助,发放救助金42.2万元。特困人员供养对象108户,累计发放供养金115.09万元(含各类补贴)。教育资助低保、贫困户、农村计生困难家庭子女共33人次,发放资助金16.4万元。截止2019年5月底,实施医疗救助2434人次,发放医疗救助金181.13万元。工作中坚持对新申请救助人员100%入户调查核实并进行信息比对,并通过审批会议讨论确定否符合救助条件,做到了救助工作的“公平、公正、透明”。
2.聚焦特殊群体,实施基本保障。做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两项补贴发放工作,保障残疾人生活权益。截至目前,享受两项补贴享受两项补贴5562人,累计发放补贴资金368.92万元,其中贫困户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为220人,实现了贫困户残疾人享受两项补贴尽补尽补的原则;落实社会散居孤儿政策,为全区11名散居孤儿按时发放生活费,累计发放生活费9.12万元。持续关爱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截至目前全区系统录入农村留守儿童17人,困境儿童594人。积极开展了2019年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主题宣传月活动,发放宣传彩页4000余份。全面落实农村留守儿童监护责任书的签订。为农村留守儿童发放“贫困留守儿童慰问”资助金1.5万元,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发放生活费共计1.045万元;做好困难老人福利工作,截止目前,享受生活困难失能老人护理补贴207人次,发放补贴4.73万元。享受农村丧失劳动能力和贫困老人生活补贴630人次,发放补贴3.24万元。为31位失能老年人购买了失能护理服务。为60周岁以上享受低保、特困人员、重点优抚以及80周岁以上居家养老的老人共计15062人购买了意外伤害保险。投保金额56.51万元;增加巡查力度,及时对流浪乞讨人员进行救助。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190人,其中的危重病人186人,安置返乡人员4人。
(二)着力破解“养老难”,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
1.新建养老服务设施,推进养老服务开展。为加强我区养老服务设施能力建设,投入省市区补助资金共计近40万元,2019年我区建设完成1所居家养老服务站和3所农村幸福院,分别为灞桥街办黄邓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十里铺街办十里铺村、米家崖村农村幸福院,红旗街办神峪寺沟农村幸福院。截至10月底,已全部投入使用。其中黄邓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引进了养老连锁品牌实施运营,其他3所农村幸福院由村委会实施运营。为老人提供助餐、阅读、助医、家政等服务。鼓励引导本地养老服务组织投资建设“金福祉日间照料中心”,也已投入使用。以上设施共为新增养老床位47张。
2.强化养老机构规范管理,提升养老机构服务水平。
开展养老机构综合监管,区民政局牵头,联合卫健、消防、市场监管、街办等单位,对7家养老院进行综合监管及业务指导,努力提升养老服务机构运营管理、生活服务、健康服务、安全管理水平,促进养老机构规范化运营。按照市局《关于开展养老机构重大风险隐患清零整治专项工作的通知》要求,组织各养老院对照28项重大风险隐患指标进行自查整改,挂图作战,逐条逐项对标销号;及时拨付养老机构设施设备配套资金以及建设、运营等补助资金,促进养老机构的基础设施设备以及医疗康复、安全设施设备配套得到提升和完善,推动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建设和持续运营。推动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目前我区有六家养老院已经和周边医疗机构签订了合作协议,两家养老院开设了医务室,部分养老机构与合作医院间建立双向转诊绿色通道,养老服务能力不断提升。
3.多措并举,打造“15分钟养老圈”。我市出台《打造“15分钟养老圈”实施方案》后,结合我区实际拟定了《打造15分钟养老便民圈实施细则》及《灞桥区家庭养老床位暂行办法》两个政策文件,提出适当的政府补贴奖励政策,新建一批养老服务机构,提升完善一批养老服务机构,采取奖补政策优化整合一批养老服务机构。通过政府奖补政策鼓励养老服务机构、医养结合机构、社会养老服务组织上门为政府基本保障对象的老年人提供智慧养老、餐饮、生活照料、康复护理、医疗护理、文化娱乐、精神慰藉等服务。同时积极与区规划部门对接,合理制定区、街、社区(村)三级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为今后继续推进养老服务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三)抓好专项工作开展,推进基层社会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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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一是在全区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全覆盖的基础上巩固提高,完善农村社区共建共享机制。二是不断拓展基层群众参与公共事务管理渠道,要将协商成果真正落到实处,让百姓受惠。三是进一步扩大智慧社区试点范围。完善社区综合管理平台和社区服务综合信息系统,同步提升智慧社区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四是全面完成城市社区公共服务用房达标工程,为社区居民服务和文明城市建设提供必要的活动场所。
(五)切实规范专项社会事务管理
推进镇级公益性公墓建设,规范殡葬服务市场管理;加快祈福陵园建设。完成陵园一期工程、山体修复项目和墓位样板工程三个标段施工建设,实现墓穴正常销售;继续开展孤儿、流浪乞讨救助,关注留守儿童;开展边界联检及“平安边界”创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