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心得体会

党的十八大提出:“全党要牢记,只有植根人民,造福人民,党才能始终立于不败之地,只有居安思危,勇于进取,党才能始终走在时代前列。”因此,人民群众满不满意,应是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创建“群众满意基层站所”活动要求我们基层机关工作人员以开展优质服务为重点,以群众满意为标准,努力建设“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基层司法所。如何做好上述工作,切实贯彻落实活动要求,我认为应从以下几方面努力:

一、改善工作态度,转变工作作风

马克思主义认为,物质决定意识,意识反作用与物质。主观意识对客观事物的发展具有能动作用。工作态度的好坏,直接反映在我们的工作作风上,而我们的工作作风,又直接影响群众对我们工作的评价上。现在,区中对有些基层机关的工作作风颇有怨言,称其为“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因此,开展“创建”活动,要求我们要改善工作态度,转变工作作风。为此,必须要提高思想认识,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要以本次“创建”活动为契机,灵活利用如讲座、培训等各种形式,大力倡导理论学习,推进作风建设,始终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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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大力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批评和自我批评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人孰能无过,然而知耻近乎勇,就怕没有认识到过错,甚至对于过错视而不见。时下的某些机关,“好人主义”盛行。所谓“好人主义”,就是你不说我,我不说你,不做得罪人的事,营造内部的一团和气。“好人”做起来固然四平八稳、八面玲珑,但也完全放弃了原则纪律。不是对问题视而不见,就是轻描淡写一带而过,甚至用公然掩盖事实的方式,来彼此打圆场、给台阶。基层站所如果长期如此,必然损害了大多数群众的利益。这次的“创建”活动,应在批评和自我批评上好好下一番功夫。既要深刻的剖析和检查自己,又要进行诚恳的相互批评,要触及到思想和灵魂。对批评意见,要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态度,决不能用“批评”抵制批评,搞无原则的纷争。

风正好扬帆。正风先正人,正人先正己。在本次“创建”活动中,我将努力以身作则,树立良好的工作态度,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做好本职工作,让群众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