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三优三满意”创建文明科室活动的意见

局机关各科室:

为了进一步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推动机关精神文明建设,更好地为群众服务,为基层服务,决定在市教育局机关开展“三优三满意”创建文明科室活动,“三优”即优质服务、优良作风、优美环境,“三满意”即群众满意、基层满意、上级机关满意。为了保证活动效果,设立意见箱,接受基层监督;公开服务承诺,接受社会监督,加强考核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作为创建和评选“三优三满意”文明科室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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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选文明科室在局长室领导下,由办公室组织实施。年中初评,年终总评。采取自评打分、召开座谈会、发调查问卷、基层评议等形式,进行综合评定。

三、在创“三优三满意”活动中取得下列成绩或存在突出问题的给予奖励分或扣分。本科室业务在市级以上同行业中处领先位置加2分;优质服务受到基层的群众来信表扬的,视具体情况可加1-2分;科室工作当年受到表彰奖励的加5分;因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受到基层群众来信、来电批评的,视具体情况扣2-5分,科室工作人员在当年实有违反党纪政纪或触犯刑律的,取消当年的评优资格。

四、被评为“三优三满意”文明科室的,给予通报表扬,并给予适当物质奖励,同时,好中选优,将其中成绩突出的文明科室向市级机关推荐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