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局创新科技发展意见

各科室、所、中心: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活动,围绕“创建科技强市”、“企业服务年”、“科技帮扶促调”等活动,根据省科技厅《关于深入开展科技帮扶促调活动的通知》(浙科发政〔2009〕24号)和*市委提出的“强工业、兴三产、优环境、促民生”的有关精神,结合我市实际,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推动经济转型升级”为实践载体,“服务企业、服务基层”为重点,通过开展科技帮扶促调专项行动,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在帮助企业克难攻坚、转型升级中的重要作用,切实促进我市企业升级、科技企业培育、科技项目申报和知识产权等工作的长足发展。现就我局进一步做好科技服务,支持企业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实施一批工业科技创新项目,大幅提升工业自主创新能力

按照新型工业化要求,推进机电装备、新型电子产品、节能降耗、新材料与推广应用、绿色化工及清洁生产、传统产业提升等方面的技术创新,加快制造业向高端发展,并拉长产业链。重点支持传统产业优势特色企业通过运用先进技术、先进装备和先进节能技

术改造提升。重点培育现代植物药,以数控机床、节能型压缩机、自动化柔版印刷机械等产品为代表的新型装备制造业,新型纺织,有色金属延伸,新材料,电子信息和绿色化工等优势产业和新兴产业,形成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科技龙头企业和集团,成为产业结构调整优化、经济转型升级过程中的重要力量。

帮助企业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加速推进产品创新。加大力度,全力引导和支持企业加强各种形式的产学研合作,积极参与国家和省重大科技专项,引进技术,引进人才,组织实施重大关键技术的研究开发、成果转化和产业化项目,加快推广应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重点支持企业开发市场适销对路的新产品、新品种,着力提高产品品质和企业竞争力。

大力培育科技型企业,帮助企业建立研发机构。帮助各类优强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建立企业研发机构。帮助企业联系省内外高校、科研院的重点实验室、试验基地等各类科研和测试设备提供优质服务,支持企业技术创新。引导企业与高校开展技术合作与交流。

做到项目申报与跟踪服务相结合,努力提高项目立项数。既要“跑乡进厂”,深入企业,充分挖掘我市可以整合的科技资源,帮助企业继续做好项目申报工作,争取多报项目。又要积极“跑部进厅”,做好重大科技项目专人跟踪服务,努力提高项目立项数。

二、认真贯彻执行研发费用享受所得税优惠政策,引导企业增加科技创新投入

充分发挥企业作为研究开发投入、技术创新活动和科技成果应用的主体作用。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税发〔20*〕116号)和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国家税务局、浙江地方税务局、浙江省统计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浙科发政〔20*〕195号)的精神,认真研究采取扶持民营科技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政策措施,帮助企业落实研究开发费150%抵扣应纳税所得额的优惠政策,引导企业加大科技投入,增强自主创新动力和实力。

三、积极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大幅提升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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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搭建科技合作平台,加大院校与企业合作的力度

有针对性地开展医药、纺织、电子、装备制造业等行业的科技合作。同时要坚持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思路,充分利用金华工科会、科技专家*行、各类科技集会等产学研平台,积极开展“走出去”、“请进来”活动,大力引进技术、项目和高层次的研发人才、管理人才,充分发挥现有技术人员作用,共建研发机构,共同开发新产品,拓展创新资源。

各科室、所、中心要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强化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急企业之所急,想企业之所想,解企业之所难,从快从多认定高新技术企业,使其及早享受国家减免税扶持政策。对暂时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企业,也要帮助其制定整改方案,尽早发展为高新技术企业,享受科技优惠政策。