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医院”创建校验申请5篇
同仁眼科医院年度校验申请报告
我院在本校验期内严格按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所申报核准的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医疗技术规范。具体情况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自查自纠
我院高度重视医疗机构年度校验工作,特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对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就医院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细致的自查自纠工作,并责令整改,取得明显效果。
(一)机构自查情况:单位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名称为“同仁眼科医院”,性质为营利性单位,位于阿克苏市小南街;用于业务用房面积为1200平方米;法人代表:母建文;主要负责人:夏宏军。具有阿克苏市卫生局颁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执业许可证号:pdy01260-765290111a5122,有效期限至2016年4月9日。我院对《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实行了严格管理,从未进行过涂改、买卖、转让、租借。现有床位30张。
核准科目预防保健科、内科、医学检验科、x线诊断专业、超声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眼科(眼外伤治疗、眼底疾病、麦粒肿切除术)。我院未以任何形式发布医疗广告,严格按照批准的业务范围和服务项目开展对外活动,未超出核准登记的执业范围,并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医疗技术常规和抢救与转诊制度。
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按规定办理及定期核查执业许可证、医务人员执业证等各种执业证书,规范从业人员的准入资格,医护人员合法执业。对所有的临床、医技人员按照有关的规定办理资格认定、执业注册工作,对新进的医生、护士实行规范的业务培训,在考取执业资格并注册后才准予独立上岗。不聘用非专业人员从事医疗业务工作,不安排未取得相应执业证书的医护人员单独从事诊疗、护理工作。使用的设备、药品、试剂、医用卫生材料符合要求,无过期或劣质物品。
(二)人员自查情况。我院现有职工26人,其中医技人员15人,副主任医师1名,主治医师1名,药剂师1名,检验师1名,护士10名。我院从未多范围注册开展执业活动;从未使用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护士执业资格的人员或一证多地点注册的医师从事医疗活动,也从未使用执业助理医师单独执业;所属医护人员均挂牌上岗。
(三)提高服务质量。按照卫生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和标准,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实施医疗质量保证方案;定期检查、考核各项规章制度和各级各类人员岗位责任制的执行和落实情况,确保医疗安全和服务质量,不断提高服务水平。
(四)院内交叉感染管理情况。成立有院内交叉感染管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人员均取得上岗证。经常对有关人员进行教育培训,建立和完善了医疗废物处理管理、院内感染和消毒管理、废物泄漏处理方案等有关规章制度,有专人对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数量等进行完整记录,定期对重点科室和部位开展消毒效果监测,配制的消毒液标签标识清晰、完整、规范。
(五)固体医疗废物处理情况。对所有医疗废物进行了分类收集,按规定对污物暂存时间有警示标识,污物容器进行了密闭、防刺,污物暂存处做到了“五防”,医疗废物运输转送为专人负责并有签字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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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由于医院各种客观条件的限制,我院各项工作肯定存在很大的不足。在今后的工作中,我院将牢固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责任观,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全心全意为全地区各族干部群众服务。
在此,敬请阿克苏市卫生局对我院进行校验审核,提出宝贵意见,促进我院工作改进。
同仁眼科医院2015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