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创建“平安宁远”动员大会上的讲话(1)
同志们:
这次创建“平安宁远”动员大会,是县委、县政府决定召开的一次非常重要的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省、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会议精神,全面部署开展创建“平安宁远”活动。下面,我根据县委常委扩大会议研究的意见,讲三个问题:
一、统一思想,认清形势,充分认识创建“平安宁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创建“平安宁远”,是县委、县政府根据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和省、市的部署,立足全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其一,创建“平安宁远”是全面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重大举措。“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本质要求是代表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创建“平安宁远”,就是要坚持以人为本,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坚持依靠人民搞“创建”,搞好“创建”为人民;就是要努力增强广大群众的安全感,让人民群众放心投资、安心创业、专心生产、称心如意搞建设;就是要尽心尽力为老百姓办好事、办实事,让人民群众真正尝到“平安创建”的甜头。因此,各级党委、政府,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切实抓好创建活动。其二,创建“平安宁远”是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长期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的现实需要。当前,全县经济发展正处于一个重要的战略机遇期,也是一个社会结构发生深刻变化、利益格局出现重大调整的不稳定期,我们所面临的社会政治和治安大局形势仍然比较严峻。因此,创建“平安宁远”是时不我待的一项历史使命,我们必须下定决心,坚定信心,脚踏实地的做好各项工作,为我县经济发展创造出一个长期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其三,创建“平安宁远”是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提高治安防控能力的有效途径。“天下顺治在民富,天下和静在民乐。”近年来,我县总体形势平稳,呈现出政治安定、社会稳定、经济发展的良好态势。但影响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秩序的问题仍然大量存在。国内外敌对势力的渗透破坏活动一刻也没有停止,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呈上升趋势,如涉军群体、征地拆迁、企业改制、市场经营管理、山林田土纠纷等问题不时引发群体性事件,这些人民内部矛盾如果处置不当,势必会“因小失大”,造成社会不稳。同时,刑事犯罪案件呈高发态势和上升势头,县城和城郊结合部的打架斗殴、寻衅滋事、替人了难屡禁不止,“两抢一盗”等侵财性违法犯罪活动居高不下,农村耕牛被盗案件时有发生,集体上访、个人进京上访1—11月已有23件31人,列全市前几位。这些问题警示我们,一定要居安思危,千万不能麻痹大意。我们创建“平安宁远”,就是要针对当前复杂的社会稳定和治安形势,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真正把矛盾和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切实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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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三)必须努力形成齐抓共创的工作局面。各级各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自觉服从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和综治委的指导、协调、督促和检查。政法部门不仅要认真履行打击和预防违法犯罪、维护公民合法权益的职责,而且还要充分发挥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主力军作用。组织部门要把创建“平安宁远”的成效作为干部政绩评定、晋职晋级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宣传部门要围绕“平安宁远”的创建活动制订宣传计划,正确把握舆论导向,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使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都来关心、支持、参与平安创建。总之,各部门、各单位都要按照县委、县政府提出的具体要求,既要抓好本部门本单位的创建工作,又要立足自身职能,发挥自身优势,积极投身到创建活动中,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创建格局。各乡镇、各单位的实施方案,在11月30日前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必须切实加强对平安创建工作的领导。创建“平安宁远”是一项硬任务、硬措施、硬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必须坚持“一手抓发展,一手抓稳定”的方针,自觉地把平安创建工作放在与经济发展同等重要的位置,做到统一规划、统一部署、统一督查、统一奖惩。为了确保这一工作有人管事、有人理事、有钱办事,县委,县政府决定成立创建“平安宁远”工作领导小组,由蒋善生、李光富同志任顾问,我任组长,谭立宏、欧阳学斌、周克利、李苏昭、陈友云、张珞同志任副组长,县委办、县政府办、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县人事局、县监察局、县综治办、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信访局、县交通局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谭立宏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综治办,与综治办合署办公。各部门、各乡镇要结合实际,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切实抓好平安创建工作。对创建工作不落实,考核不合格的,要视其情况,该通报批评的要通报批评;该黄牌警告的要黄牌警告;该实行一票否决的要坚决实行一票否决。
同志们,创建“平安宁远”工作责任重大,任务艰巨。我们一定要振奋精神、坚定信心、扎实工作,全面实现县委、县政府提出的创建目标,为建设小康宁远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