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学习问责条例心得体会

民政学习问责条例心得体会范文

作为国有企业的纪检监察机构,一定要用好《问责条例》,强化事前、事中、事后的责任监管,为国企发展提供坚实的纪律保障。建立以廉政风险排查为基础的风险防范体系,做到明责于前。整合监督职能部门建立一体化内部监管体系,形成上下贯通、分级负责的工作格局。建立风险防范制度体系,以制度作为员工的行为准则。组织开展系统化廉政风险点排查,建立公司廉洁从业的责任、标准与规范。

建立以规范“三重一大”决策为重点的工作监督体系,做到守责于中。建立”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体系,规范决策权力边界,做到决策有依据。通过专业委员会、外部董监事参与“三重一大”决策会议,做到专业有保障。对“三重一大”决策重点环节进行监管,做到过程有监督。

建立“有责必问、失责必究”的责任追究体系,做到问责于后。建立事后评价体系,通过监事会对董事履职评价、风险巡查等手段,对责任是否履行到位进行评估,做到履责有评价。广泛接受社会监督。要公开廉政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面向公司全体员工、市民、业务单位收集责任履行不到位的问题举报投诉,对收集到的线索、问题,纪检监察机构将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做到有线索必处置。从严执纪问责。国有企业要以企业核心业务为重点,围绕问题高发环节,严肃查处失职渎职和严重损害企业利益的行为,做到“有责必问、问责必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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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8日,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制度,《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无疑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又一制度利器,补齐了从严治党责任领域的“短板”,开列每个党员干部责任清单,唤醒每个党员干部的责任意识,让每个党员头上多了一道“紧箍圈”,标志着全面从严治党又迈出坚实一步。

从严治党,加强党的建设,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就是要同一切弱化先进性、损害纯洁性的问题作斗争,祛病疗伤,激浊扬清。在党的95周年生日到来前夕,中央适时祭出全面从严治党又一制度利器――《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这无疑是同弱化先进性、损害纯洁性作斗争的一件制度利器,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标尺,旨在向全体党员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强化责任担当,以问责促担责履责,利剑高悬,告诫和警示全党,党中央对问责是动真格、不含糊的,党员干部若不担当、不负责就要被问责追责的。

不以规矩,不成方圆。党的建设的经验证明,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制度建设作为党的建设系统工程中一项根本性基础性建设,是实现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的根本保障。《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遵循党章要旨,坚持问题导向,立足长远,紧紧围绕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维护党的纪律、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开展问责。《问责条例》规定,对于失职失责造成严重后果、人民群众反映强烈、损害党执政的政治基础的都要严肃追究责任,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同时把责任压实到各级党组织,分解到组织、宣传、统战、zd等党的工作部门,全面释放出“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营造“人人有责、人人尽责”的政治氛围。全党同志必须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牢记责任,严格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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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真正用好用活《问责条例》,保山市还把学习贯彻《问责条例》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和领导干部述廉述责的重要内容。将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把《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制度执行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通过严格考核推动《问责条例》落实。年底,由市委督查室、市纪委牵头,对各县(市、区)、各园区、各部门贯彻执行《问责条例》情况开展专项检查,重点检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开展学习宣传教育、制定贯彻落实措施、开展问责工作等情况。对没有认真组织学习、学习效果不佳、贯彻执行不力的党组织及其负责人依纪依规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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