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所长述职
一年来,在分局党组织的正确领导下,我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工作的决定》和第二十次全国公安会议精神,围绕“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群众满意”的工作目标和“人要精神、物要整洁、说话要和气、办事要公道”的总体要求,带领全所党员和民警,围绕党委政府各个时期的中心工作,带队伍、抓防范,确保了一方平安。回顾一年来的工作,述职如下:
一、坚持“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决定》和“二十公”精神,自觉地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在行动中,落实在各项工作中。打牢执法为民的思想基础,提高“人民公安为人民”的自觉性。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严格贯彻执行上级公安机关工作要求,坚定不移地按照公安工作总的指导思想,围绕“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群众满意”的工作目标,带队伍、树形象,较好地完成各项公安工作任务。在今年十月底,我所就提前两个月超额完成各项一级工作目标,在“打击两抢一盗”、“秋风行动”、“冲刺行动”等阶段性工作中,我所也圆满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到目前为止。我所立刑事案件32起,破现案19起,破案率为59.3%;打团伙6个,完成全年目标的200%;刑拘25人,完成全年目标的156%;可防性案件发案9起,比去年同期12起下降25%;受理行政案件202起,查处162起,查处率80%;全年发生命案1起并实现了命案必破。
二、坚持依法行政。作为一所之长,我自己带头学好法、执好法。结合本所的实际情况,采取有效的措施,把执法办案与“三考两挂钩”结合起来,要求全所民警坚决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坚持公正、公平执法,不办人情(更多精彩文章来自“秘书不求人”)案,不办关系案,不办金钱案。经常教育民警,组织民警学习正反典型,警示全所的执法活动。一年来,我所无办假案、办错案、办冤案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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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四、坚持打牢“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基础。教育全所干警始终牢记周永康部长关于执法为民的重要论述。扎实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教育整改活动。组织民警认真讨论,深刻剖析,民警普遍认为:执法为民思想树得不牢,法律业务学习不够、掌握不透,是队伍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在此基础上,我所把《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公安机关办理刑事(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的学习贯穿于日常学习和执法业务工作中,通过开展以案学法,岗位练兵活动,提高了执法水平。在警务活动中基本实践了:把人民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人民群众的需要作为第一选择,把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第一考虑,把人民群众的满意作为第一标准。真正做到了“有警必出、有求必应、有难必帮、有险必救”。元至11月全所接处警616起,没有发生有警不接、接警不出、处警不力的情况。所有警情均处置得当,群众反映良好,没有发生乱收滥罚、乱扣乱押、对群众“冷硬横推”等伤害群众感情、漠视群众疾苦、侵犯群众利益等问题。
五、坚持民主集中制,抓好党支部的建设,充分发挥了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在支部一班人面前,做到大事讲原则、小事讲团结。在各项工作中领导做表率,以身作则、勤政廉政;在纪律作风上,自觉遵守党的各项纪律规定,要求民警不做的,自己先不做;在大事面前,充分发扬民主,集体研究、集体讨论,形成决议后,分工负责。严格下级服从上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不闹无原则的纠纷。支部的凝结力不断得到增强,调动了广大党员的积极性,使每个党员在各项工作中充分发挥了先锋模范作用。
回顾自己一年来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离社会的发展、新形势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如在思想认识上、观念上都有待学习和提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还要更加努力勤奋,坚持与时俱进,务实创新,努力带好队伍,为维护一方平安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