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职能演变启示
一、大学职能的历史演变
具有现代意义的大学起源于欧洲中世纪,中世纪的大学是当时社会政治、经济和文化发展的产物。新兴工商业城市的兴起以及新兴工商业者在社会政治、经济生活中日益起着重要作用,对中世纪大学的形成产生了重要的推动作用。虽然,中世纪大学的出现是一些学者以研讨社会问题为初始目的的,但很快就被统治君主或教皇所控制而最终成为他们的附庸。大学的职能也仅限于为政治、宗教等意识形态领域工具性人才的储备。如管理城市的官吏、法官以及教师、医生等。整个大学按照统治阶级的要求运行,不断地用等级的教育复制着等级社会体制。因此,此种大学模式是在严格的封闭状态下运行的,与社会生活实践严重脱离。这种特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大学就形成了以教学为主和办学思想保守的基本特性。
它表现为,其一,随着中世纪大学的建立和发展,原本以”自由研讨”为出发点产生的大学,很快就转向以教学为主,习诵古典成风。大学开设课程主要有神学、哲学、文学和法律等,并由大学法规或教皇固定下来,不能更易。授课时以论诵为主,教师讲学生记。诵记教学还特别强调背诵和考试,考试不能超过经文所规定的内容,这种硬性背记式教学极大地损害了学术的发展。其二,到14世纪和15世纪,教条之风日盛,大学教学日渐禁锢思想,鼓动社会保守主义,对社会发展视而不见。而且随着各国对大学控制的加强,大学又日渐为教会或王室所控制,这样早期大学曾经提倡的发展科学、发展知识的积极作用也逐渐消失了。直到18世纪,大学的主要职能仍是单一的培养统治阶级工具性人才,虽然也出现有少量的学者、教授从事过某些研究工作,甚至还出现了但丁、哥白尼、伽利略等著名的科学家、学者。但作为大学的科学研究还相当不普遍、不经常,也从未作为大学的计划内容,只是属纯粹的个人活动。至于直接为社会服务,这在当时对大学而言,更是远远游离于活动之外的,大学被视为高居社会之上的”象牙之塔”。19世纪初,基于重塑德国雄风的迫切需要,德国委任新人文主义者威廉.洪堡出任教育部长并创办了举世闻名的柏林大学。柏林大学的创办不在于增设了一所大学,它的意义在于创立和全面实践了一种新的大学观。洪堡倡导的“学术自由”和“研究与教学相统一”原则,柏林大学实施的自由选课、自由研究等方法都集中反映了时代的先进教育观,实践了一个崭新的大学理念。洪堡认为:古希腊精神的核心是独立思考能力和创造性精神,而这些唯有在大学,在大学的科学和学术研究中才能被唤醒,才能形成。自由的学术研究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唯一途径。因此,他把研究自由作为新大学的最高思想和中心任务,并据此来改造大学的教与学。他指出:“大学教授的主要任务并不是-教,大学生的任务也不是学,大学学生需要独立地自己去从事-研究,至于大学教授的工作,则在于诱导学生-研究.的兴趣,再进一步去指导帮助学生去做-研究.工作。”洪堡还认为,大学的真正成绩在于使学生可能,或者说迫使学生至少在他一生中有一段时间完全献身于不管任何目的的科学,从而也就是献身于他个人道德和思想上的完善。正是柏林大学对传统大学模式的突破,以及其获得的巨大成就和鲜明的个性特色,使其成为德国其它大学竞相模仿的榜样,推动了德国大学的现代化。而后德国迅速兴起的实科教育和工科大学又填补了柏林大学与生产实践之间的空白,搭起了从研究性大学的纯理论研究与社会需求的桥梁,从而也给研究性大学找到了研究的出发点和提供了良好的应用渠道,并为大学提供了越来越充足的科研经费。这种文理大学和工科大学以及各学科技术学院的综合体,相互依赖,共同发展,促进了1871年德意志民族的统一和经济腾飞。正像创建新大学时人们所期望的那样,新大学担负起了民族振兴的/精神源泉0的历史使命。同时,也形成了大学的第二个职能——发展科学。1862年,美国总统林肯签署了5莫雷尔土地赠予法6,赋予美国高等教育一项新的职能——服务。该法案规定:向各州每位议员赠拨了3万英亩土地,并将之售出,用所得经费建立永久性基金,以资助、供给和维持至少一所专门的学院,这所学院主要讲授农业和机械制造工艺方面的知识,培养为当地工农业生产服务的各种技术人才。