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型消防站学习制度[优秀范文5篇]
第一篇:微型消防站学习制度微型消防站学习制度
一站内所有工作人员要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湖南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掌握基础消防法律法规知识。
二队长要组织站员学习站点内消防设施,器材的性能参数,使用方法,维护保养方法。
三消防站内工作人员要学习本区域灭火应急疏散预案,熟悉自身职责。四队长要组织站员学习基本初起火灾扑救方法和疏散逃生方法。五保证学习时间,每周不少于2小时的消防知识学习。
第二篇:微型消防站学习制度微型消防站学习制度
一、站内所有工作人员要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贵州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掌握基础消防法律法规知识。
二、队长要组织站员学习站点内消防设施、器材的性能参数、使用方法、维护保养方法。
三、消防站内工作人员要学习本区域灭火应急疏散预案,熟悉自身职责。
四、队长要组织站员学习基本初起火灾扑救方法和疏散逃生方法。
五、保证学习时间,每周不少于一次2小时的消防知识学习。
微型消防站训练制度
一、每周开展一次消防设施、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二、每月开展一次灭火或疏散逃生训练,掌握初起火灾扑救方法和基本火场逃生方法。
三、每月开展一次消防站区域内道路、水源熟悉的工作,掌握本区域基本情况。
四、每季度开展一次灭火疏散预案实战演练,熟悉掌握本站点制定的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内容。
五、总结每次灭火疏散演练和实战演练,找出不足之处,使之更加完善。
微型消防站防火检查指度
一、防火检查人员由站内队长和队员担任。
二、微型消防站每月至少对区域内的单位开展一次消防安全检查。
三、防火检查由队长对辖区的消防安全状况、安全操作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四、防火检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隐患。无法处置时,应当立即报告。
五、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补救。
六、防火检查应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
七、发现站内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填写火灾隐患整改提示告知责任单位。
微型消防站岗位职责
一、微型消防站职责:
1、宣传消防安全知识,提高群众自防自救能力,协作做好消防工作。
2、开展防火巡查,报告火灾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3、制定防护区域灭火预案,定期开展演练;
4、扑救初起火灾,协助保护火灾现场;
5、依法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二、微型消防站队长应履行以下职责:
1、组织指挥初起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
2、组织制定执勤、管理制度,掌握人员和装备情况,组织开展灭火救援业务训练、落实安全措施;
3、组织熟悉所在单位的道路、水源和单位情况以及灭火救援预案,掌握常见火灾及其他灾害事故的种类、特点及处置对策,组织建立业务资料档案;
4、组织开展防火巡查、消防宣传教育;
5、及时报告工作中的重要情况。
三、站点消防员应履行以下职责:
1、根据职责分工,完成初起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任务;
2、掌握所在单位的道路、水源、单位情况和常见火灾及其他灾害事故的处置程序及行动要求,熟悉灭火救援预案;
3、保持个人防护装备和负责保养装备完整好用,掌握装备性能和操作使用方法;
4、负责防火巡查和消防宣传教育。
5、根据值班备勤制度,班长负责监督检查值班人员的各项工作情况,与防护区域各消防控制中心的信息沟通情况,及时通知到巡查、检查消防员。
6、各站设专门的通信员,负责站内、站与站、站与各项目消防安全管理部门、消防控制中心对消防安全情况的实时联系与信息沟通;负责站内通讯设备日常维护管理,保障通讯正常。
微型消防站日常管理制度
一、明确微型消防站队长、工作人员及职责。
二、消防站人员应定期开展消防业务培训,制定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并联合各项目管理部门定期开展消防演练。
三、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严格请销假制度,请假一天以上,需经队长签字批准。未经批准,工作人员不得随意离开消防站。
四、按照工作计划,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对于发现的火灾的隐患和违法行为予以整改和制止。
五、消防站队长应制定站内学习、训练计划,按照计划组织学习、开展训练,并达到一定标准。
六、定期对站内消防设施设备进行维护保养,保证其完好有效。
七、做好站内各项巡查、检查记录,设备台帐记录及档案管理工作。
微型消防站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站内工作人员每季度进行一次培训。
二、站内工作人员更换,新进人员须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
三、下列人员应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一)微型消防站队长;
(二)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
(三)其他依照规定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的人员。
四、培训内容:
(一)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二)消防站辖区内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三)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四)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五)组织、引导相关人员疏散的知识和技能。
