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农村金融信用县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为持续提升农村金融服务水平,按照《中共省委改革办关于印发的通知》(改办发〔2019〕25号)精神,在总结我县开展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经验的基础上,开展农村金融信用县创建活动,进一步优化我县农村信用和融资环境,提高农村金融服务水平,更好服务乡村振兴和巩固脱贫攻坚成效,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围绕全面推进县信用工程建设工作,夯实评定农村金融信用县基础,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普惠金融组织体系、产品服务体系、政策支持体系和绿色信贷体系,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步入常态化,农村金融服务明显改善,信贷投入显著增加,达到农村金融信用县评定标准,到2023年完成申报评定农村金融信用县。

二、基本原则

农村金融信用县创建工作坚持政府主导、农商行主抓、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遵循坚持标准、严格程序、规范操作、分级评定、定期年审、动态管理的原则,坚持机会平等、成本可负担、商业可持续的普惠金融发展原则,以普惠为方向,引导相关各方切实做好信用农户、信用组、信用村、信用乡镇、信用县的创建和评定工作,提高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质量。强化信用体系成果运用,推动信用与信贷有机联动,不断增加对三农的信贷投入,让社会各阶层和群体能享受适当、有效的金融服务,加大对薄弱领域金融服务的支持力度,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建立健全普惠金融风险预警和防范处置机制,在风险和成本可控基础上,确保农村普惠金融可持续发展,实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有机统一。

三、实施步骤

按照《中共省委改革办关于印发的通知》(改办发〔2019〕25号)精神,县农村金融信用县创建及提档升级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动员阶段

组织召开全县农村金融信用县创建工作推进会议,各镇(街道)、各信用社网点按要求在9月15日前召开本镇(街道)信用工程推进会,具体落实工作职责,充分利用电视、报刊、广播、横幅、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全面广泛深入宣传农村金融信用县创建活动的目的和意义。

(二)组织实施阶段

按照创建农村金融信用县的工作目标,信用组、信用村、信用乡镇的评定标准开展创建工作。

2021年。一是村村通转型升级100家以上,其中政务型村村通达50家以上二是社保卡激活率75%以上,涉农补贴对象社保卡激活率100%三是城区市场创建信用社区1个、信用单位3个;农村市场新创建信用镇(街道)2个和升级达标3个以上四是全面推广使用本地线上交易结算工具,改善农村支付环境五是全面建立外出务工人员信息台账

2022年。一是村村通转型升级累计207家以上,实现村村通县内村居全覆盖,其中政务型村村通达100家以上二是社保卡激活率90%以上,参保人员开卡覆盖面80%以上;三是城区市场创建信用社区2个、信用单位6个;农村市场新创建信用镇(街道)1个和升级达标2个以上四是持续对外出务工人员做好普惠金融服务,外出务工人员信贷资金支持持续增长,增幅不低于10%

(三)信用乡镇巩固、验收阶段

1.信用乡镇创建巩固、验收内容

一是加大信用乡镇(街道)创建指标监测维护力度。已获得省联社批复但未完成升级达标工作的信用乡镇(摆金镇、雅水镇、断杉镇、濛江街道),本年内完成辖区内信用组、信用村、信用镇的升级达标工作。二是新创建的信用乡镇(王佑镇)和已升级达标成功的信用乡镇(芦山镇、羡塘镇)要加强后续维护管理工作,防止相关指标反弹三是2021年计划创建信用镇的网点(岗度镇、好花红镇)验收前完成辖区内信用组、信用村的升级达标工作四是2022年计划创建信用镇的(明田街道、涟江街道),按照成熟一个、申报一个的原则,抓紧开展信用村组的创建或升级达标工作

2.信用乡镇创建巩固、验收程序

由乡镇农村信用工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员组成验收组,对本镇(街道)进行信用工程创建(升级达标)的自查自纠,主要了解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形成自查自纠报告,报县农村信用工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审查。各镇(街道)、各信用社网点结合创建工作开展情况,召开信用工程创建(升级达标)调度会,认真分析、总结、提炼创建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及时整改,补充完善。由农村商业银行各分支机构负责完善信用乡镇、信用单位创建(升级达标)的相关申报资料,并及时向县农村信用工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报告申报评定的进度,认真做好信用乡镇评定的迎检验收工作,实现信用镇不低于7个,信用街道不低于2个的目标。

(四)农村金融信用县申请评定阶段

2023年12月前,达到创建普惠金融信用县的基本要求,由县农村信用工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照《省农村信用工程(农村金融信用县)评定(年审)标准》开展自评工作,达到农村金融信用县评定内容标准。2023年12月底前由县农村信用工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向州农村信用工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提出验收申请,提交《省农村信用工程(农村金融信用县)评定及验收表》及报告等相关资料,全力做好迎接州农村信用工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初验收、省联社验收等相关工作。

四、主要工作内容

(一)实施普惠金融

1.深化网格化金融服务。各成员单位按照统筹规划、各司其职,统一部署的原则,不断完善辖区内农户、中小微企业、行政事业单位信用工程建档评级工作。结合区域实际,合理划分金融服务网格,服务区域无死角,管理主体责任明确。由各镇(街道)、村支两委、支行(分理处)组成网格金融服务团队,科学配备网格管理人员,完善考核机制。将网格金融服务与社会管理、基层党建有机结合,增强金融服务综合能力。加大户籍在外投资创业人员、务工人员的信息采集,积极引导籍在外经商创业人员回乡创办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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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组织领导。调整充实县农村金融信用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各镇(街道)要相应成立创建活动领导机构,具体负责创建工作的落实。各部门、各镇办要高度重视创建金融信用县对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深远意义,切实采取强有力的措施,配合农商行做好信用工程创建(升级达标)工作,助推乡村振兴。

(二)完善保障机制一是完善推进机制。领导小组要适时调度,加强调研指导,交流推广经验,研究解决问题,建立工作联动机制,定期召开调度会。二是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建立农村信用工程质量体系约束机制。按照权责对等、务实高效原则,对已评定的信用乡镇、信用村、信用农户、信用企业,按完成情况比例在发展项目、专项资金、扶持资金、贴息资金等方面予以优先安排。同时,年终由农商银行给予一定的资金奖励。对推进工作不力,多次调度效果不明显的由县领导小组进行通报,并作为年终目标考核扣减依据,每被通报一次年终目标考核扣0.5分。

(三)强化宣传引导。各镇(街道)、各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积极通过电视、报纸、广播、网络等各种媒体,扎实做好宣传工作,大力弘诚实守信的传统文化和市场经济契约精神,形成良好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