赠地学院一改美国传统学院的办学思想,更多地关心农业、实用知识和推广技术,有力地推动了美国农业的发展,正像康乃尔大学创办者康乃尔指出的那样,“这所学院将向社会的工业和生产阶级提供最好的设施,以使他们获得实用知识和精神文化。”需要特别一提的是,为适应美国的社会和经济发展不断提高的需求,1904年威斯康星大学在范海斯校长的领导下提出了“威斯康星计划”,这项计划赋予威斯康星大学两项重大使命——帮助州政府在全州各个领域开展技术推广和函授教育,以帮助本州公民。1909年,斯迪芬撰文,把这项计划描绘成“把整个州交给大学”。“大学对本州人民的作用就如同人的头脑对人的手脚和眼的作用”,即“大学要给人民以信息、光明和指示”。威斯康星大学把整个州作为大学校园,“威斯康星计划”使之成为“任何人可以学习任何东西的地方”。随着威斯康星大学不断完善其为本州服务的职能,它在诸如畜牧科学、生命科学和细菌科学等学科方面迅速处于全美领先地位。直到今天,威斯康星大学仍常常排在美国最优秀的十所大学之内。1914年美国国会又通过了一系列法案,拨款支持高等学校在人民中传播有关农业和家庭实用信息,并鼓励对这些信息的应用。此后,美国高等学校的服务又逐渐延伸到其它方面,从制造业到服务业,涵盖了社会生活的各行各业。显然,服务职能的增加给美国高等教育带来的革命是多方面的,如教学方法的变革等,但最为主要的是使美国的大学和社会之间建立了有机的联系,使得为社会服务和国家发展服务成为高等教育的主要职能,大学也因之开始从社会的边缘走向社会的中心。
二、几点启示大学的职能演变是随着社会发展需求的变化而逐步演进的。每一次社会发展的进步都要求大学不断承担起新的职能,而大学对自身职能的很好履行又将对社会发展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社会对大学履行承担职能的认可,又会对大学的发展带来新的机遇。社会和大学互相制约又相互促进的互动关系,成为大学发展的主要约束条件。大学对此要予以充分重视,通过充分利用自身的人力、物力、财力资源的高智力优势,认真做好自身所应承担的职能义务,以期获得社会公众的充分认可和支持,使自身得到更加健康的发展。21大学发挥好自身的三大职能,要正确认识自身的义务和能力。不同层次的大学,要实事求是地根据自身所拥有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资源,根据所处地区社会发展需求的具体情况,找好定位、选准方向,运用高智力优势,真正为社会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借鉴西方特别是美国高等教育的发展历史,我们知道,大学的发展大体经历了教学型大学、教学科研型大学和综合型(多功能)大学三个发展阶段,其基本特征为:教学型大学。其主要职能就是通过教学活动的实施,为社会培养所需专门人才。学校一般以古典式(即单一的传播知识)的教学为主,对学生的培养也只注重心智的培养和性格的养成。此种学校的基本特征是封闭和保守,其发展经常是游离于社会发展大潮之外,因此,也经常受到社会公众的多方面的批评。这一类大学改革是势在必行的。
教学科研型大学。除了主要通过教学来培养人才之外,为社会承担起越来越多的发展科学的职能,这无疑加快了教师队伍整体水平的提高,促进了大学内部结构的优化。而由于承担起越来越多的科学研究工作,此时的大学很可能就成为国家发展科学,尤其是基础科学研究和发展的中心。政府和社会大众依靠大学来促进国家科学的发展,政府和社会也将基础科研经费大多投向大学。
综合性(多功能)大学。此种大学集培养人才、发展科学和服务社会三大职能为一身。大学不仅进行培养本科生、研究生的教育,又着力进行科学研究,建立智力城,成为国家和社会发展科学的中心;还通过形式多样的高智力服务,成为推动社会政治、经济快速发展的强大动力源。大学确确实实地从边缘地带走向了社会展的中心。依据以上的分析,结合我国大多数内陆欠发达省份的高等教育发展现状不难得出,内陆欠发达地区的大学,除极少数国家直属重点大学之外,大多数大学应属教学型大学。显然此类大学在学术声誉、教师质量及物力贮备的量级上都很难与北大、清华等国家重点大学相比较。因此,立足现实,面向本地区,最大限度地利用自身在本地区相对集中的智力优势,为本地区社会政治、经济的发展做出应有的努力和贡献,应是此类大学改革与发展的理想选择。