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新时期消防工作的思考

作为与经济建设发展密切相关的公安消防部门,如何更好地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抢抓机遇,迎接挑战,改革创新,实现消防工作跨跃式发展,是当前公安消防部门需要深入研究探索的一个重要课题。

新时期消防工作既面临良好的发展机遇,也面临事故多发的严峻形势,我国特别是一些经济发达地区的消防工作发展基本趋势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火灾多发将呈上升趋势。据有关研究报告分析,在人均国内生产总值1000美元向3000美元的过渡时期,是社会不稳定的一个时期,各类事故呈大幅度上升之势。今后五年至15年,正是我国实现这一目标的关键阶段。在经济快速发展时期,高层建筑、地下工程大量增多,石油化工、交通运输发展迅速,文化娱乐、商贸场所日益发达,在此情况下,极易造成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处置难度大的各类灾害性事故日益凸显。随着经济建设的发展和人民物质文化生活的改善,除火灾事故外,其它突发性灾害事故如毒气泄漏、化学品爆炸、洪涝抢险以及群众救险救难求助等也随之增多。消防部队不仅要全力做好防灭火工作,还要承担重大事故抢险救援、处置紧急治安事件、群众求助等多种任务,这给消防部队的装备建设及人员素质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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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坚持严格执法与执法为民相结合的原则,进一步改进和加强消防监督。各级消防部门要牢固确立执法为民的理念,主动服从服务于经济建设需要,以“人民满意”为标准,在严格执法的前提下,不断改善和优化服务。首先,改进“包揽式”的建筑防火审核方式。在各设计院推行“谁设计,谁负责”的防火自审机制;建立由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负责的消防质量多元化责任制,明确其对建筑工程消防质量承担的法律责任和终身负责的法定义务;加大对使用领域消防产品、工程施工质量监督管理的力度,确保各类消防设施的完好运行。其次,借鉴国外先进做法,理顺单位财产保险与消防安全状况的关系,凡是建立专职消防队的单位可减免部分投保额;经消防部门认定的安全合格单位可少交企业投保额。

(三)坚持走科技强消之路,进一步加强城镇消防基础设施和消防装备现代化建设。要认真制定消防规划年度实施意见,将城镇消防队(站)布局和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纳入市政统一规划之中,从根本上解决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的问题。对一些经济较为发达的重点乡镇及城市新区、经济开发区的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一定要高起点、严要求。要加快消防车辆装备现代化进程,重点解决举高车、照明车、大功率消防车等特种车的添置。重点城市应装备用于灭火、救人、抢险、救灾物资输送的消防直升机,建立现代化的消防通讯指挥系统,以适应扑救现代火灾和抢险救援的需要。

(四)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要,发展多种形式消防力量。目前现役制公安消防警力不足、地方专职消防力量发展困难已成为影响消防工作发展的一个重要瓶颈。在积极争取增加现役消防编制的同时,要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发展地方和乡镇消防力量。在一些现役制消防力量不足的地区,可以采取由地方政府批准事业编制组建地方专职消防队,队员采取招聘合同制形式,其经费由地方财政列支或地方政府筹集。总之,要通过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发展地方消防队伍的新路,努力促进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的巩固和发展,形成以公安消防部队为主体的多种形式、多种功能、统一调度指挥的防火灭火组织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