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区域自治心得

在贯彻执行民族区域自治法中同样担负着重要的使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制定的目的,就是要保障各民族之间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进一步发展;维护国家的统一;保障各民族的平等权利和自治权利;调动各族人民在国家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积极性,实现各民族的共同发展和共同繁荣。其中核心问题一是要切实保障少数民族享有充分的自治权利;一是要切实帮助少数民族大力发展政治、经济、科学文化和教育事业,尽快改变民族自治地方历史上遗留下来的落后面貌,逐步消除民族间事实上的不平等。而社会主义国家财政既是促进各民族实现自治的重要手段,也是加速民族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的有力杠杆。

新世纪新阶段,各民族干部群众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民族区域自治法学习宣传的重大意义,在全社会进一步开展深入学习宣传民族区域自治法的活动。

进一步深入学习宣传民族区域自治法,是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需要。回顾历史,放眼世界,可以清楚地看到,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一项适合国情、充满生命力、非常成功的制度。这项制度符合我国的历史文化传统,符合我国民族关系发展规律的要求,符合各民族的共同意志和根本利益。它的特点和优势,就是把国家的集中统一领导和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区域自治有机结合起来,既有利于巩固和发展中华民族的大团结,又有利于调动各少数民族的积极性。要在各族干部群众特别是领导干部中进一步加强民族区域自治法的宣传教育,依法做好民族自治工作,并认真研究和解决这一法律实施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坚持依法治理,坚定不移地把民族区域自治法贯彻实施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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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民族团结,是各族人民之福;祖国分裂、民族离乱,是各族人民之祸。民族区域自治法确立了各民族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体现了巩固国家统

一、促进民族自治地方和全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发展的精神。各族干部和群众都要把学习宣传民族区域自治法,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作为自己义不容辞的责任。在认真学习贯彻民族区域自治法的同时,要大力弘扬和培育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团结统

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伟大民族精神;要抓好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和党的民族政策教育,引导各族干部群众牢固树立“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的思想,坚持各民族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要依法妥善处理各民族之间的关系,尊重各民族的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提倡各民族相互亲近、相互交流、相互帮助,不断增进各族群众的兄弟情谊。进一步深入学习宣传民族区域自治法,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需要。要按照民族区域自治法规定的“集中精力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团结、繁荣的民族自治地方”的精神,切实搞好民族自治地方发展工作。发展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坚定不移地抓好这个第一要务,是我们解决前进道路上面临的各种问题、把各项事业不断推向前进的根本保证。我们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科学发展观,千方百计地加快民族地区的发展。这些年来,特别是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以来,中央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加快民族地区发展,已经取得了明显的成效。要通过学习宣传民族区域自治法,进一步行使好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权利,真正把国家和其他方面的支持转化为自我发展的能力,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