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宗局做好政务公开通知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

为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促进依法行政,贯彻落实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进一步提高民族宗教工作水平,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服务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全县201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就政务公开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保障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公正便民、依法行政、勤政廉政为基本要求,深入贯彻《条例》,切实加强对行政审批权、行政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的监督,进一步增加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度,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努力创造一流工作业绩。

二、工作任务

(一)学习贯彻条例。结合开展创建学习型机关活动,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要把学习原文和我局的工作实际相结合,准确把握《条例》的内涵和适用范围。通过学习,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对实施政务公开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积极主动地贯彻执行《条例》,共同把政务公开工作抓好抓实。

(二)完善公开内容。凡是《条例》规定应该公开、能够公开的事项,都要及时、全面、主动公开,按照《条例》的规定,结合工作实际认真修订完善《政务信息公开指南》,形成比较系统的政务公开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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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组织领导

政务公开工作实行“谁主管、谁负责”和“一把手负总责”责任制度。局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