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武干部队伍能力建设调研报告

乡镇(街道)基层人民武装部,是贯彻党管武装制度原则的末端一级组织机构。专武干部是武装工作末端落实的组织指挥者。“专武不专”矛盾问题普遍存在,已经成为打通武装工作“最后一公里”的“梗阻”,成为制约武装工作末端落实的“瓶颈”,必须从完善新时代国防动员体系的战略高度,打通“梗阻”、突破“瓶颈”。

一、专武不专问题的原因分析

工作中发现,专武干部除履行日常兵员征集、民兵整组等工作任务外,其它武装工作职责履职不到位。有编缺人、认识不清、不懂不会和思不在位等“专武不专”的问题普遍存在。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专职不专,专武干部没有专职专用、兼职过多;二是专业不专,专武干部本身不具备履行职责的能力素质,抓武装工作和新时代国防动员工作不懂不会、跟不上时代要求。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主要有四个方面:

一是制度机制不完善。为全面加强新时代党管武装工作,各级都相应研究制定出台了《加强党管武装工作实施意见》和《基层武装部规范化建设》等相关制度规定,但其中对专武干事的选拔、配备、使用的权责单位、组织时机等方面要求比较笼统,对其身份、工作兼职等方面的规范约束性弱,导致在落实制度机制要求上不规范、不严肃问题比较普遍。“定位子、找房子、挂牌子、订册子”抓武装工作和“会议画圈、考察通报、任命盖章、调换通知”选配专武干部的现象屡见不鲜。专武干部落编定岗,容易成为应付日常工作、应对上级检查考核的“政绩工程”和“挡箭牌”,工作停留在表面。

二是定位认识有偏差。专武干部是新时代国防动员工作落实的最末端,是抓“全民国防”的正规军和中坚力量。然而,不少专武干部缺乏从政治高度和国家战略全局看待武装工作的思维认识,把新时代国防动员工作等同于“一月征兵、半月编,一年就忙几天天”的编兵+征兵的事务性工作,对潜力调查、军民融合、支援保障等国防动员工作内容知之甚少。当前,在联合作战需求牵引下,国防动员领域信息融合、数据共享、智慧决策的发展趋势不断加速,如不尽快解决基层专武干部“征兵+整组”履职定位认知的时代差距,新时代国防动员建设使命必将在“专武不专”的困绕中被延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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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瞄准岗位特点,完善专武干部选配进出的制度规定。对照武装工作岗位能力要求,退役军人是专武干部岗位的最佳人选,但现实是专武干部中退役军人占比优势并不明显,要从解决这一根本矛盾出发,梳理军人转业安置、公务员考核选拔等政策制度层面的原因,把更多的退伍转业军人引导到专武干部这个岗位上来。要明确专武干部队伍中的退役军人比例。从国家公务员管理的层面,制定出台从退役军人中选拔专武干事的相关政策,且明确专武干部队伍中退役军人比例下限。专武干部80%应从退役转业军人中选取,首选转业军官和服役5年以上的大学毕业生士兵。要把民兵营连长队伍作为培养专武干部的补充来源,通过村居干部职业化建设,把更多优秀青年(包括退伍战士)留在村居等社会治理的基层单元。要建立与专武干部年龄限制相匹配的干部调整政策,让专武干部群体发展的路径更加明确。

二是把握劳武结合的特点,完善专武干部综合能力提升的培养机制。干部的能力是干中学、学中干得来的。要把握专武干部虽然名为专武,但并不能脱离生产的本质特征,要发挥军地双重资源优势,培养专武干部的综合能力。对从大学生退役军人中选拔配备的专武干事,要结合军队地方干部培养体系,采取离职培训与在职培训、集中培训与函授自学、业务讲座与岗位练兵相结合等办法进行全方位培训,培养他在国防建设和经济领域发展实现同轨同频、相得益彰,成为抓国防建设和社会经济发展的多面手和专家能手,用专司主营、充实有效的工作向各级党委、政府和军事机关展示工作,取得“双重认可”,从而获得“专武干事—基层武装部长—镇长(乡长、主任)、书记—驻地党委、政府领导”的广阔发展前景。对民兵营连长和其他从事武装工作的退役军人,将其纳入军队军事职业教育里面来,利用军队资源平台,结合实践岗位提升他的学历层次,让他在3-5年内取得报考公务员所需的学历文凭和知识储备等,走开考取专武干事岗位进而向基层武装部长岗位发展的路径。

三是强化武装工作政治属性,从严落实各项督导工作。把专武岗位作为展示军队、军人形象,引导社会尊崇军人的窗口平台,加强沟通协调,理顺军内外各类关系,把好“三个关口”,做好工作督导。第一是选入关。在同等条件下,严格实行“专武干部同步考核任命”制度,凡涉及专武干部调整使用,须经人武部和地方组织部门共同考核、共同酝酿、共同提案,同步研究下达地方职务与武装工作职务命令,防止“被动式”选人问题。建立严格的岗位责任制,对专武干部的提升使用和评比先进,实行武装工作“一票否决”。第二是兼职关。必须在坚持武装工作岗位为重的原则和前提下,统筹兼顾,使专职与兼职的关系得到科学处理。要明确规定,专武干部在认真做好民兵预备役编组、动员征召、应急行动、防卫作战、国防动员潜力调查、军事设施维护等党管武装赋予的工作职责情况下,“兼职”力所能及的工作,不能兼得过多,防止顾此失彼。第三是考评关。把退役军人专武干部配备选拔、任用提升作为县、乡(镇、街道)两级党委和主要领导干部绩效考评的一项内容,应根据每年岗位提升指数规范专武干部提升比例,每年底由人武部会同地方绩效考评部门联合实施,考评结果作为评选先进、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切实推动退役军人专武干部职业化持续发展、良性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