首先,虽然内陆欠发达地区的地方型大学的整体实力和重点大学相比,一般都处于不太有利的位置,但就各自所处的地区来说,一般又肯定聚集了相对富足的高智力的人力、物力资源。只要科学地利用这些人力、物力资源的高智力优势来为本地区的社会政治、经济发展服务,一定会为高等教育的改革与发展走出一条宽阔的可行之路。其次,大学的基本职能就是培养人才。从现代意义上讲,大学就是要向社会培养输送多规格、多层次的各类高素质的、全面发展的、符合社会发展需要的建设人才。因此,大学应该通过对现有相对富足的高层次师资队伍的优化重组,运用自身所具有的学科群优势和图书、实验等优势条件,通过一系列的教育教学改革,建立起一套科学的人才培养模式,首先要做到为本地区社会发展培养出真正能满足其发展所需的各类人才。在此基础上,真正把科学研究的方向确定为解决地区社会经济发展中所出现的问题的努力上,切切实实地为地区社会发展做出贡献,通过自己的一系列高智力服务,逐步得到社会公众的认可,获得他们的支持,使大学真正起到地区“社会发展中心”的作用。
第二篇:论大学职能的演变论大学职能的演变
大学职能是指大学所具有的功能或应起的作用。在历史中,大学的职能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变化也处在不停地发展和变化之中。在当代社会,教书育人、科学研究、服务社会以及引领文化,都是大学的基本职能。但是这些职能并不是在大学产生之初就存在的,而是在之后的发展中逐渐形成的。而“教书育人”、“科学研究”、“服务社会”、“引领文化”这些职能之间的关系,以及各自的重要性,也在随着社会的变化而发生着相应的变化。这是社会不断发展进步的要求,也是大学自身发展的结果。
一、大学职能的历史演进
大学职能是一定历史时期国家和社会需求的集中反映,也是大学对外部社会变化的必然选择,是社会进步与大学“内在逻辑”发展相统一的产物。它们是随着社会经济和科技的发展,社会对高等教育需求的变化与大学不断满足这种需求变化而逐步发生、发展和变化的,是在不同历史时期被社会赋予的。
1.“教书育人”职能的形成
具有现代意义的大学起源于欧洲中世纪,中世纪的大学是当时社会政治、经济和文化发展的产物。虽然中世纪大学的出现时一些学者以研讨社会问题为初始目的的,但很快就被统治君主或教皇所控制而最终成为他们的附庸。大学的职能也仅限于为政治,宗教等意识形态领域工具性人才的储备。如管理城市的官吏、法官以及教师、医生等。大学开设课程主要有神学、哲学、文学和法律等,并由大学规定或教皇固定下来,不能更易。授课时以论诵为主,教师讲学生记。诵记教学还特别强调背诵和考试,考试不能超过经文所规定的内容,这种硬性背记式教学极大的损害了学术的发展。因此,此种大学模式是在严格的封闭状态下运行的,与社会生活实践严重脱离。这种特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大学就形成以教学为主和办学思想保守的基本特性。纽曼更认为大学不是为了科学研究而设,教学育人是大学唯一的职能,科研完全可以让其它一些机构来承担而不是在大学上实现。因此,从中世纪晚期到文艺复兴,再到法国大革命很长一段时期,无论大学的组织形式、办学风格与教学内容及方式如何变更,其职能始终是单一的,就是教学育人,除此不在具备任何其他职能。
2.“科研”职能的提出
14世纪和15世纪,教条之风日盛,大学教学日渐禁锢思想,鼓动社会保守主义,对社会发展视而不见。这样整个中世纪大学几乎没有科学研究,而与社会发展的联系也不多。直到18世纪,大学的主要职能仍是单一的培养统治阶级工具性人才,虽然也出现有少量的学者、教授从事过某些研究工作,甚至还出现了但丁、哥白尼、伽利略等著名的科学家、学者。但作为大学的科学研究还相当不普遍、不经常、也从未作为大学的计划内容,只属于纯粹的个人活动之外的,大学被视为高居社会之上的“象牙之塔”。19世纪以前的德国大学中,经院主义占统治地位,神学被视为“科学的皇后”,因此大学对年轻一代缺乏吸引力。1806年德国在普法战争中被打败,以洪堡等人为代表的新人文主义者主张“必须振兴文化以弥补物质方面的损失”,而振兴文化的途径就是把科学作为培养人才的方式引入大学。19世纪初,德国威廉.洪堡出任教育部长并创办了柏林大学。他创