(六)辖区内建筑消防设施的基本情况,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情况、消防水源情况、消防车通道等。
五、消防监控室值班操作员应进行专业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六、培训方法:
(一)由微型消防站队长对辖区相关人员进行培训;
(二)邀请消防部门专业人员授课;
(三)结合本年度消防演练,组织培训;
(四)通过制作墙报、宣传栏贴墙画等方式进行消防安全教育。
七、因工作需要人员换岗前进行再教育培训。
八、培训要做好相关影音视频记录并存档。
微型消防站值班备勤制度为加强和规范微型消防站队伍建设,有效提升火灾防控能力,根据其“布点广,响应快”等特点,坚持高效务实,加强防查防控的原则,更好地服务社会,依据微型消防站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值班备勤制度:
一、微型消防站成立值班室,根据管理场所的运行情况实行全时段值班备勤制度,每班至少五名队员负责,有效开展防火宣传和火情防控。
二、值班队员负责落实当天的工作计划,完成管辖范围的消防宣传,火灾防控和设施设备检修等工作。
三、值班队员做好值班记录、详细记录值班期间发生的重要事项,及时处置突发情况,对119消防指挥中心或所在辖区消防部门指令处警的,要迅速出动,并将情况及时反馈上级。
四、值班队员应维护消防站工作、学习、训练秩序,承担内部安保工作。
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一、本商市场对在防火巡查、岗位自查、防火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或其他不安全因素,经确定后,应根据本制度进行相应的处理,相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做好火灾隐患的整改工作,不得推诿、拖延。
二、火灾隐患包括商市场保安部防火巡查、岗位自查及防火检查。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及公安消防机构检查确定的火灾隐患。
(一)商市场防火巡查、岗位自查、防火检查确定的火灾隐患。
1、商市场防火巡查、检查人员发现下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按照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的规定对有关人员进行处理,责令当场改正(下发〈消防安全违章通知书〉)并督促落实;
(1)违章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营业场违反禁令,吸烟、使用明火的;
(2)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的;
(3)消火栓、灭火器材被遮挡影响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
(4)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开启状态,防火卷帘门下堆放物品,影响使用的;
(5)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的;
(6)其他可以当场改正的行为。
2、消防安全管理人通过每日核对巡检系统数据(通过对不两个相邻巡查班次的巡查数据)检查上数问题的当场改正情况。
3、巡查、检查中发现或经部门上报的不能当场改正的消防安全隐患,通过巡查系统所设功能打印《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明确整改的期限和要求,由商市场消防安全责任人签发,责令相关部门予以整改。
(1)涉及消防设施及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隐患,责令商市场负责限期整改;
(2)涉及其他部门的消防安全隐患,责令责任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在限期内负责改正。
4、火灾隐患整改完毕,商市场消防安全责任人在整改情况记录上签字并按商市场消防安全管理人确认签字后,存档备查。
(二)公安消防机构确定的火灾隐患;
1、对公安消防机构下发的相关法律文书所确定的消防安全隐患,应在规定期限内改正并写出火灾隐患整改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1)涉及自动消防设施及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隐患,责令商市场负责限期整改;
(2)涉及其他部门的消防安全隐患,责令相关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在限期内负责改正。
2、需动用较大数额资金整改,整改起来确有较大困难的消防安全隐患,商市场制定具体整改计划,经商市场消防安全责任人批示后由商市场负责落实。
三、在火灾隐患未消除之前,商市场应当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不能确保消防安全,随时可能引发火灾或者一旦发生火灾将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由保安部主任将情况上报,经消防安全责任人确认后,将危险部位停业整改。
微型消防站考评和奖惩制度
一、微型消防站工作由公司安全管理部进行考评,根据考评成绩实施奖励和处罚。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根据情况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一)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制度,为消防安全做出突出成绩者;
(二)发现火灾隐患及时报告者;
(三)发现初起火灾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处置,避免重大损失者;
(四)在火灾情况中判断正确,处置果断,扑救事迹突出者;
(五)积极参加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演练;
