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俗文化物品捐赠倡议书
民俗,是依附人民的生活、习惯、情感与信仰而产生的文化。由于民俗文化的集体性,说到底,民俗培育了社会的一致性。民俗文化增强了民族的认同,强化了民族精神,塑造了民族品格,集体遵从,反复演示,不断实行,这是民俗得以形成的核心要素。
民俗文化物品捐赠倡议书
全县广大市民、各乡镇和社会各界朋友们:
康保几万年前就有人类活动,境内发现多处旧石器时代先人生活的遗址,《尚书·周书·康诰》有求闻古先哲王,用康保民之语,康保因此而得名。自春秋战国至南北朝,这里就是北方匈奴、鲜卑、乌桓等少数民族的游牧地,文化底蕴深厚。近年来县委、县政府加速推进文化兴县战略,民俗文化得到进一步重视、保护传承,为更好地收藏、研究和展示我县民俗历史文物,传承和弘扬历史优秀文化,我县决定成立康保民俗文化博物馆,拟于8月下月投入运营。
康保民俗文化馆刚刚筹建,需要不断增加和丰富馆藏民俗文化物品,相当部分民俗文化和非物资文化遗产物品散落于民间,博物馆一时难以目前筹到大量民俗文化物品,这需要社会各界朋友和有爱心人士大力支持。为此县文明委向全社会发出如下倡议:
具体捐献内容:
(一)具有康保民俗文化的史料、学术研究、文化价值的各类物品、收藏品、考古发现、老物件等藏品(例如:翻毛皮袄,狐皮帽子、毡靴子;收音机、缝纫机、马灯、小人书、旧刊旧刊等等),特别是即将失传的和对下一代有教育意义的民俗文化物品(如60、70年代童年生活玩耍的弹弓、鸟枪、孩子玩的硫磺枪、陀螺、滚环等各种成系列情趣玩具)。
(二)具有历史价值的历史文献、科研成果证件(证章)、图文资料、照片资料、音像资料等实物(例如:能体现我县农耕文化的马车及马配套的各种物件、碌碡、碾盘等场面农具等等)。
(三)其他有历史价值的物品或复制品。
具体捐赠方式:
(一)捐赠:接受个人、团体无偿捐赠物品;
(二)借展。在双方友好协作的基础上,物品持有者与康保民俗博物馆签定借展合同,物品产权归文物持有者,展览期间的安保、展示、保管由康保县民俗博物馆负责。使物品充分发挥社会宣传效果;
(三)征集。对珍贵物品持有者以自愿出售为原则,经鉴定,以双方认可的合理价格进行收购。
对于所有捐赠的实物,康保民俗历史文化博物馆将进行详细的登记,实行严格的监督管理,接受县各级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对捐赠人及捐赠物品将通过广播、电视、网络和功德榜等形式公布,举办捐赠仪式,颁发捐赠证书,物品收藏证书。
众人拾柴火焰高,一分一物都是爱。康保民俗文化博物馆需要您的大力支持和帮助,您的义举将托起见证历史、惠及子孙的千秋功业,我们热切期待您的参与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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