立和全面实践一种新的大学观。洪堡倡导的“学术自由”和“研究与教学相统一”原则。他指出:“大学教师的主要任务并不是‘教’,大学生的任务也不是‘学’,大学学生需要独立地自己去从事‘研究’,至于大学教授的工作,则在于诱导学生‘研究’的兴趣,再进一步去指导帮助学生去做‘研究’工作。”他也认为大学应当具备科研与教学并重的双重职能。正是柏林大学对传统大学模式的突破,以及其获得的巨大成就和鲜明的个性特色,使其成为德国其它大学竞相模仿的榜样,推动了德国大学的现代化。而后德国迅速兴起的实科教育和工科大学填补了柏林大学与生产实践之间的空白,使纯理论的科学研究发展到应用性研究。也就是这个时候形成了大学的第二个职能——科学研究。
3.“服务”职能的出现
首先发生造实用主义盛行的美国1862年,美国总统林肯签署了《莫雷尔土地赠予法》,赋予美国高等教育一项新的职能——服务。由此成立的赠地学院一改美国传统学院的办学思想,更多地关心农业,实用知识和推广技术。而践行这一方案并且使之发扬光大的是范.海斯,担任威斯康星大学校长的查尔斯.范.海斯在1904年的就职演说中系统的阐述了关于大学服务于社会的目标和理念。他提出:“教学,科研和服务都是大学的主要职能。更重要的是,作为一所州立大学,他必须考虑到州的实际需要。”由此形成了著名的“威斯康星思想”。按照这一思想,学校吧大学教育与社区普及性教育结合起来,为此专门设立了大学推广部并在各地建立地区推广教育中心。他认为大学并不应该有任何边界,应当具有开放性,要走出象牙塔面对社会。大学应考虑到社会的需要,在于社会的经济互动中使区域经济收益发展收益,为社会提供服务,发挥其社会价值,他认为教学、科研和服务都是大学应具备的职能,即以大学的知识资源为依托,以知识应用为途径,以直接服务为方向,以其它两项职能为基础。1914美国国会又通过了《史密斯——来沃法》,拨款支持高等教育在人民传播有关农业和家庭实用信息,并鼓励对这些信息的应用。此后,美国高等学校的服务又逐渐延伸到其他方面,从制造业到服务业,涵盖了社会生活的各行各业。
4.“文化传承创新”——新的职能
胡锦涛总书记在清华大学百年校庆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首次将“文化传承创新”作为高校的四大功能之一提出来,是大学功能的新丰富和新发展,我们必须认真学习、深刻领会。
a、文化传承创新是历史的必然和时代的要求。文化传承创新成为大学四大功能之一,是大学生存发展的内在需要与社会发展进步需求相碰撞的产物,是客观和主观、历史和逻辑的必然统一。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背景下,大学作为保存、研究、传播知识和文化的基地,传承优秀文化、创新思想文化、推动文化传播交流,既是时代进步和社会发展对大学职责的新要求,又是对大学功能认识的拓展。
b、文化传承创新是大学的重要职责和必然使命。大学文化是高校在长期的办学中培育形成并遵循的目标追求、价值标准、基本信念和行为准则,是广大师生员工的精神支撑,是破解思想观念、思维习惯、行为方式上的定式,调动广大师生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的重要保障。大学作为文化高地,通过批判
地吸纳大众文化、抵制腐朽文化、彰显主流文化等,对社会文化起着积极的引领和辐射作用,是弘扬中华民族精神、实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力量。
c、在传承中创新、在创新中传承,以先进文化不断推动兰州大学的发展。在建设人力资源强国、创新型国家和“有特色、高水平”大学的时代背景下,首要任务就是保持和弘扬兰大百年文化积淀成果,始终把“做西部文章”作为战略选择,努力把研究解决西部问题上升为攻关国家难题、“争创一流大学”的切入点。始终保持善良淳朴的道德品质和坚忍不拔的生存意志,直面清贫、自强不息、追求卓越。
面对市场经济给大学文化带来的巨大冲击和挑战,我们要牢固树立开拓创新、不断奋进的价值取向,始终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导广大师生员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遵循文化建设的普遍规律,不断提升富有个性特征的学校精神,实现共性与个性相统一。繁荣哲学社会科学,深入回答社会普遍关心的重大理论和实际问题。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营造崇尚科学、追求真理、勇于创新的学术氛围。积极吸纳中外优秀文明成果,充分利用对外交流,促进文化传播,主动让世界了解我们的社会主义文化和传统文化,不断提升国际文化影响力。
