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创建食品最安全城区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创建食品最安全城市的意见》要求,巩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区的成果,提升全区食品安全保障水平,促进和谐*建设,现就我区深入开展创建食品最安全城区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解放思想,创新举措,全面关注和改善民生,认真履行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责,坚持日常监管与集中整治相结合,健全统一领导、各负其责、分段监管、协调联动的监管机制,加快建立“从田头到餐桌”全过程监控的食品供应体系和食品安全质量追溯体系,为全面建设更高水平小康社会和实现“两个率先”提供保障。
二、总体思路和目标任务
以保障公众饮食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快完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深化食品安全“三网”建设,力争到2010年达到国家级食品安全示范区标准,深入实施“食品放心工程”,加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2010年全面创成食品最安全城区。具体实现以下目标:
食品安全“三网”建设覆盖率达100%。“监管责任网”实现责任明确、运转协调;“群众监督网”实现公众参与、全程监督;“现代流通网”实现食品安全示范店在农村和社区的覆盖率达100%;
全区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场)、生产基地、规模种植养殖场和主要农产品批发市场100%纳入食品质量安全监测范围;
全区所有食品加工企业100%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100%进行食品添加剂的备案;
全区基本无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
全区食品经营企业和小食品店100%建立进货索证索票制度;所有食品经营企业(店)对不合格食品100%实行下架、召回、销毁等退市处理;
全区餐饮单位和集体食堂100%建立原料进货索证索票制度;所有经卫生许可的餐饮单位和集体食堂100%开展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
全区生猪进点屠宰率实现100%,所有市场、超市、集体食堂、餐饮单位销售和使用的猪肉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
非法进口的食品及食品原料100%退货或销毁,出口食品及食品原料100%来自出口卫生注册登记企业和备案种植养殖基地;
蔬菜、畜禽、水产品等鲜活农产品质量抽检和加工食品质量抽检平均合格率有显著提高,居全市前列;
公众对食品安全的满意度达到90%以上,居全市前列。
三、工作安排
从2008年。2010年,计划用3年时间,完成创建食品最安全城区工作的各项目标任务。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启动阶段(2008年)。制定全区创建食品最安全城区的实施意见;完善食品安全“三网”建设;组织和引导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店)积极开展食品安全示范企业(店)创建活动。
(二)全面推进阶段(2009年)。全区基本达到国家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区)标准;全区食品安全监管的各项制度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监管能力显著提高、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自律意识进一步增强、公众对食品安全的满意度进一步上升,基本实现食品最安全城区创建的阶段性目标任务。
(三)总结提升阶段(2010年)。食品安全状况明显好转,食品安全长效机制更加完善,全面完成食品最安全城区创建工作的各项阶段性任务,得到广大市民的认可和好评。
四、工作要求
(一)以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责任体系为重点,认真落实政府对食品安全负总责的责任
1.认真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进一步健全“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层层签定食品安全责任书,确保食品安全。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区、街道(园区)、社区(村)的综合考核目标和财政预算体系,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综合评价和责任追究机制。按照新一轮机构改革和职能调整的要求,明确工作职责,整合监管资源,完善工作运行机制,定期研究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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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四)信息化建设。构建部门间信息沟通平台,加强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和综合利用,实现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通过有计划、有针对性的食品安全专项评估监测和评估检测,获取能够反映全区食品安全现状的信息,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及时准确地发布食品安全信息。
(五)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信用建设为核心,按照“政府推动、部门联动、市场化运作、全社会广泛参与”的原则,完善各环节食品安全信用体系。
(六)社会宣传与舆论导向。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开设各类专版、专栏、专题节目,积极报道食品安全工作中的先进经验,大力宣传优质食品、优良品牌、优秀企业,增加人民群众的消费信心;揭露、曝光食品安全方面的违法犯罪行为,及时跟踪报道重大食品安全案件的查处情况。充分利用电子荧屏、宣传栏、宣传橱窗等宣传渠道,广泛宣传食品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提高市民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积极开展广场咨询、周末活动等各类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大力宣传食品最安全城区创建工作,努力营造人人关心食品最安全城区创建、积极参与食品最安全城区创建的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