(六)在日常工作中有其他优异成绩和突出表现者。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根据情况予以处罚;
(一)不履行本岗位职责,不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对消防安全工作造成影响的;
(二)不会使用灭火器材灭火和不会报火警的;
(三)无故不参加消防培训、演练的。
四、奖励和处罚按照公司制度执行。
用火用电用气安全管理制度
一、用火、用电、用气应认真执行相关专业操作规程和检修制度。
二、本单位和外单位因施工(包括小面积装修使用香蕉水、稀料等危险品动火的工程),必须办理动火证。
三、施工单位进场前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防火安全措施,要确定专人负责,动火完毕立刻清查现场。不办证而擅自动火的,现场人员应责令立即停止施工并通报主管安全负责人,依据有关规定对相应人员实施处罚;
四、电焊、焊割作业必须由经过专门培训,持有许可证书的人员实施,并选择安全地点,焊割前要仔细检查焊割点周围情况,清除可燃物,如不能清除时,应采取浇湿,遮隔等安全可靠措施加以保护。严禁在有可燃蒸汽、气体或粉尘的爆炸场所焊割,盛过或盛有易燃,可燃液体、气体及化学危险物品的容器和设备,未彻底清洗干净或采取其他有效防护措施前,不得进行焊割。焊割操作不准与油漆、喷漆、木工等易燃操作同部位、同时间、上下交叉作业。
五、严禁私自增加用电容量和用电设备,严禁私拉电器线路,加装用电设备必须经单位主管部门批准后,由单位电工统一施工、安装。
六、全部操作完毕后进行复查,并校正。
七、增加用气设备、改动用气管线,必须向燃气管理部门申请,经审批后,由燃气专业队伍施工、安装。
八、严禁在高层建筑内使用瓶装石油液化气。
消防安全工作考评与奖惩制度
(一)本单位每年、季度、月对各部门消防安全工作情况进行考评。
(二)由单位相关部门具体执行考评工作。
(三)考评结果上报至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审批后,执行具体奖惩措施。
(四)考评细则:
1、考评共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1)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的落实情况;
(2)防火巡查、检查、火灾隐患整改制度的落实情况;
(3)其他有关制度、职责的落实情况。
2、考评以当年每月单位内消防安全工作月汇总及相关部门有关记录为准。
3、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部门(班组)和个人、单位应当给予表彰奖励;对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或者违反单位消防安全制度的行为,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纪律处分或者其他处理。
4、违反规定,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一、员工岗位自查制度
1、单位员工应履行本岗位消防安全职责,遵守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熟悉本岗位火灾危险性,掌握火灾防范措施,每日对职责范围内的相关内容进行防火检查;
2、员工岗位自查的内容是:
(1)用火、用电、用油、用气有无违章;
(2)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
(3)消防器材、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情况;
(4)场所有无遗留火种;
(5)商场市场工作人员应检查营业场所有无吸烟现象,需要是否切断场所内非必要的用电设备、器具电源;
(6)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3、员工在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应当立即清除。
二、防火巡查制度
1、防火巡查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单位相关人员每日开展;
2、每日防火巡查内容:
(1)用火、用电、用油、用气有无违章;
(2)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疏散通道、门帘上是否设置影响;
(3)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4)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等情况;
(5)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完好;
(6)重点部位员工在岗在位情况;(7)商市场营业期间应当巡查有无设备检修,电气焊、油漆粉刷等施工、维修作业情况和有无超过额定人数现象,营业结束时应对营业场所进行检查,消除遗留火种;
(8)商场市场营业结束时应对现场进行检查,消除遗留火种;
(9)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三、防火检查制度
1、防火检查由商市场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组织,每季度不少于一次,检查时由各部门负责人、相关人员参加。
2、防火检查内容:
(1)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和落实情况;
(2)用火、用电、用油、用气有无违章;
(3)新建、改建、扩建及装修工程有无违章;
(4)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设置及完好情况。疏散通道、门帘上是否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5)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水源及各类消防安全标识是否完好;
(6)是否违反国家消防技术标准要求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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