二、大学职能的侧重点的转变
长久以来,人们一直视大学为强国之本。大学不仅为公民提供教育,培养社会所需要的学者、专家和领导者;还可以保存和传播文化遗产,进行必要的科学研究以发现对国家发展有重要意义的新知识,以及利用我们机构特有的专门技术解决大量的尖端问题为社会服务。
然而,由于公众支持高等教育的传统动机正在迅速改变,虽然大学的传统职责很重要,但是,不同学校的工作重点已经作出了调整。例如,今后几年在优先发展通识教育的同时,成人教育也将成为一些大学的中心工作。我们再也不能说,公众对高等教育的支持仅仅是为了它们所提供的服务。一些大型的政府赠地大学的建立证明了公共投资支持美国农业的重要性。但是,很久以前,我们就已经从农业社会转为工业社会,如今,又正从工业社会转向知识型社会。大学应与时俱进、调整策略,不断增强竞争力,因为那种认为大学可游离于变化的世界之外、其他社会机构应努力适应我们角色的想法和做法,在今天已经过时了。
如今,对于许多人来说,普遍支持高等教育尤其是综合研究型大学有一个新的相当有说服力的理由:知识已成为经济增长的引擎,是一个国家繁荣、安全及人民幸福安康的关键。在知识时代,如果受过教育的人及其思想已成为现代社会最重要的资源,那么,大学作为智力资本的源泉,必定受到人们的重视与支持。在一定程度上,人们对大学功能的期望从重点从事人力资本开发的社会机构转变为以发现、加工、传播和应用知识本身为工作重心的社会机构。在一个知识型的社会中,大学的这一具有战略性的功能阐释了为什么大多数国家要迅速建立或者加强其高等教育系统。
我们决不能将眼光限制在只通过毕业生的谋生能力或其对社会的贡献来评价大学这一重要的社会机构。因为,大学不仅仅是知识的加工厂,还是一个以传统经久不衰的价值观为基础的复杂的机构,几个世纪以来一直以无数的方式服务于我们的社会文明;大学不仅是知识的守望者,也是价值观、传统和社会文化的
守护神;大学不只在于教育和发现,也在于向现存秩序发出挑战并促其改革;大学最基本的职能依然是培养民主社会所必需的有教养的公民,它证实了基本的价值观、原理以及学识和理性的结合;大学除了荣耀过去,还服务于现实,创造着未来,而且,所有这些都旨在于把知识转变为智慧。
第三篇:司法行政职能演变概述编者按:峥嵘岁月三十余载,江苏司法行政从恢复重建,迅猛发展,到再现辉煌,每一个司法行政人都伴随着她共同成长,一路风雨兼程。本栏目将陆续为你推出展现司法行政历史变革与发展进程中曾经发生的那些事。本期由曾担任《法学天地》杂志社社长兼主编、厅办公室主任,现已退休的胡建业先生为你讲述司法行政的发展历程。
司法行政职能演变概述
司法行政可谓源远流长,在我国至今已有1400多年的历史。
中国审判和行政的分离,在中央始于魏晋,在地方始于清末。新中国成立后,司法行政工作经历了曲折的发展阶段,走过了不平凡的历程。1949年1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设立司法部,主管全国司法行政工作。1955年,设立江苏省司法厅。建国初期,司法行政机关的主要职责是:主管司法行政机关主要是法院的司法行政事务,如机构设置、编制、干部任免、财务管理等;主管律师、公证等事务;主管司法干部的教育培训;主管狱政工作;主管法制宣传工作。1950年11月3日,根据政务院指示,狱政管理事项划归公安机关。
1959年,在极“左”思想和法律虚无主义思想的影响下,
从中央到地方的司法行政机关全部撤销,社会主义法制受到严重削弱。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强调健全社会主义民主,
加强社会主义法制。1979年司法部和地方各级司法行政机构
相继恢复重建。江苏省司法厅恢复重建于1980年1月8日。
司法行政机关恢复重建之初,其主要职责,基本沿袭着
建国初期的规定。1980年12月,国务院在批转司法部的报告中指出:“司法行政工作在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中担负着组织、宣传、教育和后勤等重要任务。”明确规定,司法行政机关承担十项具体任务:(1)了解并掌握司法干部的思想情况,针对普遍存在的问题,进行思想政治工作,以保证司法机关认真按照法律办事,完成党和国家交给的任务;(2)管理法院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物资装备和司法统计;(3)协同法院建立与健全各项审判制度;(4)按照规定管理司法干部;(5)建立各种政法院校,大力培养法律专业人才;(6)组织管理公证、律师工作;(7)组织开展法制宣传工作;(8)研究整理和编纂法规,协同科学研究单位开展法律科学研究;(9)领导人民调解委员会和基层政权司法助理员的工作;
(10)开展司法外事活动,发展国际友好往来,交流法学知识和司法经验。
根据上述职责,中央领导同志曾形象地称司法行政部门为司法机关的组织部、宣传部、教育部和后勤部。所谓“组织部”,即承担着管理、调配司法干部的任务;“宣传部”即统一组织宣传法律、法规,普及法律知识,提高全体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确保法律的正确实施;“教育部”即为法院、检察、司法行政部门培养干部,并通过正规化法学学历教育,向政法部门和社会各界输送合格的法律专业人才;“后勤部”即为司法部门开展业务、保持工作机制正常运转提供后勤保障。
1982年至1983年,司法行政的职权范围和任务有较大的调整。1982年,根据修改后的《人民法院组织法》规定,将各级人民法院的司法行政工作移交人民法院自己管理。1983年4月,根据中央的决定,监狱、劳教工作由公安机关移交司法行政机关,司法行政机关新增加了监狱、劳动教养管理两项职责。
进入上世纪九十年代后,司法行政机关的职责又有调整。1992年,为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共中央(1992)7号文件规定,刑释、解教人员的过渡性安置帮教工作由司法行政机关主管。随着《仲裁法》的颁布和实施,1994年,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依法承担了仲裁登记管理职责。九十年代末,根据中央有关规定,相继增加了主管司
法考试、司法鉴定、法律援助工作。跨入新世纪后,2003年7月,按照中央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部署,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又承担了管理和指导社区矫正工作。
从司法行政机关的职能演变可以看出,无论是在1979年后重建初期还是在目前,司法行政机关都是一个工作门类较多、战线较长的部门。有的同志把它喻为“多军兵种合成部队。”各项工作既有联系,又有相对的独立性,而把各项工作贯穿起来成为一个整体的是一根红线——法律保障和法律服务。
1985年,中共中央书记处在讨论司法行政工作的《会议纪要》中,对司法行政部门的性质、地位和作用作了明确的规定,指出司法行政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工具之一,是政府的重要执法部门,也是为社会主义各项事业提供法律服务的重要部门。《会议纪要》除明确司法行政机关象其他政法机关一样,具有“打击敌人,保护人民,惩治犯罪,服务四化”的共同职责外,还第一次明确了司法行政工作必须坚持“四个服务”的指导思想,即司法行政机关要更好地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服务,为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服务,为方便人民群众和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服务。这是司法行政机关恢复重建7年来的纲领性文件,对司法行政工作具有长期的指导意义。
坚持“四个服务”的业务指导思想,使司法行政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职能日臻明确、清晰和具体。1993年6月,司法部长肖扬在总结我国司法行政重建14年发展经验的基础上,第一次直接提出了司法行政法律保障和法律服务的双重职能,使司法行政系统上下对此进一步形成共识,进一步推动了司法行政工作的发展。
(责任编辑:张祥宽)
此处内容需要权限查看
会员免费查看从我军历史使命的演变过程可以看出:我军的历史使命都是党着眼于时代条件、国际国内形势、党的历史任务对军队提出的重大的政治责任。军队能否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历史使命,直接关系到党和国家的生死存亡,关系到人民利益的实现。军队能否履行历史使命,能力建设是决定性因素。军队缺乏过硬的能力和素质,履行历史使命就是一句空话。胡主席提出的“三个提供、一个发挥”的历史使命,要求我军不断拓展安全战略和军事战略视野,不断提高官兵的综合素质,不断提高战略威慑能力和实战能力。从我军的实际情况来看,还存在着与履行历史使命不相适应的问题,主要表现为“三个不适应”,即指挥员队伍的能力素质与打赢信息化战争不相适应、官兵的科技素质与装备快速发展不相适应、人才培养的数量质量与加快信息化建设要求不相适应,这三个问题已经严重制约了我军履行历史使命能力的快速提升。因此,我们必须从战略高度来审视军队的历史使命,不断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以能力建设为牵引,按照胡主席提出的提高“三个素质”、“四个本领”的要求,扎实提高谋打赢的能力和素质,为实现建设信息化军队、打赢信息化战争的战略目标作出新的贡献。启示之三:发扬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精神,积极探索履行新职能的新途径新方法。我军的历史充分表明:每当历史使命发生重大变化,我军建军治军理念、发展战略、工作思路、制度机制等,也要相应发生变化。胡主席提出的“三个提供、一个发挥”的历史使命,反映了国家安全和发展利益变化对军队履行职能提出的新要求。按照这一历史使命,我军不仅要成为国家安全利益的坚强捍卫者,还要成为国家发展利益的坚强捍卫者;不仅要应对传统安全威胁,还要积极应对非传统安全威胁;不仅要维护国内安全,还要为维护世界和平与促进共同发展做出新贡献。完成新的职能任务,必须更新思想观念,调整工作思路,探索发展模式,创新发展机制,不断提高我军建设的质量和效益,努力完成多样化军事任务。这就要求我们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决破除那些束缚战斗力发展的传统观念和不合时宜的习惯做法,牢固树立以人为本、信息主导、综合集成、讲求效益等思想观念,在军事训练、
政治工作、人才培养、综合保障等各方面,大胆探索新的思路、新的办法、新的举措,加速推进中国特色军事变革,扎实做好以军事斗争准备为龙头的各项工作,真正建设一支与国家地位相称、与国家发展利益相适应的军事力量。
启示之四。加强军队履行历史使命教育,不断增强部队的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一般来说,军队历史使命的变更都是处在历史的重大转折时期。这一时期是广大官兵新旧思想转换的时期,能否统一官兵对军队历史使命的理解和认识,对于军队履行历史使命至关重要。如抗日战争时期,由于我军承担了抵抗日本帝国主义侵略的历史使命,在国共两党合作的过程中,红军要把红五星帽徽和红领章取下来,改组为国民革命军,当时不少红军官兵想不通。针对这一问题,各部队适时组织实施形势和任务、统一战线、改编意义的教育,有效地统一了广大指战员的思想。对于新世纪新阶段我军历史使命,每个官兵理解的程度不尽相同,思想上难免存在一些模糊认识问题。从当前部队实际看,有的官兵战斗队思想、当兵打仗的意识树立得还不够牢。各级领导干部应按照胡主席指示要求,有针对性地加强使命教育,通过教育进一步统一思想,增强部队的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提高广大官兵履行使命的坚定性和自觉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